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后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与合格考试有什么变化
高考改革后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与合格考试有什么变化
继国内八个省市相继发布了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决定在选考科目上采用“3+1+2”方案后,山东省教育厅也发布公告,称山东仍将坚持实施“3+3”方案。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3+3”方式
2018年3月,《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山东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在选考科目上采用了“3+3”方式。其中,第一个“3”指全国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任选科目,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中任选3科。
合格考与等级考有六大区别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与等级考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考试目的
合格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等级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考试科目
合格考试覆跟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考试范围
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考试内容较少,试题难度相对较小;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内容较多,试题难度也相对较大。
成绩呈现
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和“不合格”,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等级考试科目成绩依据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
成绩使用
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专科)录取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成绩计入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
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
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但参加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2020年夏季高考将增至4天
合格考方面,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五科首考安排在高一下学期,在每年1月份举行,语文、外语、数学、政治及前五科的补考安排在高二上学期举行,相应科目合格考不合格的,将不能参加等级考。
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自2020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按国家统一考试安排进行。外语考试听力和笔试将分开考试,其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仍然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在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等级考试科目共有6门(每名学生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计划在6月9日-10日完成。也就是说,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将增至4天,前两天竖家统一考试,后两天是省统一考试。
等级考赋分不同于“标准分”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的计分规则为: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
高考改革后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与合格考试有什么变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