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文章1200字作文
孝道文章1200字作文
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人都应具有的基本道德准则。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孝道文章1200字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孝道文章1200字作文:谈孝道
我看过这么一幅漫画: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为姥姥举办生日宴会。桌上美味佳肴,应有尽有,唯独没有姥姥的身影。却见小外孙指着在厨房正在汗流满面做饭的姥姥叫道:“姥姥,该您吹蜡烛了。”
好一个生日宴会,这哪里是为老人举办的,分明是让老人无偿地为他们付出!我不禁问道:“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孝道哪里去了?”
我们知道,从古至今,“孝”字占据着几乎全部人的思想意识。不论年长、年幼,都遵循着“孝”。古时候的“孝”便为“顺”,孝顺永远连在一起,最后终于成为专有词。一家之中,父亲为一家之主,儿女必须言听计从,不论对错,一律服从,这也是孝的一种体现。
而今,“孝”的含义有了进一步的改变,从一味顺从,深化到了求大同,存小异,从精神、物质两方面来尽孝。我们经常可以发现:每当周末,一些老人的家里总是儿女满堂,聚在一起,对老人问寒问暖,给老人买补品,陪老人谈天,孙子们也向老人汇报好成绩,逗老人开心,这是新时代孝的体现。
社会在一天天地进步,从古时的一味顺从发展到今天的物质、精神两方面尽孝,无一不体现出中国人对“孝”的重视。
而国外与我们不同,他们那里子女与老人之间的关系只是金钱关系,家长只负责把儿女抚养成人,其余则撒手不管,全无关系了。而家长到了晚年,纵使儿女成群,也不会出现儿孙满堂,欢聚一堂的情景,他们是冷漠的金钱关系。我听过这么一件事,有一位老人孤身一人住在美国洛杉矶的一幢小房子里。有一天当邮差来送养老金清单时,发现这个老人已死去多时了。是由于突发心脏病而亡。据了解,她有九个儿女,个个生活得都不错,还有一个是大资本家。可她在这九个儿女成人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们,顶多在圣诞节时收到几份小礼物。而在她死后,她的儿女也未曾表示过什么。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东西方文明的差异,至少是在“孝道”方面的差异。无怪乎有人这么评析: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是儿童的天堂,成人的战场和老人的地狱。
可见,讲“孝道”是中国人的美德之一。
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同志十分孝敬他的母亲。有一次在他回家看望母亲的时候,他的母亲由于行动不便,年老多病,把裤子拉脏了。当她看见陈毅进来,忙把脏裤子藏到褥子底下。当陈毅发现褥子下的脏裤子之后,埋怨母亲为什么把裤子藏起来,自己的儿子有什么顾忌的。她母亲说:“这粗活还是让别人去干吧。”陈毅却说:“我是您的儿子呀?别人怎能代替呢!”说罢,三下五除二就把裤子洗好了。
可见,上至领袖,下到百姓,无一不在遵循着“孝道”,孝道是我们中国人最突出的美德。
我们青少年理应继承这一美德,决不能像那幅漫画所画的那样做,而是进一步把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发扬光大!
孝道文章1200字作文:谈论孝道
无意间搜索,我看到了一赡养纠纷,二原告已是迟暮之年,走路都已经颤颤巍巍。二人于1953年结婚后生育了两男两女,即本案的四被告,四个人都是由两位老人抚养成人,现都已成家立业修建了楼房,可他们却在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的时侯让他们住在修葺的猪圈楼上。
说实话,我自认为我是一个很理性的人,所以在看到这样的事情时,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而是思考这个家庭中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子女与父母是要有多大的矛盾才能让他们如此安置年迈的父母而忘了父母曾经的生养之恩。
(1)父母的忽略
讲到原因,我想到的第一个原因就是这个,80后的孩子不像我们现在90后的孩子因计划生育所以个个都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宝,而是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血缘亲戚一大堆。虽说天下哪有不爱孩子的父母,但不可否认,孩子多了,烦心的事也就多了,父母自然而然会因为家庭或个人的原因在不经意间偏爱其中一个孩子,而忽略了其他的孩子。
哪个孩子不渴望父母的关注,却因父母无意间的忽略受到了伤害,数次多了,便自我感觉父母不爱自己了,长大了,只记住了父母的不好的他们,亲情自然也就淡了,怨或恨却增加了。于他们来讲,只是远离父母已是仁至义尽,想要他们好好的赡养父母,呵,那纯属扯淡。
(2)父母财产分配不均
俗语说人多好办事,可这个道理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却并不灵验。子女多了,当他们成家立业另立门户之时,大部分父母都会因林林总总的原因使某个孩子的财产比其他孩子的要多。良心好点的,最多也就在心里抱怨一下,该有的赡养费却不会少上一分钱,可是亲情却也淡了,调查一下不难发现他们回家的次数也少了。
至于没有良心的人,我想不需要我说大家也都知道,众多的纠纷案例中可是有不少都是因为财产分配不均引起的。
(3)爱人与父母的隔阂
有使以来,因自身爱人与父母的关系不好闹上法庭的赡养纠纷同样不少。不是他们不爱父母,而是相比较而言他们更爱自己的另一半。以他们的立场来看,一边是一起度过前半生的年迈的父母,一边是将要一起度过后半生的妻子,即使是愿意赡养老人,也会因为新婚妻子的枕边风而远离老人,不与父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在他们的想法中还是爱人重要,至于父母,给点钱也就差不多了。
这并非危言耸听,任何一个人处在赡养父母与维系自己小家庭安稳的矛盾中都会举步维艰,大概只有父母曾在年少时给予他深刻的感动的人才会站在父母这一边吧。
……
尊老,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需要传承与发扬的,可是现在的人们总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与父母闹上法庭,难道他们忘记了吗,忘记了父母把自己从小养大,付出的心血、倾注的爱心?
