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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阅读文章

时间: 晏付1011 分享

  时光一纸最美的文章,总是能够将最美好的东西留住,而将很多东西忘记,关于大学的美好,关于生命的美好,我们应该阅读什么文章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阅读文章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大学生阅读文章篇1:秋瑾的血是绿色的么

  作者:poster

  1、

  刚在淘宝网购了一把阳江刀。

  阳江刀的名字叫F1,包装上写着瑞典文。

  客服跟我说钢材是420不锈钢。打开一看,钢材一看就像420不锈钢的。并不是真品那种双面凸磨。

  刀友们说起420不锈钢,总是一脸不屑。怎么也得3V起步吧?

  大多数的瑞士军刀,就是420不锈钢做的。

  瑞士军刀,那也是刀么?刀友们这么说。

  阳江刀,好歹也是刀,刀友们还有个名词,叫“阳江样子货”。

  有些便宜的样子货还没找到,比如疯狗刀,还有RTAK II,都是我想买而没买到的,样子货也不错,反正我只是开快递纸箱,偶尔切苹果。

  2、

  鲁迅也有二把刀,一长一短。长的那把,是日本三美钢的。

  所谓三美钢,其实不是一种钢,而是一种结构。外层是中碳钢,中间是高碳钢。你搞一些国产钢材,外层用45钢,里面用碳8,基本上就和三美钢差不多。

  高碳钢硬。中碳钢韧。这样的组合比较好。

  有人说三美钢跟那些瑞粉钢合金钢比,有点不入流,何况还特容易生锈,

  但是何必需要那么好的钢材呢,有几个人的肉能比高碳钢硬?

  三美钢要是生锈了,一定是杀手死了。人都死了,刀锈不锈又有什么关系。

  三美钢的淬火是麻烦的,要用泥土包住,刀背后,刃口薄,要包的很均匀过渡,这样才能控制冷却速度的不一样。所以淬火前的刀弧度要小一些,淬火后,刀会变弯。

  三美钢的锻打是非常难做的。敲多了,里面的和外面的混杂了。不仅不能混杂,还得在捶打的时候保证夹层三层的均匀延伸,还得保证中间夹层的中线是一条直线。

  而且每次锻打和重新加热,都得控制温度。温度低了,韧性不够会有暗裂,温度高了,一旦重结晶把锻打出来的纤维弄没了,就又得从零开始了。

  这不是一般的平庸铁匠可以干得了的。只有真正的潜心苦练的工匠,才能打造三美钢的刀子。

  后来冷钢也做三美钢刀。我不搜索都知道美国人在造假。他们一定是低碳钢和高碳钢板用大型液压机压在一起,然后冲裁,然后稍微锻压一下,就自称是三美钢了。

  他们的淬火也一定不会涂泥巴,一定是搞个高频淬火线圈,用高频淬火的。

  虽然做出来的效果是差不多的,甚至更好,可是不是一回事呀。

  正如你从成都磕头一路磕到布达拉宫,和你开车去布达拉宫,过程是不一样的。

  3、

  革命要的不仅是结果,还得有过程。

  秋瑾把一把刀插在鲁迅跟前的桌子上,斥责鲁迅:

  姓周的狗杂种你敢再说一句,信不信我今天当场宰了你!

  鲁迅一句话不说。他尊敬秋瑾,可是真觉得秋瑾傻。他想:女人,毕竟是女人。跟女人讲道理,不是有病么。

  4、

  秋瑾那把刀,也是三美的。秋瑾写过一首诗:

  不惜千金买宝刀,

  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

  洒去犹能化碧涛。

  我一直以为秋瑾相信她的血是绿色的,所以她相信血会变成碧涛。

  有人说,碧涛出自用《庄子外物》典:“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苌弘是周朝的大夫,忠于祖国,遭奸臣陷害,自杀于蜀,当时的人把他的血用石匣藏起来,三年后化为碧玉。

