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家长一封信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每位家长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孩子和家庭成员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森林防火家长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森林防火家长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同志:
你们好!
进入冬季,天气干旱少雨,等到春节时气温回升,山林内可燃物多、冬春两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待到清明上坟烧香烧纸多,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幼儿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幼儿园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希望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对幼儿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幼儿进山玩耍,严禁幼儿野外用火和野炊,让幼儿知道每年12月至下一年5月底为森林防火期,杜绝因幼儿玩火造成的森林火灾。尤其要注意教育幼儿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园利用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幼儿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家长和幼儿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幼儿的表率。
四、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幼儿园做好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幼儿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幼儿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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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家长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
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清明将至,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和区教育局要求,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
此致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4日
森林防火家长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朋友: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关键期。特别是清明将至,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上坟烧纸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防火教育。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和家庭成员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加强教育管理,加大监护力度。希望家长加强教育管理,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严禁下列行为:1.进入林区内郊游、踏青等活动;2.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3.上坟烧纸祭祀、烧花圈;4.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5.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6.野炊、生火烘烤食物;7.燃放烟火爆竹、爆破作业。
请家长认真阅读公开信,按要求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矾山镇二小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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