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出事故后怎么处罚
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饮酒会降低人的驾驶能力,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常年在道路上从事专职运输工作,威胁交通安全。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喝酒开车出事故如何处罚,希望能帮到你。
案例分析
3月20日下午,一位自认为驾驶技术过硬的A1A2证驾驶员王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切切实实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悔之晚矣。
3月20日下午14时06分左右,舞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侯苏路侯集街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逐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LM1*86的黑色比亚迪小轿车形迹非常可疑,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停车打开车窗后,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神色慌张、迟迟不肯出示证件,且车内有明显的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王某某带往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员王某某,持有A1A2驾驶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王某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且暂扣6个月,并且其驾驶证暂扣期间不能驾驶车辆,还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重新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A1A2证还将被降为A2A3证。
唉,这教训也真够惨痛的!真正希望王某某能从此吸取教训,拒绝酒驾。也希望看到此信息的驾驶员朋友们能认识到国家法律对酒驾的严惩,以及一些惨痛的交通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
还是这句话,请您记心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法律知识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