  但是这显然不是这么回事。碧玉是固体的,不是碧涛。苌弘的血刚开始是红的,然后凝固了,然后才变成碧玉。秋瑾等不及,要的就是绿色的液体的血。

  5、

  女人疯狂起来,比什么都疯狂。秋瑾在日本的时候,大多数时候穿的是男人的衣服,以及男人都不敢穿的衣服。有时候穿的是浪人的衣服,有时候穿的是黑社会的制服,有时候穿得比二次元少女的cosplay还离奇。

  秋瑾是有钱人出身,从小穿貂皮大衣。现在的貂皮大衣价格,大体上在六千到二万人民币。

  秋瑾当初用貂皮大衣换了酒,这酒估计也是马爹利XO级别的。我不懂日本清酒,不知道什么清酒这么贵。当然秋瑾也可能不止换一瓶酒,而是换了十坛酒,供一群革命党朋友喝一个月。

  6、

  秋瑾的刀应该比鲁迅的刀更贵。在鲁迅的日本生活里,到处看得到困窘。鲁迅的爷爷虽然是个受贿贪官,毕竟没贪成,到鲁迅这一代,已经破落。而秋瑾的身世,要好得多。

  秋瑾是个女权主义者。女权主义者的意思,就是在某些男人和女人看来都是有点偏激的,张狂的,玩命的,三观夸张的。

  秋瑾为什么必须要买一把好刀,大概跟她的喜欢革命、混黑社会有关系。江湖上的人,提一条二两银子买的铁匠铺子刀,被人问起来,总是不好意思。

  有据可查的黑社会组织,秋瑾本人发起的或加入的,有这么多:

  三青会

  共爱会

  十人会

  光复会

  同盟会

  洪门天地会

  秋瑾是洪门天地会横滨分舵的“白纸扇”,即大军师。但是和那些只会摇扇子的诸葛亮式军事不同,秋瑾不玩扇子,她动刀子。

  7、

  陈天华因抗议日本颁布“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而蹈海自杀。

  宋教仁、秋瑾组织追悼活动。

  翌日(12月9日),留学生们公推秋瑾为召集人,在留学生会馆中的锦辉馆召开陈天华追悼会,会上,她宣布判处反对集体回国的周树人和许寿裳等人“死刑”,还拔出随身携带的日本刀大声喝道:

  “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据说,这场矛盾,主要是公派留学生和自费留学生之间的矛盾。鲁迅和许寿裳是公派留学生,秋瑾这伙人是自费留学生。秋瑾的姿态,大概酷似当年广场上的柴姑娘,只是口才比柴姑娘更好,而且真诚玩命,所以很快身边就聚拢了大批铁杆粉丝和支持者。

  “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有钱人就是好,拔出来的刀是千金买的,不是二块大洋买的阳江货。酒也是貂裘换的,不是衡水老白干。

  躲在远处阴影里,某位比鲁迅更冷血的人,斜眼看着秋瑾。他满眼都是轻蔑和怜悯。他想:女人没有性伴侣,就会变得如此凶悍。

  8、

  秋瑾被杀的时候,在古轩亭口,几个人正在拿着馒头排队。据说,人血馒头可以治疗痨病,尤其是胆大包天的革命党的血,简直包治百病。而且秋瑾是女性,血的性分比较凉,不像徐锡麟的心肝那么燥热。

  行刑前,一大群人在猜想秋瑾的血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有人说,是绿色的,因为她写诗说血要化碧涛。

  有人说,未必。以前大家以为徐锡麟的心肝一定是黑的,没想到挖出来一看,心是血红的,肝还是猪肝红的,并不比别人的更黑,所以秋瑾的血可能也是红色的。

  当时历史文件没有记录血的颜色。只记录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笔。

  秋瑾那把刀,据说收藏在绍兴的鉴湖女侠纪念馆里。

  鲁迅的刀,不知道收藏在哪里。

  9、

  看了看我这把45元包邮的阳江刀,我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好歹也是混过刀友论坛的人。怎么好意思用阳江样子货,还是420不锈钢做的最低端的。

  大学生阅读文章篇2:你现在这么优秀,你的前任知道吗?

