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练就卓越的律师口才技巧
律师口才,是指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直接进行口语表达的智慧和才能。那么该如何提升律师口才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如何练就卓越的律师口才技巧分享,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勇于自信
首先必须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主观上应有成功的信心。一个人内心里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于是他真的就成了小丑;一个人内心坚信自己高贵,就绝不会干出让别人嘲笑的事情。
2、精于学习
学习”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学看、学听、学说。其中看、听是向别人学习,说是直接提高自己。
学看是初为律师的人提高口才艺术的有效途径。“看”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多看理论书籍和体会文章。有关口才艺术的理论书籍有很多,通过学习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口才艺术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各种语体的内部构造和生成规律,然后重点学习口才艺术的各种技能和技巧,这样对指导实际练习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多看精典的口语作品。古今中外名人的演讲作品有很多,如:邓析的两可之辩、宴子的两淮橘枳之辩、施洋大律师的京汉铁路命案真相之辩、美国费城律师汉密尔顿的新闻自由之辩,等等。阅读这些传世名篇要认真分析其思想观点的阐述、语言修辞的特色、篇章结构的安排和表达技巧的运用,并把其中精妙之处,化为自己练习口才的营养。
三是多看视听资料。心理学上有一个公式:一个信息的表达=15%言语+30%声音+55%态势语。因此,我们在重点分析学习演讲者思想和表达技巧的同时,更要注意观察学习其运用态势语言的艺术,揣摩其如何结合现场表述观点、选择服装、修饰仪容,如何恰当地运用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等等。
学听,除了接受声音信息外,还要通过大脑思维,吸收、理解所接受的信息。与此同时,要善于判断发现对方说话的声音技巧和表达艺术,吸取其特长,以提高自己说话的能力。学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多听录音材料,包括演讲、辩论实况录音、评书,等等。在听录音时,可重点琢磨怎样准确清晰地发音,如何掌握语调的高低轻重,怎样合理地安排停顿,如何根据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确定适当语速,做到声情并茂,等等。要边听边分析边体会,理解其妙处,为我所用。
二是现场倾听。现场倾听可着重学习说者的表达艺术,包括要准确理解话语的表面意思和深层意思,了解说话人的真正意图和目的。
三是掌握说话人表达自己意图的方式和方法。
学说是锻炼口才的实战练习。在学习了别人的经验之后,口语表达能力是否有所提高关键就取决于自己是否勤说苦练。学说,就要抓住一切机会进行锻炼。
朗读、朗诵是律师口才锻炼的有效方法。朗读是律师把书面语言还原成有声语言,以期产生强烈的感染力。而朗诵是在朗读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它要求律师表情、动作、形体相互配合,以发挥更强烈的感染力。通过朗读、朗诵,可以帮助律师提高说话的技巧和水平,锻炼口齿清晰,纠正不正确的发音,培养语言的表现力。因此,经常找一些材料进行朗读、朗诵是锻炼律师口才能力的重要途径。
历史上一切口若悬河的演说家,一切口齿伶俐的交际家,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努力学习的基础上,靠自信、勇气、勤说苦练造就而成的。
3、勤于实践
律师要在工作实践中,充分调动自己的感觉、知觉、思维、记忆、想象等因素,运用自己思维力、记忆力、想象力,培养工作所需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更有效地开展业务。
总之,律师口才一方面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锻炼,另一方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总结提高。
律师口才是一种技巧,更是一门艺术。所有的律师都应根据自己个人特点和创造力形成独特的演说风格。不懈地完善自己,不懈地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演说艺术,努力学习、探索,磨砺自己个性风格。
