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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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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

  湖南武术协会成立于1988年。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湖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欢迎阅读!

  湖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简介

  协会秉承“强身健体,弘扬武术”的宗旨,吸纳全校广大武术爱好者,开展日常武术训练,学习武术理论知识;以武会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展武术交流活动,倡导武术文化,在本校乃至更广范围内推动习武之风。协会活动多姿多彩。在校内,开展会员的日常学习训练,并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演出。在校外,协会受邀于各个高校,相继在湖南师范大学举办的“武与舞”晚会、林科大举办的第二届“武林大会”等演出,2009年由协会举办的长沙市武林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协会多次获得湖南农业大学“明星社团”、“优秀社团”称号;南拳队在2009年“湖南农业大学武协英雄会”暨长沙市高校武协联盟第二届“武林大会”中荣获集体表演二等奖;2009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武术比赛中获得本科女子组太极第三,长拳第五;2010年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武术项目大学女子组太极第一,剑术第五。2012,2013度再次获得‘优秀社团’。2013获得湖师大举办的炫wu大赛第二名。

  湖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全称:湖南农业大武术协会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Martial—arts Association)

  第二条 社团性质:湖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是由本校内的武术爱好者自发组织的校级社团组织,受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及湖南农业大学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

  第三条 社团宗旨及目标:强身健体,弘扬武术

  吸纳全校广大武术爱好者,开展日常武术训练,学习武术理论知识;以武会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展武术交流活动,倡导武术文化,在本校乃至更广范围内推动习武之风。

  第四条 社团会徽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协会机构组成采取层级管理模式,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下设办公室、活动部、宣传部、财务部、外联部、培训部、发展部、新闻与网络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依据协会情况制定),干事若干名。

  第六条 武术协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理事长:协调管理本社团所有部门的各项日常事务;组织开展重要的社团活动;提出社团的合理的发展路线;对社团理事会成员的任免提出建议;审批和宣读本协会的各项重要决议;指导完成与下一届工作的工作转接。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三个副理事长分别分管2—3个部门的日常事务,加紧沟通,积极提出活动建议,工作设想。

  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各种资料的收集、存档、管理;办公室的布置、卫生、办公室值班的出勤情况;一般性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请柬处理、生日管理等。

  培训部:管理协会的日常训练,为协会的日常训练制定详细过程并实施。管理协会三个板块及协会武韵特训队的额外训练。此外,增加体能及游戏方面的项目。

  活动部:负责协会的日常活动管理,及提出并策划组织非日常性活动。常与社联及团委老师保持联系,传达社联及团委的活动动态,组织好向农学堂的开办。每学年协助理事长组织2-3次大型活动;包括活动的策划、具体组织安排等等;与其它兄弟学校的武术协会保持联系。

  宣传部:全面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为协会所举办的各类各项活动制作展板、海报、喷绘、宣传单等各系列宣传方式。为协会设计会服、会旗、橱窗展览等必需条件。

  财务部:监督管理协会的财务支出情况和固定资的保管。包括会员费、奖金、赞助金及固定资产的保管;财务支出的报销;固定资产的出借管理;财务和固定资产的月末清查。

  发展部:管理协会会员档案信息,协会活动的消息通知(学社联,兄弟协会,领导嘉宾,会员等。),查记并总结协会月评情况。

  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外校兄弟协会,商家及各类组织,校内社团老师等)积极争取其他组织的或个人及商家对协会的赞助,促进对外关系发展。

  新闻网络部:协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微信,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群,贴吧等),积极利用新闻网络对外做武协的宣传工作。日常活动训练照片的采集与记录。并对每次活动做出总结撰写新闻稿。

  第三章 会员(注册及招生)

  第七条 在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招生人数,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生海报或材料清楚明确,愿意遵守协会纪律及决议的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即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加入本协会,并领取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的权力

  1、有向武术协会索取会员证的权利;

  2、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4、享有参加武术协会协会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5、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须写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6、享有对武术协会协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7、监督轮滑协会的各项工作的权利

  8、享有知晓轮滑协会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承认协会章程,愿意服从协会管理,尽力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

  2、按时出席本协会的成员大会,理事会成员按时出席理事会的例会;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3、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4、积极发表自己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活动设想;

  5、首次参加本协会的会员应一次性交纳会费20元。

  第四章 社团干部

  第十条 社团理事长的产生、聘任与更换;

  1、社团理事长任期一年。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校规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社团联合会有权请校团委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2、换届时间是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社团工作结束前的半个月。

  3、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理事长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

  4、换届理事长候选人可由上届理事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或自荐,经社团全体会员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差额选举产生,得票数必须超过总选票半数方能当选。候选人必须是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必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竞聘申请书。

  5、社团的新任理事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从候选人中通过面试、考察产生。

  6、团理事长不得在其他院级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

  7、有特殊情况可由社团联合会在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第十一条 理事长的权利:享有组织管理武术协会的权利,享有组织本协会开展活动的权利,享有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享有向社团联合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 理事长的义务:必须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实践社团联合会宗旨;必须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会议,汇报协会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会员说明本协会发展现状,并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必须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的各种活动,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决议。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理事长:

  1、学习确有困难,不能免强担任社团负责人;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3、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校纪处分者;

  4、有其他违反法纪法规行为者。

  第十四条 社团的主要干部就由社团成员根据大多数会员认可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民主选举或推荐,经社团联合会考核认可产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心社会工作,乐于服务同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社团有一定威信。

  第十五条 社团干部要经常联系会员,关心会员的工作与学习,加强与会员间的沟通和交流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 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 日常训练的管理制度:

  每学年的第一周为会员对日常训练的适应及反馈期,在此期间,会员对训练的内容、教练、及其它情况进行了解适应。协会在第一周末进行问卷调查,根据会员的反馈、按照大多数会员的意见、结合协会的实际条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将调整的结果向会员公布,以后按此调整结果开展日常训练。具体的训练管理制度由各届理事会视具体情况制定。

  第十七条 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准时参加。会议主要由各部门对月工作做出总结,交流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确定下个月的活动计划,促进与会员间的交流。了解会员对协会的建议与意见

  第十八条 非日常活动管理:

  1、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不得妨碍学校的校园管理、不得违背协会及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其它特别规定的情况。

  2、活动申报程序:

  a、开展活动前必须详细填写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和活动策划书;

  b、活动申请表由本协会理事长签字后上报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活动才可进行;

  c、若开展活动的活动经费来源于赞助商,赞助合同须交社团联合会报校团委审批,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d、活动过程中应该与社联保持密切联系;

  第十九条 社团的宣传与外联

  1、社团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扩大在校内的影响。

  2、社团在进行活动申报时,应将宣传方案一并提交社团联合会,以便对其提出修改意见,做统筹安排。

  3、社团在进行对外宣传和联络(即面向校外的宣传和联络)时,须报社团联合会申请备案得到批准方可执行,由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开具介绍信。

  4、社团宣传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时,必须真实署名,必须强调学生社团的身份。不得盗用社团联合会或其他学生组织的名义进行活动。

  5、部门负责人将社团最新消息传至湘农青年网,内容两周更新一次

  6、社团在争取社会赞助时,必须与提供赞助方签定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诚实守信,不得有损学校的形象。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 本协会的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原则为:在与社联的财务管理办法不相冲突的前提下,结合各届武术协会的特殊情况制定各届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支出的财务必须用来购买协会所需的共有财产;财务报销票据须经理事长,财务部长及财务经手人签字后方可上交社联报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做为湖南农业大学武术协会章程修订本(第四次)自二十七届武术协会起,在学社联、校导的监督下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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