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对于有些人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有达不到廉租房的条件,公租房也许就是一个更好地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更多申请书点击“申请书”查看!
南京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
二、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四)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五)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三、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南京户籍;
(二)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四)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南京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内公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将初审通过的家庭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街道报送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
四、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经初审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区民政部门在《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收入认定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认定意见集中转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区民政部门反馈意见 10 个工作日内,应提出申请家庭是否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初步审核意见,并将初审通过的家庭全部材料提交市住保中心。
六、经市住保中心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住保中心予以登报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审核程序由审核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公租房可以租一辈子吗?
根据相关规定来看,公租房是不可以租一辈子的。目前,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会实行定期的复核制度。经过复核,只有是符合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继续享受保障的,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资格。
同时,公租房的租期确实也是有一定年限的。等到合同期满后,还是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这样才可以重新申请,如果说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南京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相关文章:
南京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下一篇:2021年申请改名申请书模板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