  作者:poster

  01

  约了几次的聚餐,终于在昨天得以实现。

  远在他乡的大韩关了店铺连夜开车回来,我也特意请了一天假,赶去见难得从遥远的美帝回来的阿洲。

  见到她的第一个反应是:资本主义的滋养果然不是盖的。

  认识阿洲的时候,我还上大二,而她已经是一个杂志社的小编辑,永远是丸子头,性格腼腆,脸上不施粉黛,一点点小雀斑特别的可爱。

  可这一次的她,显然不同。

  头发被烫染成了棕色卷发,脸上化着淡淡的妆,白嫩的皮肤衬着红艳的唇色,说不出的妩媚。

  阿洲将我和大韩的震惊收入眼底,热络地招呼我俩坐下,然后熟练地叫了菜单,好一会儿才问我俩,“我是不是变好看了?”

  “用好看都降低了你的档次,简直是……漂亮!”大韩把“漂亮”两个字用爆破音吐了出来。

  阿洲的脸泛着粉红,略显娇羞,连连说了几次有变化就好。饭间,阿洲给我讲她在国外的一些趣事,和满大街的光怪陆离,也不忘说她为了学到这手堪比整容的化妆术,吃了多少亏。说到她第一次尝试化妆失败后,被班上同学笑的时候,大韩猛喝了一口柠檬水,转过头看着她,“你现在这么优秀,你的前任知道吗?”

  空气里那点久别重逢的喜悦瞬间就僵住了,她点头又摇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但我们都知道大韩无意中的一句话,戳破了阿洲多年以来的痛点。

  02

  阿洲和前任从大学就开始在一起了。那时候的她,虽然不善于表达,但是前任总是能猜到她的心思,把她照顾得很周到。

  天气刚转冷就会为她准备好电热毯、暖宝宝,早上一杯热豆浆,晚上一杯热牛奶,风雪无阻地给她送到楼下。天气一热,冰袋、凉枕、小凉席,也都为她准备好,怕她来姨妈肚子疼还会控制着她吃冰的次数。去食堂吃饭,她永远不用担心没位置,想吃的菜永远都是打好放在她桌子上。那时候一千块钱的生活费,基本都是两个人共同消费,出门逛街永远都是拎包没有怨言的。

  虽然没达到公主的水平,但至少也是千金大小姐的程度了。

  而阿洲呢,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每次班上交代的任何任务都是完成双份的。他玩游戏的时候,她只会在旁边默默地守着,不吵不闹,也不会逼问他“游戏重要还是我重要”。生病的时候更是忙前忙后地照顾他,男生宿舍不让进,她就让他宿舍的同学帮忙,好几个人愣是把娇小的她围在中间送进了宿舍。二十四孝女友的形象顿时伟岸了。

  一直到毕业,两个人的感情只增不减。

  0 3

  毕业后,阿洲在一家杂志社找了份编辑的工作,前任则是在一家金融公司做品牌经理。

  一个是坐在办公室对着电脑看稿打字,一个是跑在各种会场做活动推广。一个基本见不到外人,一个每天都要看着不同的人。久而久之,阿洲腼腆的性格就更腼腆了,前任的性格却越来越外向。认识的朋友多了,公司聚会的时候,总是不忘带上阿洲参加。

  有次,阿洲在单位赶期刊,连续几天加班,正好赶上了前任要她陪同一场比较重要的典礼。时间来不及,阿洲没有回家换衣服,只是去理发店草草地洗了个头,就奔着酒店去了。推开门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

  场面还算有些大,前任单位较好的同事和业务上常联系的老板都在。倒不是都穿着礼服,但至少大部分都够得体,比起阿洲一身休闲装,着实是很大的对比。

  阿洲有些局促地坐下来,但无论是夹菜还是说话,她都无比别扭,干脆找了借口去洗手间旁边的廊道坐着。微信上她前任问她怎么还没回来,要不要出来找她。就在她准备起身出去的时候,就听见几个女人在洗手间里说话。

  “真没想到他女朋友那么邋遢,什么场合不知道,居然连妆都不化。”

  “谁说不是,你看看那个土爆了的丸子头,以为自己是尼姑吗?”