律师口才的四种境界:
律师口才第一种境界,“敢说”。
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入行之初,甚至是在学校的时候,不敢说,不敢张嘴。勉为其难的开口,却又仿佛“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不知所云,离题万里。其中一个极其切身的体会就是语言的速度快于大脑的速度,或者说大脑驾驭不了嘴巴。辞不达意是家常便饭,语病百出也属正常。之所以出现这种不敢张嘴的情况,是因为自己不具备完全充分的控制语言的能力。但是,凡事都有第一步,必须要过掉胆怯这一关,要敢于张嘴,敢说是第一步。这个阶段,将音量放大——大声说,是克服胆怯的一个方法。努力锻炼自己驾驭局面的能力,深呼吸、大声说,抛掉紧张情绪。胆量是练出来的,多练,多在人多的场合公开讲话,除此,别无他途。
律师口才第二种境界,“能说”。
律师这个行业要求人的表达能力非同一般,起码要比一般人强。因此,必须在实践中提高自己语言的表达能力。因此,“能说”是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大家理解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了想法,敢于表达,流畅的语言自然就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个阶段,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所难免,那种强烈的表达欲、表现欲充斥着内心。从个人情绪上,急切地想全面表达自己的看法,非常希望听者能够接受自己的观点。因此,你看,在谈判桌上,在法庭里,那种“雄辩”的风采又出现了,不管听者反应如何,说者却热情奔放,才华是否横溢不得而知,但最起码飞沫在横溢……,但有时,听者却对这样的人、这样的律师特烦,只用一个词儿就贬义全山了——“白活”。如果“能说”被人讥为“白活”,那岂不是很惨?然而残酷的事实是——这是事实。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能说的一个语言表现特征就是大脑与语言同步,脑袋与觜巴同一节奏,言多必失。说得太多了,控制不及,无暇顾及听者的情绪、反应与心理。忽略这些重要因素,难免就会出现局面无法控制的情形。因此,一定要想办法提高自己大脑控制嘴巴速度的能力,在控制的同时,细心观察和品味听者的情绪和反应,进而揣摩其心理走势,从说者、听者双向调整语言的内容及形式,力求语言能深入人心。进而向第三个境界——“会说”过渡。
律师口才第三种境界,“会说”。
会说这个阶段的表现,就是“意在语先”。我们可以看看一般的庭审,年轻律师经常热血沸腾,法庭的辩论风格极其奔放、潇洒;而老律师呢,往往深沉、内敛,但是要点绝不放过,这就是内在功力的体现。说到“点”上,就是会说的表象。因此,会说反而比能说用的词汇少,但是,用的词汇精、准。为什么精、准?因为说者在表达前,已有明确的表达“计划”,即要说什么、怎么说,碰到突发情况、问题如何应对……,已然成竹在胸,因此张嘴时就会从容不迫。而且,在表达过程中,说者关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思想与情感,他同时更关注了听者的反应与心理接受程度。说不就是为了让人听、让人接受吗?所以中国有句老话“会说的不如会听的”。而对于律师而言,听与说本来不就是一个手掌的两面吗?这本就是不可分的呀。因此,场前、临场的“审时度势”,是从能说上升到会说的关键。
律师口才第四种境界,“不说”。
就律师职业本身而言,最高境界在于无声的语言,那就是——“不说”。因为,这个行业重证据、重逻辑。证据准备充分,逻辑严谨,有时不用一字一句,能够击倒对方千军万马。所以说,扣住律师职业的本质特征,将律师职业应有的智慧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时候,不用语言来表达,用势态、用逻辑、用证据、用联想说话足矣。这个阶段,需要说者不仅仅是一般的“审时度势”,而更要有那种“洞若观火”的感觉。在这个阶段,控制局面的能力已不仅仅依靠语言这个单一的工具,更多的是综合、全面的处世与处事智慧。在他的眼中、手中、嘴中,无一不是表达自己思想与情感的工具。画家讲究“留白”,文学家讲究“此时无声胜有声,于无声处听惊雷”,其实本质是一样的,即启发、调动听者自身的思想与情感,使其与说者产生共鸣,甚至更深远的联想,最终达到让听者自己说服自己的效果。到了这儿,说者才有资格靠近那四个字——“沉默是金”。
孔子曾教育其弟子说:不要太关心辞令与文章,因为那些都只是思想与学问的表现工具而已。是啊,形式永不可能脱离本质而具有深刻独立的意义。“敢、能、会、不”四种说的境界,无非告诉我们 一个基本道理,你想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你脑子中的货色到底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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