虽然那案件最后已然完美解决,可我却并不认为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当赡养父母的问题闹上法庭,当儿女与父母站在对立面时,我深刻的怀疑亲情是否还在,即使赡养问题最终得到解决那又怎样,父母的心已然凄凉。
俗语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而父母给我们的,又何止是滴水呢?父母恩情深似海,他们给我们的是整个大海,我们应该懂得回报,懂得孝道。
何谓孝道——百善孝为先,孝之以其道,只有心怀孝道的人,才终能收得善果。
孝道文章1200字作文:何为“孝道”的当代拷问
近十多年来,政府建立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以应对我国社会养老问题,社会上一些救助老人的慈善机构以及市场化的养老院等设施的涌现,都是伴随人口老龄化和“空巢老人”大量出现应运而生的。今年6月13日,由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进一步引起了人们对“养老”问题的关注。
“孝道”重点是养老吗
“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提出了一个关于“孝道”的问题,赞成者认为它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反对者则认为,这是政府在推卸责任。
从世界文明这个大范围来看,中华文化的最大特点就是重视家庭生活,讲求伦理道德。所以,中国古代从三皇五帝开始,就是以家族为单元而建立起来的宗法氏族社会。起码从周朝开始,已明确提出了“家天下”的概念。“家天下”最重要的内容是重视“孝道”。古人说“百行孝为先”,提倡“孝道”,与养老有密切关系。中国古代由于重视家庭生活,所以,养老育幼的责任都由家庭承担。古代的政府并不承担多少养老的责任,它只需按照儒家的伦理道德来提倡“孝道”就可以了。但在古人的观念中,所谓“孝”,不仅是一个养老的问题,即不仅是一个供养年迈的父母吃穿的问题,更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和感情需求。所以,“谨身节用,以养父母”,仅是孝的一个方面,孝还有其他内容。如古人说“三不孝”,其中之一是“家贫亲老而不为仕禄”,这里所谓的“仕禄”,在古代是指谋求做官领取俸禄。在今天,就是指青壮年人应当外出努力工作以养父母。可以说,青壮年人外出工作就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但它又引出“空巢老人”无人关照的问题。“三不孝”的另一内容,是指儿女对父母慈爱恭敬,但若父母犯了过错,却不去纠正,就会陷父母于“不义”,使父母在社会上落一个“坏名声”,这也是不孝的表现。所以,单纯的“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三不孝”中以“无后为大”,即不愿意养育后代,是最大的不孝。可见,古人所谓的“孝”,不仅要给父母衣食温饱,更重要的是要让父母生活得有尊严,要使他们在感情和精神上得到快乐和安慰。
提倡“孝道”是复兴封建道德吗
提倡“孝道”,不仅是为了解决养老和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问题,对行孝者本身也有益处。古人认为,孝“始于事亲”,“终于立身”。“孝”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孝”能使一个人养成良好的心性,“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一个人,爱自己的父母,对别人的父母就不会有厌恶之情;一个人,敬重自己的父母,也会对别人的父母有敬重之心。这就是孟子所说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对于一个人培养美好的品德至关重要,“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所以,一个孝敬父母的人,才会真正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才会有事业心,才会用他的行为感动别人,这个社会才会变得美好。说到底,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对“孝道”的提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离不开对“孝道”的提倡。
孝敬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它却关乎社会风尚和政治的安定,所以古人认为,只要大力提倡“孝道”,就可做到“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因此,古代很早就有《孝经》这本专门论述“孝道”的书。汉代就曾把“孝”作为治天下最根本的要义。汉代选举官员,有两个标准,就是“孝”和“廉”。当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居家孝敬父母,为人清廉不贪。而“孝”又居其首。西汉的皇帝谥号前都冠以“孝”字,也是对“孝道”的大力提倡。清代的康熙皇帝干脆将《孝经》列为儒家“六经”之一,使其成为士子科举应试的必读书,都充分体现了对“孝道”的极度重视。
由此可见,“孝”是中华文明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之一,它与所谓的封建道德没有任何关系。“孝道”是人类过去、现在和未来都需要提倡的一种美德。今天,我们致力于现代化建设,决非只追求物质生活的进步,现代化更应包括人们精神生活的提升,更应注重精神文明建设。而对“孝道”的提倡,无疑应是当下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孝需要有具体的行动规定吗
2012年6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修订草案中新增一条“常回家看看”,引起巨大关注和争论。在我看来,“常回家看看”这一条,对保障老年人权益来说,不是法,不过是提醒常年在外工作和生活的晚辈多关心自己家中的老人,这或可在一定程度上唤起人们的孝心,但仅“常回家看看”对于老人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对子女孝敬父母提出行动要求,是值得赞赏的。但以此与古代《二十四孝》相对应,则有点不搭界。因为古代的《二十四孝》是二十四个尽孝故事,那是用故事感动人,是对“孝道”的宣扬,它没有具体的行为规定。而“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则是规定了二十四种行动。那么,如果超出这些行动呢?要说“孝”的具体行动,也许可以列到一百种甚至更多。由此可见,这个“新二十四孝”就不免拘泥。况且,这二十四种行动中,有些是否与“孝”有关或者合理,也值得商榷,如第13条“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如果父母有不好的业余爱好,也要支持?而第18条“带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动”、19条“带父母参观你工作的地方”,与“孝”是否有关,也值得商榷。所以,个人认为,孝敬父母,不必做具体的行动规定,只需加以引导和提倡,使大家“尽心尽情,量力而为”已经足够。
当然,在提倡“孝道”的同时,政府应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良好的道德秩序,并且将养老市场化加以推进,才能较好地解决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问题。这个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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