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淑敏短文章精选
毕淑敏,她既是一个医生也是一个作家,她被人称为文学的白衣天使。她的文笔深受许多人的喜爱。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毕淑敏短文章精选,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毕淑敏短文章精选1:孝心无价
我不喜欢一个苦孩求学的故事。家庭十分困难,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可他大学毕业后,还要坚持读研究生,母亲只有去卖血……我以为那是一个自私的学子。求学的路很漫长,一生一世的事业,何必太在意几年蹉跎?况且这时间的分分秒秒都苦涩无比,需用母亲的鲜血灌溉!一个连母亲都无法挚爱的人,还能指望他会爱谁?把自己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位置的人,怎能成为为人类献身的大师?我也不喜欢父母重病在床,断然离去的游子,无论你有多少理由。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动,不必将个人的力量夸大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在一位老人行将就木的时候,将他对人世间最后的期冀斩断,以绝望之心在寂寞中远行,那是对生命的大不敬。
我相信每一个赤诚忠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可以从容尽孝。
可惜人们忘了,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
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的挂念。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只是,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抓紧啊!趁你父母健在的光阴。
关于毕淑敏短文章精选2:柔和
“柔和”这个词,细想起来挺有意思的。先说“和”字,由禾苗和口两问部分组成,那涵义大概就是有了生长着的禾苗,嘴里的食物就有了保障,人就该气定神闲,和和气气了。
这个规律,在农耕社会或许是颠扑不破的。那时只要人的温饱得到解决,其他的都好说。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达进步。人的较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单是手中的粮,就无法抚平激荡的灵魂了。中国有句俗话,叫作“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可见胃充盈了之后,就有新的问题滋生,起码无法达到完全的心平气和。
再说“柔”这个字。通常想起它的时候,好像稀泥一滩,没什么盘骨的模样。但细琢磨,上半部是“矛”,下半部是“木”——一支木头削成的矛,看来还是蛮有力度和进攻性的。柔是褒义,比如“柔韧、以柔克刚、刚柔相济、百炬钢化作指柔……”,都说明它和阳刚有着同样重要的美学和实践价值。
记得早年当医学生的时候,一天课上先生问道,大家想想,用酒精消毒的时候,什么浓度为好?学生齐声回答,当然是越高越好啦!先生说,错了。太高浓度的酒精,会使细菌的外壁在极短的时间内凝固,形成一道屏障,后续的酒精就再也杀不进去了,细菌在壁垒后面依然活着。最有效的浓度是把酒清的浓度调得柔和一些,润物无声地渗透进去,效果才佳。
于是我第一次明白了,柔和有时比风暴更有力量。
柔和是一种品质与风格。它不是丧失原则,而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坚守,一种不曾剑拨弩长,依旧扼守尊严的艺术。柔和是内在的原则和外在的弹性充满和谐的统一,柔和是虚怀若谷的谦逊啊。不信,你看看报上征婚广告净是征询性格柔和的伴侣。人们希望目光是柔和的,语调是柔和的,面庞的线条是柔和的,身体的张力是柔和的……
当我们轻轻念出“柔和”这个词的时候,你会觉得有一缕缕蓝色的温润,弥漫在唇舌之间。
有人追索柔和,以为那是速度和技巧的掌握。书刊上有不少教授柔和的小诀窍,比如怎样让嗓音柔和,手势柔和……我见了一个女孩子,为了使性情显出柔和,在手心用油笔写了大大的“慢”字,天天描一遍,掌总是蓝的。以致扬手时常吓人一跳,以为她练了邪门武功。并为自己规定每说一句话之前,在心中默数从1到10……她除了让人感到木呐和喜怒无常外,与柔和不搭界。
一个人的心如若为柔和,所有对外的柔和形式的摹仿和操练,都是沙上楼阁。
看看天空和海洋吧。当它们最美丽和博大,最安宁和清洁的时候,它们是柔和的。
只有成长了自己的心,才会在不经意之间,收获了柔和。
我们的声音柔和了,就更容易渗透到辽远的空间。我们的目光柔和了,就更轻灵地卷起心扉的窗纱。我们的面庞柔和了,就更流畅地传达温暖的诚意。我们的身体柔和了,就更准确地表明与人平等的信念。
柔和,是力量的内敛和高度自信的宁馨儿。愿你一定在某一个清晨,感觉出柔和像云雾一般悄然袭身。
关于毕淑敏短文章精选3:旷野与城市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工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