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森林防火一封信
春节森林防火一封信
春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之际,为杜绝各种火灾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望家长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春节森林防火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春节森林防火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同志:
你们好!
进入冬季,天气干旱少雨,等到春节时气温回升,山林内可燃物多、冬春两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待到清明上坟烧香烧纸多,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2016年3月14日,上游水库旁就发生了较大森林火灾,损失惨重。为了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进山玩耍,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和野炊,让学生知道每年12月至下一年5月底为森林防火期,杜绝因学生玩火造成的森林火灾。孩子引发火灾,有其家长负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待到清明节期间,希望家长同志能够文明祭祖,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违规用火。
四、在村里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安全。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嵩阳街道新春邑完小
2016年3月28日
春节森林防火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森林是生命摇篮,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财富,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我市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期间,风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尤其是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节日及春播备耕期间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绿化成果,建设绿色家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牢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的口号,让我们携起手来,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注意做到:
1、不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进山入林,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2、不在林区及林区边缘违规用火,如吸烟、野炊、烧荒、燎地格、烧病腐果树枝皮;
3、上坟祭扫不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4、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不要在山区林地内点火、玩火;
5、驾驶和乘坐机动车辆在山区林地作业或通行时,要严防机车漏火、喷火,司乘人员不得向林区、林地内丢弃火种和易燃物品;
6、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和火灾隐患,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85687500、85687321)
瓦房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春节森林防火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近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之际,为杜绝各种火灾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望家长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一、严格火源管理。根据我们了解很多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家长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护力度,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山,野外游玩时也不要携带火种(如:吸烟、烧火取暖等),更不能野外用火(如野炊、烧烤等),切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防火安全。对重要时段(如:清明节等),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扫墓活动中,注意防火,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扑灭火星,从火灾源头消除隐患。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在林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放孔明灯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自行救火。
希望家长们加强幼儿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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