  “看她那身衣服,也不知道穿了几年了,丑爆了的款式。”

  阿洲被说得有些脸红,冲出来想要回嘴,抬头就看见她前任也站在那里听着,脸色比她还要阴上几分。

  04

  回去的路上,前任一直没说话,阿洲也不知道说什么。

  原本她以为前任会当场上去撕烂那两个女人的嘴,结果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就转身回了包间。

  到家后,脸也是绷得紧紧地,一直到后半夜才问阿洲,“你能不能也化化妆,打扮下自己?”

  阿洲有点震惊,他酝酿了一个晚上,不是安慰她别把她们的话往心里去,也不是帮她出一口其,居然只是为了问出这句话。

  她也想过学化妆的,但是毕业那会儿,前任总是和她说,她不化妆最好看,脸上的雀斑都是小天使的痕迹。说的多了,阿洲就真的没往化妆方面研究,但服装上,她一向以休闲为主,和邋遢从不沾边。

  结果这句话说完一年不到,就已经换了画风,质问她为什么不学化妆,为什么不打扮自己?

  整个晚上,阿洲都没有睡好觉,前任似乎也辗转反侧,不知道是不安还是烦躁。

  第二天,阿洲急着去上班,套上一件大衣就要出门。前任拎着公文包出来,瞄了她一眼,有些不满,“不是说了让你打扮一下吗,怎么还是这个样子?”

  阿洲心里一凉,两个人才刚开始共同生活,就已经到了相看厌烦的地步。

  可能等到了明天,他的同事说她长得丑,他也许都会问他“为什么不去整容”这样的话吧?

  05

  “分了挺好的,他这么喜欢跟风,没准还会家暴呢。”

  这是阿洲分手后,大韩安慰她的话。

  如今阿洲会化妆,穿得得体,能驾驭各种高度的鞋子,知道大部分品牌的名字。可她却没再遇见一个夸她脸上雀斑像小天使的男人。

  饭局结束后,阿洲提着包挎在身上,脸上的笑意未减,送我和大韩上车的时候,还是补充了那个答案,“他之前在我照片下评论过,你居然变这么好看了。然后,和我聊了几次天,可是后来有次我发了和外国朋友的合照时,他问我,为什么去外国那么久没有走性感路线?”

  “他知道我好看又能怎么样呢?”说完这句话,她无奈地笑了一下,又看着大韩说,“你以后恋爱可千万别要求女朋友像这个像那个,做自己最好。”

  大韩憋着嘴看了我一眼,“等我找到了再说。”

  我点头,“我也是。”

  好看与否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爱你几分,宽容你几分,知道这些,才有为爱而改变的可能。

  不过变得优秀是件好事,至少先愉己,再愉人。

  大学生阅读文章篇3:信封里的一纸银杏

  作者:poster

  银杏之美,信纸亦知

  在我终于百度到了邮政局的位置,然后赶过去从一沓花花绿绿的信中翻出那封从南京寄过来的信时,距离飞扬投信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了。

  我心中焦急,匆匆揣信回家,开门第一件事就是走到阳台,双手捏住信封的两端,举起,对准阳光,确定好封口处的可撕边长度,然后立刻动手开撕。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当我抽出信笺,看到美丽的银杏姑娘已死去多时,温暖耀眼的明黄不再,白衣微遮的身上也出现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枯灰色斑点,我还是挺难过的。不过,看她安静躺在信纸怀里,嘴角噙笑的样子,让人明白临终之际的她也许并不感到十分痛苦,这让我多少又觉得有些欣慰。而且,抱着她的信纸应该很好人吧,你看他,就算自己也是奄奄一息,脸上却没有一丝不耐呢,温和平淡,似是在静待死神的到来,猛然看到我的出现,也无惧无畏,只是在倏地射入的强光之下闭了闭眼睛。

