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四不为心得体会5篇
为官不为,就是占着官位、握着公权力,却不干应该干的公事,无所作为。下面是学习啦带来的公安系统四不为心得,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公安系统四不为心得
目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如火如荼。此次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而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
过去一年,广大党员干部将“三严三实”的要求体现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落实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行动中,不断取得了作风建设新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活动过后,“四风”有反弹、作风建设有松动,“庸懒散浮拖软”、“不严不实”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出现。
只有坚决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三严三实”的戒尺规范自己,本着“严”和“实”的要求,才能强化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中央权威,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要经得住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做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仆。
二是集中整治、从严问责。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进行明查暗访,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反映和纠正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负面典型进行集中曝光,加强惩处力度。
三是强化督促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紧密结合改革发展实际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领导干部要每时、每事、每点上从严从实要求自己,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无处遁形,形成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实打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二:公安系统四不为心得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由于一些原因,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懒政不作为,“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等现象在一些官员身上不同程度存在。为了不出事、不担责,一些官员甘当“太平官”“庸官”“懒官”,能推就推,能拖就拖。
在从中央到地方密集的“打虎”、“拍蝇”之后,一个随之出现的问题是,官方群体中出现了慵懒畏避之风,怕担责、怕出事,能躲就躲、能停就停,已经上马的项目暂停,正在审批的项目暂缓,给国民经济及社会治理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当然,出现这样的局面并不难理解。在相继落马的“老虎”、“苍蝇”里,曾被誉为“干吏”、“能人”者不在少数,这给人造成一个感觉,干得多、错得多、贪得多、倒得快。实际上,这种感觉在某种程度上并不错,在一些潜规则、不正之风严重泛滥的领域,一些被证实“塌方式”腐败的地区,干得多,所附带的,确实是贪得多。上马一个项目,即产生一笔灰色收入,提出一个规划,就暗含着一块非法利益。在这样的畸形生态下,“大干快上”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意味着“大贪快贪”。
那么,这一问题怎么解决,随着反腐的持续推进,腐败者被清理之后,如何防治因恐惧、怕担责而出现的懒政畏避、消极施政?针对这一问题,一些地区拿出了自己的方法。有的地方将懒政不作为者“召回”、“回炉再造”;有的地方开出了严厉的问责条例,问责懒政不作为;有的地方则提出在考核中引入群众考评,以群众考评考量部门工作。
不能否认这些方法有其效果,但总的来说,这些措施的局限也相当明显:一则,这些措施的目的主要是“治吏”,而非“治官”,但现实中,为官不为、懒政退避问题的核心乃是“官”的不作为;二则,这些措施终是治标而非治本、治一隅而非治全局,虽有一时之效,但无法建长久之功,更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官场风气。
就此而言,治理懒政退避、为官不为的问题,一是应该以“官”为治理对象。“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个腐败官员、懒政官员将恶化一片机关的生态;同样,一个有作为、有魄力、有才能的官员将带动起一个领域、一个部门整体工作面貌的焕然。解决了“官”的不作为,提纲挈领、以大官带小官、以官带吏,“吏”的懒政也将迎刃而解。二是应该通过奖惩、选人用人机制,从根本上扭转政府工作作风,将被动的“要我干”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干”、“我想干”,将背后鞭策的力量内化为想做事的内在动力,使“勇于改革”、“勇于任事”成为新的官场“成功学”。三是通过反腐从“治标”向“治本”的调整,为能人干吏创造“能干事”的平台,以及依法依规也能干成事的清明空间,这一点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解决懒政不作为、畏避不施政,即是建立“有为者上”的政治生态。而这并非简单地“问责”一两个小官、“召回”几个小吏就可以实现的,所需要的,是中央层面上的“顶层设计”,是配套机制的“一揽子”调整,是持续深入的“打虎拍蝇”对官场风气的廓清,是敉平不同利益板块之间的断裂、疏通政令“中阻梗”。
篇三:公安系统四不为心得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上级所点。目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如火如荼。此次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而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去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必要举措。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过程中,因执行主体中的中间环节、中层干部出现某种问题,导致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深为人民群众所诟病的现象。其突出表现为“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上下急中间怠”,一般性表现是工作“打折”,特殊性表现是办事“走样”,经常性表现是工作“拖拉”,极端性表现是作风“腐败”。对于这样的行为,要坚决治理,坚决说“不”。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发展所需。当前各地改革发展正面临多重考验,既然当上领导干部,就必须自觉担起这个责任,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肩负起加快当地发展的历史重任。从自己带头做起,理直气壮对自己工作负起责任,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纠正错误,弥补不足。更要在面临重大困难和考验时,顾全大局、挺身而出、主动担责,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以夙兴夜寐、争分夺秒的劲头,抓工作、解难题、促发展,绝不允许庸官懒政、“为官不为”等问题拖后腿、坏风气。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群众所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地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治“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但是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一些老百姓反映,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是好转了,但事难办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干部存在不拿好处不办事,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这一现象亟待整治!
