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省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2016广东省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2016广东省跆拳道比赛由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广东省跆拳道协会主办,开平市体育总会、开平市跆拳道协会、马来西亚msy跆拳道协会联合协办。下面就和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6广东省跆拳道比赛视频
2016广东省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佛山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竞赛地点
佛山市岭南明珠体育馆
四、竞赛时间
2015年11月27 — 29日(27日下午队伍报到)
五、参加要求
(一)参赛队伍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单位会员或广东省跆拳道协会特邀单位(不得以协会、联盟等联合组织名义报名参与);
(二)参赛运动员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现役专业运动员除外)。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安排
(一)项目设置
1、竞技比赛(男、女子个人竞技);
2、品势比赛(男、女子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
3、综合团体比赛
(二)年龄组别
1、青成年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品势示范组:男子: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子:198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少年组:1999年01月0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2003年01月0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4、儿童组:2006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七、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统一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用作称重、检录之用。
(二)报名人数:各组别限报2人(或2组),超出人数可分多支队伍参赛,各单位报队数不限,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
注:每名运动员不能重复参与混双品势比赛、不能重复参与团体品势比赛和不能重复参与综合团体比赛,违者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
(三)在竞技或品势比赛中,若某组别不足3人参赛(品势示范组除外),则该组别取消或运动员升级参赛;若某组别参赛人数过多,组委会将研究考虑对该组别进行分组作赛。
(四)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或广东(含英文标识GUANG DONG)、以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品势比赛不得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证以外的颜色道服上场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县(区)级医务部门进行体检,医生确认可以参赛后开出体检证明,各参赛队伍须携带上参赛运动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到赛场,以便组委会抽查;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八、竞赛内容
(一)竞技比赛
1、青成年组
(1)男子:-46KG、-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2KG。
(2)女子:-40KG、-43KG、-47KG、-51KG、-55KG、-59KG、-64KG、+64KG。
2、少年组
(1)男子:-33KG、-35KG、-38KG、-41KG、-45KG、-49KG、-53KG、-57KG、-62KG、+62KG。
(2)女子:-31KG、-33KG、-36KG、-39KG、-42KG、-46KG、-50KG、-54KG、-59KG、+59KG。
3、少儿组
(1)男子:-25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6KG、-50KG、+50KG。
(2)女子:-24KG、-26KG、-28KG、-31KG、-34KG、-37KG、-40KG、-44KG、-48KG、+48KG。
4、儿童组
(1)男子:-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1KG、-34KG、-37KG、+37KG。
(2)女子:-17KG、-19KG、-21KG、-23KG、-25KG、-27KG、-30KG、-33KG、-36KG、+36KG。
5、竞技比赛规则:
(1)采用单败淘汰制进行个人对抗赛。
(2)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3)比赛时间:
A、青成年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2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
B、少年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5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
C、少儿组及儿童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中间休息30秒。
(4)参赛队伍不得借调专业队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各省市体育局注册且两年内获得专业赛前八名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5)教练员必须拥有中国跆拳道协会教练员资格证书,并按规则要求着装,否则将不能报名和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二)品势比赛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个人品势、团体品势、混双品势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比赛内容由裁判长在联席会议上根据各级别比赛内容的范围进行抽签并宣布品势预赛和决赛的比赛内容。
1、个人品势比赛:
(1)青成年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示范组
(2)青成年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示范组
(3)少年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4)少年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5)少儿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6)少儿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7)儿童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8)儿童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比赛内容:
初级组(白黄带至黄绿带):太极二章、三章、四章,预赛和决赛各抽1套;
中级组(绿带至红带):太极五章、六章、七章、八章,预赛和决赛各抽1套;
高级组(红黑带和黑带):太极八章、高丽、金刚、太白,预赛和决赛各抽1套;
