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招生方面
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招生方面
学校想要找到更多的学生,就必须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学校的情况还有学校的优点。致家长的信是很好的方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招生方面致家长的一封信,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招生方面致家长的一封信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支持,现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作以介绍,以帮助您详细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办理报名手续,携手规范招生秩序,共同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健康发展。
一、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为此,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年龄规定。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xx]47号)规定,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止到20xx年7月31日。
3、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国土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4、招生范围、计划。以《邹城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为准,可登陆邹城教育网查询。
二、招生报名程序
城区小学招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
城区初中招生: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学生由毕业学校审核材料,上报初步分流名单,市教育局组织复核,确定分流名单;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到范围内初中学校报名。
三、需提供材料
根据各自实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区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4)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3、城区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军转干部子女,需同时提供:(1)市民政局证明信;(2)户口簿;(3)父母身份证;(4)军转证明;(5)所在单位证明。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20xx年7月31日已满一年以上);(2)居住证;(3)户口簿;(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6、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20xx年7月31日已满一年以上);(2)居住证;(3)户口簿;(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7、外来务工人员从事客运出租运营者子女,需同时提供:(1)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核发);(2)邹城市交管部门颁发的客运驾驶证(副驾驶座上对应摆放的卡);(3)居住证;(4)驾驶证(有效且驾驶证和所开的车辆匹配);(5)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除以上材料外,小学新生报名还需要提供出生证、接种证及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初中报名需提供小学六年级《学籍表》及招生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要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各位家长朋友,报名时您需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市教育局、各招生学校将联系市房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持假证件的,核实后,将取消学生在该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四、时间、地点
1、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7月28日至30日,在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且学籍也在所就读学校的,将相关材料交就读小学。
2、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和城区初中一年级(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间、地点
8月4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8月4日—5日,城区有户籍、有房产的和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的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8月6日,城区无户籍、有房产的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8月7日,军转干部、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届时,各城区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热诚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有序组织报名工作,竭力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家长等待时间。同时,提请各位家长朋友,您的孩子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去报名,就能就近入学,报名时不存在排号入学,不要听信传言、盲目扎推排队报名。请理性对待,积极配合,合理安排各自报名时间,以避免拥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到学校报名的,视为随父母外出就读。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8月20日-25日,具有生活自理和学习能力的适龄聋哑、智障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盲校报名,具体招生时间请咨询济宁市盲校;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为切实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明确了招生纪律,即:“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服务区招生,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希望您不要盲目择校,根据实际情况,到符合范围的学校报名就读。不到范围内学校报名、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学生入学的,责任自负。切勿轻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的学生学业进步、健康快乐成长!祝每个家庭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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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关于招生方面致家长的一封信篇2
各位家长:
最近有部分职校教师违规到学生家中招生,教育局专门召开了初中毕业考务招生会,严肃强调中考前任何人不得进行招生工作,今年全部考生实行网上报志愿,依据分数录取,之前任何职校老师给予家长的任何承诺都是无效的。各位家长不用发急,中考完后,学校会依照教育局安排统一部署招生工作。下面学校将部分招生通知转发如下,希望广大家长认真阅读,督促学生做好考前复习,冲刺中考。
考生成绩将于6月23日前在网上公布,考生和家长可登录*****同时公布高中录取分数线。6月30日办理高中录取手续,7月1日9:00前高中学校将高中录取通知书送到初中学校,初中学校通知考生领取。
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
1.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试”,然后点击“威海市初中学业考试网上管理系统学生登录”按钮。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4位,登录后考生要及时修改密码(考生务必要记住自己的密码)。具体事项在考生登录界面也有说明,初中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普通高中志愿以上次填报的为准,不想上高中的,要于6月11日前将《放弃上高中申请书》交招生办。
2.6月24日至25日,考生可填报“3+4”本科志愿、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大专(高职)、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3+4”本科志愿填报及录取:考生可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含两个专业志愿),6月 26 日,考生登录平台查询“3+4”录取结果,6 月27 日,被录取考生按要求到招生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已报到考生不得参加所在普通高中录取。若录取报到生源不足,6月28 日将在威海教育网公布计划缺额情况,未被录取考生可再次填报志愿,6月29 日办理录取报到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大专(高职)、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4 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次为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设 4 个平行志愿。7月15日前投档,7月20日预录取及退档工作结束。8月15-19日,考生可再次填报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大专(高职)、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8月20日投档,8月27日所有预录取工作结束。录取结果皆可登录招生录取平台查询。
3.2016年“3+4”本科招生政策的变化:一是报考资格为具有威海市学籍并参加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初中学业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威海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经报请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要求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过 5%。二是新增了威海工业技术学校与山东交通学院对口贯通培养模具制造技术专业招生计划45人。三是“3+4”师范本科招生计划不再分到各区市。今年录取的门槛高了,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家长会、考生会的形式,将招生信息传递给考生及其家长,严肃查处不宣传、不部署,甚至错误引导等对学生报考设置障碍的行为。
4.学生填报志愿时,由考生自己上网填报,任何教师不得代替报考,教师只是负责提醒、指导,学校负责提供填报场地。考生依照中考招生计划本填报,初中学校一定将计划本发到每个学生手中(没达到高中录取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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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关于招生方面致家长的一封信篇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学校的关心、理解、信任与支持!
我校自2015年10月开始,全面开展了学习“衡水经验”的一系列改革,严抓学生学习习惯和学生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得到了家长的一致好评,现已取得了辉煌的成绩!2017年高考,全市文、理状元被我校包揽,全市文科前三名均在我校,三名同学进入全省文科前二十名!文理两大类二本达线率90.8%,23名同学被清华、北大、香港中文和香港城市大学录取,533名同学被“211”工程大学录取,179名同学被“985”院校录取。其中应届生参考749人,达一本线351人,达线率46.9%,达二本线628人,达线率83.8%。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遏制攀比之风,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家长不准看望学生,特殊情况的必须由班主任老师亲自到门卫处接待家长,否则学校不予接待。每次放假返校时给学生提前准备好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不要娇惯孩子给太多的零花钱,另外禁止将手机、贵重首饰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学校。
学校坚决杜绝家长给老师送礼,请老师吃饭!
希望家长朋友,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教育好孩子。
各位家长,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学校的骄傲。为了我们共同的目标,为了我们共同的理想,真诚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支持我们、配合我们,让我们心相连、手相牵,共同缔造孩子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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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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