篇四:公安系统四不为心得
政府两年多,雷厉风行反腐,打老虎拍苍蝇,落马贪官污吏总数已经直逼10万人,或多或少已经达到了王岐山说的让官员们“不敢贪”。但问题是不少官员从反腐之初的观望,准备躲过风头再出山,到如今有些拿不准甚至“心灰意冷”,相当一些收敛了“乱作为”,开始了“不作为”。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乱作为”当然不好,但“不作为”恐怕也同样可恶。所谓“乱作为”其实并不“乱”,而是依照一套“有条不紊”的潜规则,权钱交易或者权色交易,只要给他们钱,总还能办成事,虽然社会风气坏了,道德底线滑落了,但总算办了一些事嘛,例如你的营业执照批下来了。可“不作为”就不同了,占着茅坑不拉屎,潜规则他们不敢用了,明规则他们不愿用,消极怠工,例如让你申请的执照就是出不来,让你有苦无处诉。说严重点,这种“不作为”长此下去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同“乱作为”一样不得人心,影响政府同民众的关系。
当然,这种“不作为”是一些官员们被反腐吓懵了,在某个反腐阶段又是不可避免的。这两年当我们看到政府官员明显的“乱作为”在减少时,“不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却越来越严重。我想,时至今日,习、王反腐已经被证实不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更不是一阵风,加上严厉反腐让官员“不敢贪”后,一些规章制度也逐步提上了议事日程,官员的“乱作为”迟早会被扭转,问题是,“不作为”该怎么办?
首先,要打破当局一贯的用人陈规。公务员队伍中有大量有理想有专业能力与水平的干部,但这些人长期以来要就是不得不同流合污而换取升职,要就是独善其身、默默无闻而不得志,他们虽然看好习总反腐,可问题是,按照以前的用人制度,他们真想出头,恐怕也不容易。对这些人,我认为一定要解放思想,彻底改变用人制度,要把公务员中支持反腐也愿意按照新一届领导施政方针的干部大胆提拔上去。打破地域、打破级别限制、打破条条框框。问题是,就我的观察,这个工作还远远没有开始,很多地方因为打贪官而留出的空缺,还悬在那里。
其次,要不拘一格降人才。同样要反思的是,目前公务员领导干部大多从公务员内部提拔,按说这也符合其他国家的做法,但问题是,中国处于急剧转型时代,需要大量有能力有担当的公务人员,而现有的公务员队伍长期以来已经被陈旧的窠臼弄得奄奄一息;另外,正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过去十几年公务员队伍贪污腐败成风,一些原本有志于贡献公众事业的有识之士避之唯恐不及,但目前对公务员队伍的整顿,让很多人看到了希望,也重新产生了兴趣。用人制度是不是可以多考虑从公务员队伍之外吸收新血?
