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工作方案
单位消防工作方案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事业单位发展规模的不断加强,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也提出新的要求。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消防工作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单位消防工作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1.24”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现场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440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年1月14日至2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活动。为认真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观念,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开展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着力整治**市广大社会单位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的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任务
(一)成立**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曹旭东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有关工作的总结、汇报,随时反馈、掌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二)各区(县)和两个开发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卫生、教育、文化、体育、贸发、行政执法、建委、规划和工商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并对自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三)市旅游、卫生、教育、文化、体育、贸发、行政执法、建设、工商等部门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监督指导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行业各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对自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三、自查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440号)的具体要求实施。
四、实施步骤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分自查整改、抽查验收和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1月14日—1月2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相关社会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要组织召开相关社会单位负责人参加自查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自查责任和分工,安排部署自查工作。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对市属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自查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督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协调,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给予协调。
2.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督促辖区单位落实自查责任,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监测、维护,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应当填写《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见附件1),并报区(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贸发、人防、工商等部门要组织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集贸市场、饭店、营业性餐馆、易燃易爆场所、棉麻仓库等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商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场所自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进行全面的自查,重点查看辖区商场、市场、超市是否有违反规定经营、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棉麻仓库附近是否存在明火等致灾因素,设置防寒门是否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等。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宾馆、旅馆等单位,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旅〔20**〕168号)要求,对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疏散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等。
5.市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发〔20**〕55号)要求,重点查看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运行、疏散通道、楼梯、出口是否设置栅栏影响安全等,学生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等。
6.市卫生、民政部门要组织医院、养老院等单位,按照《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医院、疗养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卫医发〔20**〕38号)要求,重点查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病房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疏散等方面。
7.市文化、体育部门要组织歌舞厅、影剧院、礼堂、夜总会、桑拿浴室等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通知》(新文办函〔20**〕129号)要求,重点查看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超员经营现象等。
8.市建委、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督促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查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维护、监测到位。
(二)抽查验收阶段(2月6日—2月12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及时将组织开展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于2月6日前上报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对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实施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依法整改。对发现火灾隐患未能有效整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向相关区(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各区(县)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市安委会督办的,以及自查发现但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建立整改进度档案,确定整改期限,明确防范要求,落实整改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制,充分运用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监督整改,确保安全。
(三)总结通报阶段(2月13日—2月14日)。
活动结束后,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领导小组将对自查整改和抽查验收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评出自查隐患态度积极、隐患整改成效显著的社会单位和督促指导得力,辖区、行业整体成效显著的区(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表彰。同时对自查态度消极、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社会单位、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情况,梳理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分别于2月6日、13日将第一、二阶段工作情况报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消防工作方案二: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构建优良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迎奥运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平安奥运奋斗目标,按照“实行整体防控、具体分类整治,打造平安奥运”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六类单位的火灾隐患,严格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跟踪机制,确保奥运圣火传递活动期间、奥运会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为我国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六类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2008年5月28日至6月15日。
按照全市行政区域划分,全面排查六类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1、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重点检查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食堂、仓库等重点部位,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2、医疗系统单位
重点检查各类公立医院包括乡镇街卫生院的门诊楼、病房楼、高压氧舱、各类仓库、车库等重点部位和私立医院包括个体诊所的建筑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民政系统单位
重点检查各类公立和私立养老院、托老所和老年公寓等人员聚集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和管理工作,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营业期间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夜间值班值宿情况、消防通道管理使用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情况,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5、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情况,管理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6、公共娱乐场所
重点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值班值宿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是否符合规定;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超员使用现象;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市迎奥运六类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领导全市六类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分别成立社会面六类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要组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跟踪督办工作组和专职联络员,分别负责此次专项治理中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各单位消防隐患的统计、整改和跟踪督办工作。组建消防安全治理行动小组,成员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各部门、各系统消防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员组成。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联合行动和跟踪治理,确保能够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实施“三停”,确保奥运期间绝对安全。
2、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
主任:王辉(兼)
成员:柳杨邵兴炬
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情况的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的统计、上报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组和专职联络员的统计备案,参加阶段专项行动人员的联络通知等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迎奥运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工作组,由专职联络员随工作组督查、检查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督促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部门联合,形成整治合力。细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进行隐患整改;公安、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人防办等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集中整治的合力和隐患跟踪整改的机制;公安派出所重点抓好居民社区和各类“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三)明确工作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实行划片包干,明确专项治理工作期间行动涉及区域的责任人,摸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每个工作组每天检查的区域、单位信息统计任务和执法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普查、复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下达法律文书,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动态跟踪,开展定期督查。各部门要对已排查治理完毕的单位逐个登记,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统计材料,开展隐患跟踪治理工作,按要求、按时限整改火灾隐患。各部门要定期对本系统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逐个进行检查,按阶段统计上报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和整改措施,并通报检查情况;对治理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和研判。要建立六类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数据库,对排查发现的火灾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通过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和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推动和促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对此次消防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按照行业系统类型对六类单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整体风险评估,总结潜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归纳隐患成因和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隐患整改工作的重点,为奥运圣火传递活动和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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