  我仔细摊开折叠的信纸,小心翼翼地尽量抚平因为他们粘在一起而生出的褶皱,拿出放大镜,准备认真辨认信纸的本来模样。

  他朝我挥挥手,气若游丝地说,我直接给你讲吧。

  我听了自是欢喜,立刻搬了椅子端端正正坐好,等着他把我那位南京朋友写的文字念给我听,不然,我这心里怕是还要继续纠结,到底该不该把他怀里的银杏姑娘给推开了。

  一个多月前的晚上,我刚刚被飞扬送进信封里头,银杏便紧挨着我进来了。他看着怀里的姑娘,缓缓开口。

  诶?停。你说的是你和银杏的故事?不是我朋友写的话?我打断他。

  他不说话,抬头静静看我,明明是温温和和的眸子,此刻却似有一道冷光射出,立时让我哑巴了起来。可我心里还是有点烦躁,忍不住小声嘀咕,切,不就是要说你自己和银杏的爱情故事么?

  不是爱情,但一样弥足珍贵,就跟你和飞扬差不多。他说。

  我还想再问清楚些,他却不理我了,只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

  他说,其实他一开始并不喜欢怕黑黏人的银杏姑娘,觉得她娇娇弱弱的,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长途跋涉之苦。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一个人慢慢完成自己的使命,即使最后是被丢进垃圾桶里,他也没有任何怨言。

  可是,打从银杏出现的那一刻起,他便知道自己接下来可能没法好好完成任务了,因为只要邮递员稍稍推迟了上车时间,或者是别的什么,他们就极有可能会很快就一起翘辫子,所以一开始的时候,他都是尽量避着她的,避不过就闭眼,反正当她不存在。

  有一次,他们还睡得迷迷糊糊的,才听清外面有人说了什么“邮票有点脱落,得重新用浆糊粘一下”之类的话,紧接着便是一阵天旋地转,还有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了他们身上。

  他在背部传来剧痛的同时,听到上面的银杏闷哼一声,从她身上流出的液体迅速打湿了他的胸膛。信纸愣住了,看着表情极为痛苦的她,心中的冰也似乎被胸膛上的湿热给一点一点地融化了。他手忙脚乱地用自己的白衣去给姑娘擦伤,却怎么都擦不干净,几次几十次都是这般徒劳无功之后,他放弃了。

  他把自己的白衣盖在了她的身上,不忍心再扯开,怕会弄痛了她的伤口。他说,反正都是要走的,干脆就让他陪着她一起穿孔而死好了。

  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起来。

  那是他们第一次安安静静地听对方说话,也是头一次遇见这种事,说不上好与坏,只能算是一种不一样的经历吧。

  总之,他们做了几天的朋友。

  期间,银杏给他说了自己在林中的快乐生活,也说了守林人无意中用一根烟点燃了整个森林,导致其妻子过世的惨痛悲剧。

  信纸则说了他在造纸厂的经历。

  不,除了这个,信纸其实还给她说了好多好多来着。

  只是,她终究是没能听完。

  信纸讲着讲着,声音越来越弱,我寻思着有些不对,还未来得及对他们的故事作出反应,他便留下两句话走了。

  一句是“我把你朋友写的话总结成了其中的几个字,你自己看”。

  另一句是“我和她都想离天空近一点,麻烦你帮助我们”。

  我仔细摸索挺久,才把分布在不同角落的几个字组合在一起:推、窗、时、有、蝶、飞、来。

  推窗时,有蝶飞来?

  我心中一颤,已然明了飞扬的心意。我想告诉他,其实我早就把遇见人渣那事儿给放下来了,因为不值得。除了爱情,我还有友情,还有他们大家不是么?

  我推开窗子,把信折成纸飞机,呵了一口气,然后用力往天空掷出去,看着他们像蝴蝶一样飞舞,绕过公园里的风筝,穿过云层,然后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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