清华大学陈校长被任命为环保部长只是一个方面,这种高层人事任命何时能够普及开来,用人一盘棋就活了。其实,在社会各个领域,包括一些海归中,都有大量能够适应新形势的优秀人才,如果打破条条框框,不拘一格降人才,会对处于瓶颈期的改革,对啃硬骨头都大有裨益。
当然,还是要反思一下现有任用官员的机制。拿目前的体制来说,一个掌握了大权的一把手贪污腐败了,任命的手下几乎很难找到个把干净的,要避免这种现象再发生,恐怕得认真检讨和反思目前的人事制度与监管、监督机制。所以最后强调的还是监督机制。不但是体制内的互相制衡的机制,重要的是民众与媒体的监督。再好的机制再好的干部,如果没有监督,都难免会生出懈怠与腐败。
“乱作为”与“不作为”要两手抓,如果同时能够扭转与遏制,将会带来不同的新面貌。我们看到,这次两会上最重要的内容,包括的工作报告和王岐山的发言,都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今后,不“乱作为”还不够,你还必须不能“不作为”。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会有什么结果吧。
篇五:公安系统四不为心得
为官不为,就是占着官位、握着公权力,却不干应该干的公事,无所作为。这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问题。对于不作为的官员来说,有必要尽早确立一个基本理念:为官不为耻为官。
如今的为官不为,心态和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担心多做多错多担责、干事得罪人惹麻烦,就尽量避事;有的违规谋利成为习惯,如今礼不敢收了、饭不能吃了,特权取消了、额外的好处没有了,就认为“干也是白干”,进而“能不干就不干”;有的因年龄偏大或政绩平平升职无望了,就提前进入“颐养天年”的状态;有的“一家两制”,整天想的是如何捞钱让已在国(境)外的配偶、子女过好日子,无暇顾及本职工作;有的自身不干净,整天提心吊胆、心不在焉,想的是如何找关系“摆平”或逃避组织调查,没心思干;等等。凡此种种为官不为,不论当事者出于何种考虑、找出多少理由自我开脱,都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宽容与谅解。对这些官员而言,有两个核心问题需要搞清楚。
一是当官干什么。古往今来,设立官职的目的是让官员在群体生产生活中发挥指挥、协调功能,为大家干事、谋利。也就是说,为公众干事、谋利是官的“基因”。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尽管一些官员以权谋私,但总体来说,官的这个“基因”没有也不能改变。今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是天经地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怕惹麻烦、多担责,或者有其他考虑而不能为公众干事、谋利,不努力为人民服务,就违背了宪法的规定、丧失了为官的“基因”、背离了人民公仆的本质。这样的官,在政治上必然为人民所抛弃,在道义上只能自取其辱。
二是领导干部该怎样认识和对待个人利益。为官不为者,不管出于什么具体动机,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我们的领导干部也是食人间烟火、有七情六欲的人,也有一己一家的利益。但必须明确的是,对于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国家已经按照按劳分配原则予以充分考虑,集中体现在干部工资和待遇上。如果在工资和待遇之外还要谋求更多的法外利益,甚至求不到利就不干事,就是一种非分之想甚至违纪违法行为了。领导干部办私事、谋求个人利益,不能动用公共权力,不能靠当领导干部的影响,只能在法律、纪律、政策以及社会道德规范之内、按照规定程序办,做到“取之有道”,不能搞任何形式的特殊化,更不能非法化。当公众利益与个人私利发生矛盾时,应毫不犹豫地“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明确规定。
解决为官不为问题,要把思想教育放在前头,把相关道理讲清楚。毕竟,大多数为官不为者并不是“一直不为”,如果思想认识有了提高,还是可以继续有所作为的。此外,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党的以来,我们党一再申明,有权必有责、有责须担当、失职必追究。为此,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于那些屡教不改、依然为官不为的,必须依照法律、纪律及时清除出公务员队伍。有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决心、力度以及健全的制度、机制,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就有了可靠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