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失业保险一个月要多少钱
2017年失业保险一个月要多少钱
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收集整理的2017年失业保险价钱,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失业保险价钱
2017年失业金标准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每月可领取1212元;
2、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每月可领取1239元;
3、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可领取1266元;
4、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可领取1293元;
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20年以上,每月可领取1321元。
失业金领取期限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
2、缴纳失业保险满2年不满3年,可领取6个月;
3、缴纳失业保险满3年不满4年,可领取9个月;
4、缴纳失业保险满4年不满5年,可领取12个月;
5、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的,可领取13个月;
6、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办理方法
一、失业人员登记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如: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失业时间、原单位名称等)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任何单位不得拒付。失业保险费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
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据劳动保障部门介绍,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所不同的是,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将来不再返还。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这里所指“工资”是按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来计算,包括以下六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包括如稿费、差旅费、餐饮费等。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人平月缴失业保险费金额为17.5元。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39.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另外,“单位”指的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按《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目前国家对此尚未有统一具体的规定,因此国家公务员的失业保险目前还不在覆盖范围内。也就是说,除国家公务员、农民,以及钟点工、短工等无固定工作的人员之外,所有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须参加失业保险。
主动提出辞职以后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案例一】主动提出离职无法领取失业金
小吴是新区一家外企的前台,从大学毕业后她先后换了好几份工作,每份工作持续时间都不长。偶尔的一次机会,小吴从朋友那听说如果在家待业找不到工作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虽然钱不多,但可以贴补家用了。小吴一合计觉得这样一来不但陪伴孩子的时间多了,而且还可以收取一笔零用钱,况且现在的工作小吴也觉得并不满意。于是没过几天小吴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失业满一个月后,小吴满心欢喜地拿着所有材料去劳动部门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保险,没想到却遭到了劳动部门的拒绝。
解析: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金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是本人主动提出离职,就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而除了这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之外,其他两个条件分别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因此,小吴的情况属于自动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证金的条件,所以才会遭到劳动部门的拒绝。
【案例二】失业保险缴一年方可领取失业金
林先生是一家公司的网络运营专员。去年毕业后就进入公司,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由于互联网的冲击,林先生所在公司外销的订单急剧下降,公司外派到国外的员工都被调回,其中有三分之一辞职或被辞退了。随后公司内部文件下达,工龄不到两年的员工要裁减5名,公司会适当给予补贴,林先生就是其中一员。
由于缺乏工作经验,林先生一直没找到工作,而房租又要继续缴纳。他听公司同事说,如果生活拮据可以去申请失业金。由于林先生是被公司辞退的,有公司出具的辞退证明单,并且在原单位,公司都为其正常缴纳五险一金。但最后林先生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林先生只缴纳了6个月的失业保险。
解析: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领取失业金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才可以享受。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计算一次,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林先生只缴纳了6个月的失业保险,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
同时,出现以下情况,领取失业金的人应该停止领取,包括: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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