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梦游仙境文章3篇
爱丽丝梦游仙境文章3篇
爱丽丝梦游仙境文章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编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纯真的梦幻,受益匪浅。
《爱丽丝梦游仙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丽丝的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能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时神情自定,始终保持清醒,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绝不随波逐流,保持了自己宝贵的尊严,良知和独立人格,直至梦醒时分都真实的活着,而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中,我们所处的荒谬绝伦,虚伪虚假,逻辑混乱等的环境中,而又有多少人能不失去了自我,丢掉了宝贵的尊严、良知、人格,随波逐流而醉生梦死,被污浊的环境中而异化。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我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因为她可以进入书的世界,即便那是个梦。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自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也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我自已。我也有自已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的喜悦或哭泣中。我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究竟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到的地方吗?
亲爱的同学们,爱丽丝的故事给予我们的启发一定要铭记,并且在今后的生活中可以像她一样机智勇敢,在小升初的考试中一鸣惊人!
爱丽丝梦游仙境文章2
有一天,爱丽丝长大了,她的妈妈准备把她嫁给别人。她来的时候和一些兄弟姐妹说了几句话。突然间,她看见一只兔子一直向前跑。 她跟着那只会说话的兔子一直跑到了一个兔子洞。她一直说:“有人吗,有人吗?”突然她掉了进去。她看见了许多的小门,就打开了其中的一道门。可是她出不去,这时她看见桌子上有瓶药水。于是她就喝了下去变小了。
她就进去了,她在地下世界遇到了很多人,发生了很多事。里面有小睡鼠、三月兔、疯帽子等各种角色。大家说:“她不是爱丽丝。”爱丽丝被还被大毛兽抓伤了手。为了救出疯帽子,爱丽丝偷偷的钻入了红王国。她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拿到了宝剑。最后爱丽丝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把恶龙杀死了。喝了龙血,她才回到现实世界。 看了这部电影,我仿佛也进入一个童话般的世界,仿佛自己也变成了爱丽丝。我也经常做梦,经常在梦里哭、梦里笑,但是却没有爱丽丝那么丰富的想象。我以后也要爱想象、多动脑,让生活变得更美好!我还要像爱丽丝一样遇到困难不后退,而是勇敢的面对,遇事情不哭鼻子,因为哭是没用的,勇敢面对才能解决问题。
胡顶明 有一天,爱丽丝长大了,她的妈妈准备把她嫁给别人。她来的时候和一些兄弟姐妹说了几句话。突然间,她看见一只兔子一直向前跑。 她跟着那只会说话的兔子一直跑到了一个兔子洞。她一直说:“有人吗,有人吗?”突然她掉了进去。她看见了许多的小门,就打开了其中的一道门。可是她出不去,这时她看见桌子上有瓶药水。于是她就喝了下去变小了。 她就进去了,她在地下世界遇到了很多人,发生了很多事。里面有小睡鼠、三月兔、疯帽子等各种角色。大家说:“她不是爱丽丝。”爱丽丝被还被大毛兽抓伤了手。为了救出疯帽子,爱丽丝偷偷的钻入了红王国。她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拿到了宝剑。最后爱丽丝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把恶龙杀死了。喝了龙血,她才回到现实世界。 看了这部电影,我仿佛也进入一个童话般的世界,仿佛自己也变成了爱丽丝。我也经常做梦,经常在梦里哭、梦里笑,但是却没有爱丽丝那么丰富的想象。我以后也要爱想象、多动脑,让生活变得更美好!我还要像爱丽丝一样遇到困难不后退,而是勇敢的面对,遇事情不哭鼻子,因为哭是没用的,勇敢面对才能解决问题。
爱丽丝梦游仙境文章3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