(青成年高级组内容为:高丽、金刚、太白、平原,预赛和决赛各抽1套)
示范组:太白、平原、十进、地跆,预赛和决赛各抽1套;
2、团体品势比赛:
(1)各组别团体品势不分男女、色带组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3人。
(2)团体品势比赛级别及内容:(共5个组别)
示范组:太白、平原、十进、地跆(抽签1套)
青成年组:太极八章、高丽、金刚、太白(抽签1套)
少年组:太极六章、七章、八章、高丽(抽签1套)
少儿组:太极三章、四章、五章、六章(抽签1套)
儿童组:太极一章、二章、三章(抽签1套)
3、混双品势比赛组别及内容:(共5个组别)
示范组:太白、平原、十进、地跆(抽签1套)
青成年组:太极八章、高丽、金刚、太白(抽签1套)
少年组:太极六章、七章、八章、高丽(抽签1套)
少儿组:太极三章、四章、五章、六章(抽签1套)
儿童组:太极一章、二章、三章(抽签1套)
(三)综合团体
1、比赛内容由音乐、品势、特技、跆舞、自卫术、击破等组成。
2、比赛队员人数在10人以内6人以上,不分男女和年龄。
(注:大于10人,按超出一人扣1分,小于6人不予参赛。)
3、参赛队伍须自备音乐文件、木板等所需材料。
4、重点突出技术、音乐、特效、编排、细节。
5、比赛按照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综合能力、表现风格等为评判标准。
6、每套团体编排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每超出10秒扣一分,超时60秒当失格处理。
7、指定规定特技动作:跳侧踢、三前踢、连续组合手法与腿法击破(六个动作以上)、旋转系列动作(如540度以上旋转腿法或连续3个或以上旋转动作)、踩踏系列动作,如未按顺序要求完成上述动作或减少规定动作扣一分)。
九、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竞技比赛:
1、设竞技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按9、7、5.5、2.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个人奖: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二)品势比赛:
1、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个人品势按9、7、6、5、4、3、2、1计分,混双品势按11、9、8、7、6、5、4、3计分,团体品势按15、11、10、9、8、7、6、5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个人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三)综合团体比赛:
1、录取前八名队伍颁发奖杯,对运动员颁发奖状、前三名给予奖牌奖励。
2、综合团体比赛成绩按50、40、32、24、20、18、16、14计算纳入团体总分。
(四)特设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及“优秀运动员奖”若干名颁发牌匾或奖状,颁发数量以实际参赛人数确定。
(六)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子女子竞技 “最佳技术奖”,授予奖杯或奖状。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请各单位于2015年11月16日下午5点前登录比赛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将报名表打印,并与办理个人会员证和参赛证的资料,于11月18日前寄到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本次比赛统一制作参赛证,请各参赛队伍领队、教练、运动员递交一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联系电话:020-87555088,联系人:梁锐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2号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8楼803
(二)参赛报名费:单项300元/人,每增加一项加100元/人,保险费20/人(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购买)。参赛费和保险费交费时间:2015年10月15至11月20日,按时交费可享交通补贴返还(此优惠仅对注册团体会员单位有效)。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汇款账号如下:
户名: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账号:693857742523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大道支行
联系电话:020-87554817,联系人:黄小琼
(三)报到时间
1、报到:请各参赛单位于2015年11月27日下午4点前到赛区报到。
2、参赛保证金:各参赛单位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上交参赛保证金2000元(现金),以保证各参赛单位在比赛期间无不良行为,如无不良行为赛后全额退回。
3、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下午7点(暂定)整召开联席会议(缺席者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称重
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2015年11月27日下午 4点至7点,按实际体重进行,可上下浮动0.5公斤,实行先到先称原则,如体重不符且需更改级别的,要先获得组委会仲裁或裁判长签名同意,再向组委会交纳级别更改费后(各参赛单位第一人更改的收费50元,第二人更改的收费100元,第三人及以后更改的按200元/人进行收费),方可进行更改。称量体重地点:待定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申诉程序和规定: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申诉报告和申诉录像,交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费,申诉失败没收全部申诉费。
(三)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中国跆拳道协会选派。
(四)裁判员携带上裁判证于11月26日下午1点前到赛区报到,并进行裁判员业务培训。
十三、有关事项
(一)未注册的单位如需参赛,应在进行报名前15个工作日前提交资料到省协办理注册,逾期将不能参加比赛。
(二)本次比赛必须持有个人会员证,请未有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或个人会员证已过期的参赛运动员提前将资料寄到协会进行办理,到赛场才递交资料办理个人会员证(或续费)的一律按200元/人(50元/人/年)收费。
联系电话:020-87555088,梁锐麟、魏惠萍。
(三)临场指导的教练员必须持有跆协颁发的教练员证或参加赛前培训,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方可上场指导。
(四)参赛队伍的差旅、食宿费全部自理,如需要联系食宿的单位,须在报名时提交资料时致电省跆协协助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五)大会负担竞赛组的所有费用,仲裁委员、裁判长、选调裁判员食宿由大会负责,参赛队伍所有住宿及用餐自理。
十四、参赛护具
(一)本次赛事竞技比赛将采用电子护具,大会提供电子护甲、队伍租借电子脚套,各参赛队伍自行准备其它护具(如:头盔、护臂、护胫、护挡等)。
备注:
电子护甲为免费提供,电子脚套须统一向产品供应方租借,租金为:60元/对,尺寸分为:1号脚套(28-36码)、2号脚套(37-42码)、3号脚套(43-45码),各参赛根据实际参与竞技比赛人数向组委会申报租借脚套的尺寸数量,报到时统一发放。
(二)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十五、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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