初二下学期政治知识点总结(2)
初二下学期政治知识点总结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1.教育的含义和受教育权的内容?
答: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教育对国家、和个人的重要性(作用)?
答:教育对个人的成长与国家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个人而言,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是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对国家来说,教育能提高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
3.生活中有些中学生主动弃学去打工赚钱,他们说:“上学不上学是我们的私事,别人管不着”,这种观点对么?
答:不正确。受教育不仅是我们享有的重要权利,而且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从个人角度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
从国家角度看,公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不上学不是个人的私事。
4.义务教育含义及三个特征。
答: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它具有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即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推行和实施;公益性,即不收学杂费;统一性,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5.怎样看待公司非法招用童工,而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事件?
答:招工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就业。
6.怎样看待父母让孩子辍学去打工赚钱的的事件?
答: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7.怎样看待学校无缘无故的“开除学生”?
答:学校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必须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8.受我们的受教育权受侵害时,如何维护?
答: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一方面,她可以采取运用法律知识做父亲的工作,也可以寻求老师、学校或社会有关部门帮助等非诉讼方式;另一方面,她也可以采取到法院起诉她的父亲的诉讼方式。
9.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10.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答: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在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信息爆炸、知识激增。要生存、要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我们进入了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
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1.什么样的财产才是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呢?
答: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施工发现的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捡拾到的他人的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
2.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什么?
答: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3.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呢?
答: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4.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答:(1)我国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以及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2)我国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最为严厉、最有利、最有效的法律武器。
5.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做呢?
答: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当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时,请求确认所有权;(2)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请求返还。(3)所有人的财产被损坏或灭失,请求赔偿损失;(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对财产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6.继承人: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被继承人: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7.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8.法定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呢?
答: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遗产要按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9.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0.继承权实现的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11.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答:(1)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
(2)特殊情况下,在注重公平的前提下,可以不均等。①对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一点;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应当多分;③对于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甚至不分。
12.遗嘱继承的优点是什么?
答: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13.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多人。
14.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是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的遗赠取得的遗产。
15.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我们应当怎样做?
(1)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6.智力成果的含义: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17.为什么要维护智力成果权呢?
答:人类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发明创造以及其他创造性智力成果,更加凸显其重要性。给予创造性成果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18.智力成果权的含义: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19.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20.我们如何依法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呢?
(1)鼓励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发扬创新精神,积极创造智力成果;(2)当智力成果权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3)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
1.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
答: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这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为什么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保护?
答: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市场上商品的花色品种繁多,使得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在人身和财产上都遭受巨大的损失。
3.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意义呢?
答:消费者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充当最后购买和消费角色。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4.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呢?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九项权利。
5.根据《消费者协会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其追偿。
6.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
7.我们在购买时商品时,是要炼就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8.怎样炼就一双“慧眼”呢?
答:炼就“慧眼”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费者维权途径等。
9.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呢?
答:(1)消费者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证、合理的解决。
(2)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初二下学期政治知识点总结第四单元 我们崇尚公平和正义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1.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什么是公平?
答: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一般说来,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加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3.不公平都有哪些危害呢?(公平的必要性)
答: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4.公平对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呢?(公平的重要性)
答: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5.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按劳分配的意义是什么?
答: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主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及按照劳动贡献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为巩固发展政通人和、社会安定的大好局面奠定了基础。
6.针对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国家应做些什么?
答:国家应从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收入分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方面,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7.当我们受到不公平对待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答: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的公平。
8.当我们面对一些无法改变的不公平的问题时,我们应该如何理智对待呢?
答:承认无可改变的事实,以平和的心态对待不公,会使我们换个角度思考问题。
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觉得委屈、困惑时,当我们在矛盾冲突中感到左右为难、举棋不定时,我们不妨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加客观的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9.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10.“从瓶中逃生”的实验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第九课第二节讲学稿大题)
答: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只有公平合作,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只有公平合作,才能避免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公平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为此,在合作中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并做出贡献。
▲11.思考:如何维护社会公平?
答:(1)理智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
①认识到公平总是相对的,没有绝对公平。
②正确对待不公平的现象。当我们受到不公平对待时,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的公平;
当我们面对一些无法改变的不公平的问题时,我们不妨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加客观的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2)自觉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①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
②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他人不公平。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1.望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什么是正义的行为?什么是非正义的行为?
答: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3.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4.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
答: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到正义制度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5.制度的正义可以分为矫正的正义、分配的正义、程序的正义。
6.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什么呢?
答:公平和正义是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平是正义的基础,正义不会超越公平。失去公平和正义,必将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动荡。没有正义就没有公平,失去了正义,就会导致社会的失衡,而失衡的社会,肯定是不稳定的社会。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业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7.正义的重要价值(作用)是什么?
答:①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②正义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③正义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④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然土崩瓦解。
8.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9.我们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呢?
答:①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中,而非正义行为的盛行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社会。只有有正义感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②有正义感、为人正直,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正直具有无疑摧毁的人格魅力,具有不可抗拒的精神力量。一个人可以没有某种能力,但不能没有正直的骨气,不能没有浩然正气。
10.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呢?
答: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分歧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既是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要我们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11.思考: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
答:(1)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①我们要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②面对非正义的行为,我们不应采取消极的态度,这样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个人的利益。我们应积极的与非正义行为作斗争,以维护正义。
(2)做有正义感的人。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分歧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既是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要我们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看了“初二下学期政治知识点总结”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