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如何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成为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历史使命与重大任务。这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的范文,欢迎阅读。
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一: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10月20日在京召开,这次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受到了公众广泛的关注。
法治是现代社会最核心的价值、最突出的标志,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在随后把依法治国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宪法。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前行,中国社会在迈向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成为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历史使命与重大任务。在全新的挑战下,十八届四中全究竟会承担了怎样的使命与任务?
第一,重申依法治国的道路选择。
一个国家走向法治之路要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等相匹配,简单的“拿来主义”、人云亦云不仅行不通,还会引发更大问题。所以对于今日之中国来说,我们要通过依法治国让我们的国体与政体更完善、更有效。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一定要重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也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底线原则,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
第二,明确依法治国的价值选择。
在今日中国社会,依法治国有其基本的价值追求,这就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没有宪法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就没有了前提;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没有意义;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能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依法治国也就是摆设。
第三,化解依法治国的当务之急。
今日中国已经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走了17个年头,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远非一张白纸,如何在既有的基础之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四中全会的主要任务,这就需要在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与进展。比如,立法不能把“专门法”变为固化小群体利益的“部门法”;执法不能变成寻租逐利的选择性执法;司法既不能受权力的干涉,也不能内部腐败“吃了原告吃被告”;全民守法则有待于在全社会确立起法治的信仰等等。解除这些制约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瓶颈性问题,将是四中全会的主要着力处。
第四,勾勒依法治国的实施方略。
有了科学的顶层设计,还要有实现顶层设计的科学路线图。这就是四中全会强调的“三个共同推进”和“三个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只有通过从严治党、加强反腐,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政;只有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建设法治政府。没有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很难培育运行;没有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真正实施,依法治国也就失去了实践基础。同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需要法治国家“先立其大”,而法治国家则通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彰显其国家品格、国家追求。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则事半功倍,各自为战、单兵突进则劳而无功。
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二:
今天,备受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议题早已确定为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面对当代中国行进的历史新方位,面对人民对法治的期待目光,四中全会将在怎样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回应?它又将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筑下什么样的里程碑?数日内,答案将揭晓。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全新的航域,身后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备,脚下是发展的新阶段,周边是上下打量的目光。社会精神层面,法治日渐成为共同的核心价值;人民物质层面,法治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驾护航乃是热切期盼。从发展阶段和实际看,这一期盼已经成为一个痛点与焦点。
这两年,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一批大贪小蛀们落马,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为什么?原因就在于,这些蛀虫们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财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权力都在染指;有资源的地方,权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贪大吞,肆无忌惮。因此,打掉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才会确保人民的果实落到人民的手里。
也必须看到,人民要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路障不少。一个关键方面就是体制机制障碍。这些障碍,并不仅是因为滋生腐败,更可能是因其制约而导致社会失去活力,导致发展成果被沙漏。因此,改革是必须推进的主旨。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改革的红利效应开始显现。要把改革顺利推进下去,就需要法治划定保障轨道、堵住各种吞噬改革成果的跑冒滴漏。明确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让百姓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前景,更让人们期待四中全会在改革方面烹饪的法治大餐。
社会生活中,公平正义如阳光、空气,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从总体情况看,改革开放36年来,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是,还有一些地方的百姓遭受不法分子的欺凌,还有一些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对群众利益造成侵害。有的案件存在徇私枉法现象,人民群众还难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的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些都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逐渐蚕食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信心。对此,我们又岂能让人民失望?又怎能不回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期待,不给人民的信心注入法治的能量?
法治的最终呈现,应当是一种良好的状态。当出现违法现象时,依法治之成为共识和行动。当人们解决问题办事情时,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诚然,我们知道这样的状态还很难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必须把法治导入良性循环,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这个轨道上不断向上攀升。四中全会就是这样一个重大的导入机制,它将使我们的法治更有质量,使我们的法治更有力量。如是,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必定拥有健全的、刚性的法治轨道,就谁也夺不走,哪里也漏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