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司机的一封信
致广大司机的一封信
写信,无须有什么大学问,甚至还无须有多高的文化水平。那么,致广大司机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致广大司机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广大司机的一封信范文一
司机驾驶员朋友们:
为加强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以区街为主体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体制的意见》,洪山区人民政府成立整治专班,持续打击“黑的”等非法营运行为,以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创造良好的城市客运交通秩序,切实维护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工作将重点查处以下不法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运输经营权、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
二、异地出租汽车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的营运;
三、伪造运营证照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
四、伪造、变造出租汽车号牌、证件、挪用出租汽车专用标志、设施,及拼装“克隆车”,为非法营运提供工具的行为;
五、组织、利用带有黑社会性质团伙、从事非法营运;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拉客宰客、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对查证属实的非法营运者、组织者,一律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并销毁非法营运标志,对逾期并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由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听劝阻,妨碍、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号召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构建和谐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共同努力。
武汉市洪山区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致广大司机的一封信范文二
广大司机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人行道(公共场地)和非机动车道的停车秩序,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现就规范人行道(公共场地)和非机动车道车辆停放的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机动车应当停放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摩托车、非机动车应当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公共场地)上施划的或指定的停车区域内。
二、对在人行道(公共场地)和非机动车道上施划停车泊位以外的路段停放的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予以处罚,如妨碍车辆或他人通行的,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自2015年1月1日起,机动车在人行道(公共场地)违法停车信息由城管部门负责采集,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违法停车驾驶人应当在接到违法停车告知单5个工作日内,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处罚大厅城管窗口接受处理;对逾期未处理的,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理。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未经批准占用城市人行道(公共场地)和非机动车道擅自设置临时停车场或施划停车泊位的单位或个人,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由城管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取缔。
建设美好家园,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文明驾驶员,争做文明市民,为把广德建设成为文明有序、平安畅通的城市而共同努力!
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致广大司机的一封信范文三
尊敬的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当您驾驶着车辆穿行在城市大街小巷或行驶在宽阔平坦的道路上,窗外整洁秀美的风景从眼前掠过,您是否会为佳木斯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的变化而欣喜!道路交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交通安全关系到自己和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交通秩序体现着城市人群在参与交通活动过程中的道德和素质;城市环境干净、整洁体现着市民生活的质量和安祥。
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乱停乱放、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干扰着城市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难以磨灭的创伤。同时,一些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不注意细节文明,从车窗中随手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垃圾杂物,随口向车外吐痰,随地大小便……这些看似不经意的一个个小动作,既有损于个人形象,也破坏着整个城市的文明与和谐。为此,环卫工人不得不穿行于急驶而过的车流之中去捡拾和清扫那些从车窗里扔出的垃圾,他们付出的不仅是辛劳和汗水,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佳木斯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家园,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心愿。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推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目的就是要通过创建工作,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市容环境面貌,增强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和城市品质,最终使创建的成果惠及广大市民!
佳木斯是我家,维护靠大家。每一位驾驶人员都应该做一名文明的使者,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注重细节文明,“管住自己的嘴”,不随意向车外吐痰;“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向车外扔垃圾……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如果您少鸣一声喇叭,就可以为城市多增添一份宁静;如果您是公务车辆驾驶员,请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如果您是一位出租车或公交车驾驶员,当乘客上车时,请您在向乘客问好的同时主动提醒乘客注意文明卫生,将垃圾放在车上固定的垃圾桶中,使出租车和公交车行业成为我们这座城一道亮丽的风景;如果您是一位私家车驾驶人员,请主动告诉乘车的朋友或家人,不要从车窗内向外乱扔垃圾,人人都做文明市民;如果您是一位拉运渣土的工程车驾驶员,请您按照密闭要求装载好渣土,做好车身保洁,不要随意泼撒,污染路面,使我们的城市环境更整洁、空气更清新……
建设美好家园,需要每个成员的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文明驾驶员,争做文明市民,为把佳木斯建设成为文明、靓丽、平安畅通的现代化城市而共同努力!
佳木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佳木斯市公安交警支队
佳木斯市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办公室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