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定义是怎么样的
妇女的定义是怎么样的
妇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妇女的定义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妇女的定义,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妇女的定义
在官方辞典中,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大于14周岁称少女,14岁以下(含本数)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
《礼记·曲礼下》:“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史记·项羽本纪》:“﹝沛公﹞今入关 ,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 唐杜甫《三绝句》之三:“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明王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夫人宋氏行状》:“夫人命妇女为炊,以饱城守者。睢之不堕,亦夫人力也。” 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六月六日》:“妇女多於是日沐发,谓沐之不腻不垢。”孙犁《风云初记》一:“在堤埝拐角一棵大榆树下面,有两个年轻的妇女,对着怀纺线。”
中国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依据宪法确定的原则,新中国陆续颁布了《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民法》、《刑法》等十余部基本法,国务院及所属部委颁布了40余种行政法规与条例,地方政府制定了80余种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都
女士
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任何一部中国法律都不存在对妇女的歧视性条款。
中国政府除制定系列法规外,还积极参与国际妇女人权领域的活动,积极签署有关妇女国际人权法和国际文件,承担了促进妇女人权的责任和义务。如:1980年签署了《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公约》,每年按时向国际机构递交公约执行报告;1985年签署了的《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1990年加入国际劳工组织审议和制订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等。
建立了维护妇女权利的机构和网络。建国之初就成立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1988全国政协成立了妇女青年委员会,1989年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专门组,1990年由国务院16个部委负责人及4个非政府组织代表组成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6年司法部、民政部、团中央、妇联、残联联合通知,对特殊社会群体进行法律援助,其中包括妇女。
截止2002年底,中国共有女性人口6.2亿人,占人口总数的48.5%。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制定国家宏观政策时,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中国政府为妇女进步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政府相继制定和发布了五年及十年两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切实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了中国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全面进步。中国妇女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而且其特殊权利的保护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在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妇女地位明显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全面改善,妇女的发展进步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
妇女政治活动
女性
中国宪法规定,中国的女性与男性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平等参加管理国家事物和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等。在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中,女代表604人,占总数的20.2%,其中女21人,占总数的13.2%。在第十届全国政协的委员中,女委员373人,占委员总数的16.7%,其中,女35人,占总数的11.7%。为保证妇女参政比例,以使其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力,中国建立健全了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机制。2003年,中国有7位女性担任了国家领导职务,她们是:国务院副吴仪,全国人大会副委员长何鲁丽、顾秀莲、乌云其木格,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延东、郝建秀。国务院28个组成部门中有1位女性正部长(兼职),15位女性副部长;在全国省、地、县三级党政班子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已达5056人,其中省级女干部56人,女正、副市长近500人。广大妇女群众参政意识明显增强,在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女性参选率达73.4%。(图为中国副吴仪在英国演讲)
正在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的主要目标就包括: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以上女干部,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数量有较大的增加;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中国政府积极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竞争能力,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妇女社会活动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妇女参与社会活动也不断增加。
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开展“建西部美好家园”活动,发起“情系西部 共享母爱”行动,筹集近2亿元人民币资金建水窖,帮助西部地区78万群众解决了缺水困难;开展“妇女家园环境”活动,大力推进“三八绿色工程”,全国妇联被联合国环境发展署授予“环球500佳”称号。
围绕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得到亿万儿童的热情参与,促进了儿童良好道德观念和行为的养成。
以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为重点深化家庭教育工作,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联合有关部门创办家长学校30万所,家庭教育学会遍及70%以上的县(市、区),帮助广大家长提高了家庭教育水平。
“春蕾计划”、“安康计划”、“中国儿童慈善日”等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得到海内外热心支持,募集资金3亿元,为改变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作出了贡献。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家庭是妇联的传统工作领域。妇联从五十年代就开始评选五好文明家庭。 到1999年底,全国各地表彰的省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近3万户。当选家庭的事迹经常在新闻媒体上报道,有的还以各种文艺形式在广大城乡广泛宣传。为了帮助家庭适应变动的现代社会,倡扬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各地妇联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各具特色的家庭文化活动。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此外各级妇联还通过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运动会,帮助各家庭建立宽松、和谐的氛围和凝聚力。以家庭书法、绘画、手工艺品展等为内容的家庭艺术交流活动以及包括居室布置、菜肴烹饪、服装制作、着装打扮在内的科学理家活动,激发了人们乐观向上的生活情趣。
在农村,各地围绕脱贫致富奔小康和科技兴农开展了“美在农家”活动。引导农民革除旧习俗,增强卫生保健和环境美化意识,靠勤劳致富,提高生活质量。一些省实行“五改”(改水、改沟、改路、改厕、改圈,“四净”(饮水干净、街路干净、家庭干净、居室干净)、“三齐”(房室整齐、杂物堆放整齐、居室整齐),大大地改变了农村的家容家貌,村容村貌。在城镇社区,各地大搞文明楼栋、爱我社区爱我家、敞开家门迎友邻,等活动,实现了人与人的相识,户与户的沟通,增强了家庭成员的社会责任感。许多省市以妇女·家园·环境为主题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家庭成员环保意识,开展垃圾分类、节约能源、认养绿地、植树造林等以家庭成员为主体的净化美化社区环保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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