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员大会学习材料
参加企业组织的党员学习大会,从中认识到我们党员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还必须要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企业党员大会学习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党员大会学习材料篇1
党的以来,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新要求,又是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指南,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干指明了方向。今天以讲党课的形式,结合京山实际,就如何践行“三严三实”“强化责任担当,争做?两为?干部”和大家交流四点体会:
一、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
“三严三实”从精神支柱、价值追求、行为规范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的精神特色,既是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也是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严以修身是基础,严以修身指的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身,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完善人品,提高人生境界,才能自觉慎权律己、真心履职尽责。严以用权是关键,严以用权指的是“权为民所用,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用于为人民谋利益时,才能体现其价值;一旦将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就会从公仆沦为公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够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运用得不好,既害人又害己。严以律己是保证,严以律己指的是“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党员干部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权力,从细微小事做起,始终严守用权底线,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才能堂堂正正做官、清清白白做人。谋事要实是前提,谋事要实指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现在各项改革已经步入了深水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已进入了新常态,如果谋事不实、违背规律、违背民意,结果只能是劳民伤财、贻误发展。创业要实是目的,创业要实指的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是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奋斗当以身先”的意识,既重显绩,更重潜绩。做人要实是根本,做人要实指的是“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当前,社会上有一种错误认识,总认为“老实人就是苕”、“老实人最吃亏”,这种观点是很片面的。相对于那种八面玲珑、见风使舵的“能干人”,对党忠诚、工作务实、为人诚实,其实是大操守、是大智慧。特别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干的新常态下,更是如此。老实人可能在一时一事上吃亏,但从长远看、从总体看,不会吃亏。从今年以来查办的一些案件可以看出,仍有人存在投机的心态、侥幸的心态,这反映出这些人对党、对组织、对工作,不诚实、不老实。“三严三实”的六个方面相辅相成、共为一体,体现了内在严格自律与外在严格约束的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了党员干部为官从政、为人处世的“标尺”。党员干部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笃守笃行“三严三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激发干事创业的昂扬激情。
二、要找准“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不可否认,在某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一些问题,在修身不严方面:有的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不信真理信金钱,不信马列信鬼神;有的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对错误思潮听之任之,甚至随波逐流;有的玩性太大,一有时间,就聚在一起喝酒、打牌;有的不顾大局,遇事就和组织讲价钱,甚至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在用权不严方面:有的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或以管理者自居,将服务看作是一种“恩赐”,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有的想方设法钻业主的空子,找业主的岔子,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有的奉行“无利不起早”,将服务与利益联系起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办事不依法依规,不坚持原则。有的公权私用,搞利益输送,帮亲戚朋友拉工程,甚至搞权力寻租。有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喜欢搞“一言堂”、“家长制”。 在律己不严方面:有的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口无遮拦、乱发议论,什么话都敢说。有的利用影响,私自干预原任单位的事务。有的对八项规定、“六条意见”等规定制度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谋事不实方面:有的八面玲珑,不干正事,热衷于溜须拍马、经营关系。有的工作喜欢搞“花架子”、“玩概念”、造声势,只放空炮,不办实事。有的平时不学习、不研究问题,大脑中空空如也,谋划工作理不清思路,策划项目抓不住重点。有的精神萎靡、浑浑噩噩,脑子不想事、心里不装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工作不用心、不用情、不用力。在做人不实方面:有的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有的热衷于当“老好人”,管理失之于宽,导致一些地方、一些单位邪气上升。有的做事首先想到的是怎么规避自己的风险、怎样撇清自己的责任。有的两面三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投机取巧。有的喜欢搞小动作,捕风捉影,造谣生事。这是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初步列举的一些表现,尽管只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危害极大。我们要对照自身,深查细照,切实整改。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
围绕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将“三严三实”才能落地生根。具体要做到五点: 1.要保持责任担当的政治操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操守,是党员干部的必须之为和从政为官的资格条件。同时要激发拼搏意识。人是要有点追求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要不甘平庸、敢于超越。2.要增强责任担当的昂扬锐气。责任担当的内涵和要求是多方面的,重要的是要勇于担当困难、担当艰险甚至担当委屈,做到担难不却、担险不惧、担屈不戚。一是要勇于担难。3.要树立责任担当的浩然正气。清正廉洁才能刚正不阿,自己行得正才能敢担当。现在是在“放大镜”下工作和生活,我们要把廉洁从政作为至关重要的生命线,把党纪国法作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自省自重、慎独慎微。领导干部要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把好小节关、亲情关、社交关,做到自身干净。4.要提升责任担当的能力素质。要担当作为,没有胆气不行,没有能力更不行。既要敢亮剑,更要会舞剑。既要想担当、敢担当,还要能担当、善担当,这就需要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中,增强本领、提升能力。5.要营造责任担当的良好氛围。指出:“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要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混日子、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干部没有市场。唯有这样,才能锻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那些敢于担当的能人才会脱颖而出,那些“会落实、能创新”的干部才会不断涌现,
同志们,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扎扎实实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好、开展好,把严的意识、严的规矩、严的风气树起来,把实的作风、实的责任、实的措施立起来,以改革的思路和法治精神推动全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强发展信心,把握发展规律,拓宽发展空间,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我村各项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企业党员大会学习材料篇2
党章党规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节选)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节选)
系列讲话
五、《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节选)
六、《谈治国理政》(节选)
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八、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
工作文件类
九、怀化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
警示案例类
十、警示案例:周永康、__、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
企业党员大会学习材料篇3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
(一)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二)党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三)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四)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六)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八)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九)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十一)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十二)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年满18岁。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算起。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起缴纳党费。党员的党龄从转为正式党员开始计算。
(十三)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十四)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十五)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十六)党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节选)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一)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二)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改组、解散。
(三)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四)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五)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六)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七)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八)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一)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四)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六)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八)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看了“企业党员大会学习材料”又看了:
3.党员学习材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