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好风光全国摄影大展——新余站
第四届中国好风光全国摄影大展——新余站
第四届中国好风光全国摄影大展——新余站
新余位于江西省中西部,现辖分宜县、渝水区两个行政区和新余高新区、仙女湖区两个功能区,面积3178 平方公里,人口116 万,被誉为“仙女下凡之地”,文化底蕴深厚,神奇古老的仙女文化、深厚的天工文化,飘逸脱俗的佛教文化,慷慨激昂的红色文化、高雅悠远的抱石文化,构成了新余特殊的文化底色。这里是一座自然生态的宜居城;这里是国画大师傅抱石的故乡;这里是毛泽东《兴国调查》的成书地;这里是中国七仙女传说之乡;这里是中国夏布之乡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夏布绣传承基地。这里是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专业委员会、《大众摄影》杂志社、中共新余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新余市文联、新余市摄影家协会、江西新余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宜县委县政府
二、参展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海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
三、征稿细则:
1. 投稿作品必须是拍摄于新余的自然与人文风景作品,单幅、组照(不超8张)不限。
2. 大众摄影网为各站专设投稿区,谢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联系电话:010-65251453。网络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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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投稿数据文件为jpg格式,要求为长边900像素,500K以内。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3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 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5. 本次大展所有入选作品均可累积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
6. 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大展提醒投稿者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凡存在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因此产生的调查、辨认、论证等费用由投稿者承担。
7. 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届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 组委会对本展览及本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征稿时间
自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10日截稿。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入展设置
各站入展作品分别60 幅、稿酬各500 元或同等价值奖品,最终评出优秀摄影师20 名、稿酬各8000 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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