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大全
近年来,我国大量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发生在以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为主的高危行业,以及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制造与加工业等行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消防安全:17个大家一直在犯的错误
错误1
以为火灾报警电话为“122”或“911”。
中国的火警电话是119。想不通的是,有不少人回答为911。911是美国报警服务电话好吧。你在中国遭遇险境,美国是不管救的。另外要告诉大家的是,122是交通急救电话。
错误2
不了解报火警的基本要素
报火警如果不能讲清着火场所、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困等信息,会影响救火时机、效果。比如你把起火地“西福”说成“西湖”。。。。。
错误3
认为单位起火后,应先自行扑救,救不了时再报火警或者只拨打单位内部报警电话,不拨打119电话。
起火了,应该首先拨打119电话,自己不要贸然冲上去,能来灭就灭,不能灭就跑。也不要只报告单位领导就了事。起火了,领导也灭不了。
错误4
不知道报完火警后,需要到单位门口、街道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迅速赶到火场。
请你相信,消防员也是人,而且99%是外地人,你让他去找一个陌生的地方灭火,真是个蛮大的考验。所以,报完火警后,请尽量去迎候消防车,别让他们“误入歧途”而耽误灭火时机。
错误5
人认为消防出警要收取费用或按消防车出动数量、时长收费。
重要的事情说3遍:消防队出警救援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不管是救火、救人、救猫、救狗、摘蜂窝、取钥匙……所有出警,不收一分钱。遇到危险,请大胆拨打“119”电话!
错误6
认为灭火器灭火时,喷射口应该对准火焰的上部或中部。
用灭火器灭火时,灭火器的喷射口应该对准火焰的根部。记住,是根部。只有瞄准了根部,才能有效歼灭它。对准火焰的中部、上部只是浪费灭火剂。
错误7
认为使用灭火器最佳位置是在下风位置或距离起火点10米以上的位置。
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最佳位置是距离起火点3-5米的上风或侧风位置。如果你想毁容、让你爹娘都认不出你,你可以站在下风试试。至于距离10米的位置,喷出的灭火剂,根本够不着火源。
错误8
认为扑救火灾最有利的阶段是发展或猛烈燃烧阶段。
扑救火灾最有利的阶段是初期阶段。这个道理应该很简单吧,火当然是越小越好灭了。不知道回答“发展或猛烈燃烧阶段”是扑灭火灾最有利时机的童鞋是咋想的,喝酒了吧!
错误9
认为油锅起火可以用水泼灭。
油锅起火正确的处置方式是立刻关闭气源,用锅盖闷灭。那些认为可以用水泼灭的人,请你记住,这是危险不能再危险的事了。如果你打算这样做,就等着你家里升起蘑菇云吧。
错误10
认为检查煤气等燃气灶具是否漏气可用火试或用鼻子闻。
检查煤气等燃气灶具是否漏气正确的方法是用肥皂水刷到软管和接口处检查。至于用火试,说白了,你就是要放火烧家,你跟你家有仇吗?用鼻子闻,好像你嗅觉还没那么灵敏。
错误11
认为当打开房门闻到很浓的燃气气味时,应打开电灯查找漏气部位或点火查看。
当打开房门闻到很浓的燃气气味时,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防止引发爆燃事故。为什么不能开灯,因为开关接触会碰出火花引发爆燃。为什么不能点火查看,你想把自己炸飞体验当风筝的“赶脚”?
错误12
认为电动车放在楼道口充电没什么事。
电动车放在楼道口充电,最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为啥,当你放在楼道口充电的电动车因为过充或电线碰火,就会引发火灾,火灾燃烧电动车释放的高温且有毒烟气顺道楼道而上,不明所以的人如果顺着楼道逃生,出来一个就会放倒一个。这样的惨剧发生了很多起。
错误13
认为火灾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跳楼、惊吓或人员拥挤致死。
火灾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吸入有毒烟气窒息死亡。当然跳楼、拥挤致死也是有的,但很少。最大的杀手还是吸入有毒烟气窒息死亡。当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0.1%时,血液中将形成50%的碳氧血红蛋白和50%的氧合血红蛋白,此时会使呼吸中止。
错误14
认为发生火灾逃生时,贴近地面撤离是为了看清地面有无障碍物。
发生火灾逃生时,要尽量贴近地面撤离,因为贴近地面的有毒热烟浓度小,中毒几率低。有的人回答是为了看清地面有无障碍物,这个。。。小编告诉你吧,火灾来临后,你基本会处在一个黑暗的环境,连猫头鹰都看不清地面有什么,别说是你。
错误15
认为外面着火且火势很大,被困室内无法逃生时,这时应该冲出房门。
外面火势很大,别急着冲出去。这时正确的做法是,退回家中,把你家入户门当作第一道防线,打湿床单、毛巾塞门缝,不断向门上浇水冷却。。。。等待消防员救援。千万不要贸然冲出去,冲出去相当于自寻死路,知道不?
错误16
认为身上着火后,应该迎风快跑或任由火烧。
身上着火后,应该就地打滚,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有的人说迎风快跑,你以为这是用嘴吹蜡烛吗?如果你比世界短跑冠军博尔特跑得还要快一倍,可以考虑。至于任由火烧,那是稻草人干的事。
错误17
认为电气线路着火时,可用泼水的方法进行灭火。
电气线路着火时,应该先断电,再采用合适的灭火器灭火。在不断电的状态下用泼水灭火,谁泼水,就会电倒谁,电倒在火场里,就等着肉身变成碳吧。
消防安全:现场检查八大要点
1、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厂区、库区消防通道应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厂区、库区主要入口处应设置平面示意图。
(2)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应在明显部位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指示、消火栓、灭火器、应急救护用品等)。
(3)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畅通。生产作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4)安全出口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有应急照明。
2、消防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应结合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保护距离、危险等级、计算单元等,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
(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得挪动和破坏消防器材;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
3、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2)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
(3)水泵结合器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
(4)室外消火栓应定期维护,冬季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应有防冻措施;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相应的固定标识;严禁遮挡、填埋、圈占。
(5)室外消火栓可结合设置地点、保护区域配置消防水带、水枪和扳手。
(6)室外消火栓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4、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建筑物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2)消火栓阀门中心距地面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者与墙面成90°,墙壁两侧共用的消火栓宜选用可旋转式消火栓。
(3)消火栓水带应选用Φ10以上的型号,外观应当完整无损、无腐蚀、无污染现象,与接头应当绑扎牢固;消防水喉接口绑扎组件应当完整、无渗漏现象,与接头绑扎牢固。
(4)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固定标识,不应上锁,周边不应堆放物品。
5、消防泵房、雨淋阀室现场管理:
(1)消防泵房消火栓泵、喷淋泵、阀门应有明显标识,管道有标识和流向指示;现场整洁。
(2)消防泵房应有消火栓泵、喷淋泵远程启泵和本地启泵操作流程;消火栓泵、喷淋泵控制柜应处于自动状态。
(3)雨淋阀室各阀门、水力警铃、控制系统应处于自动工作状态,应有明显标识和流向指示;现场整洁。
(4)雨淋阀室应有操作流程。
(5)消防水箱应储存10 min的消防用水量。
(6)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6、消防标识和应急照明管理:
(1)各区域应使用规范标准消防标识,消防标识齐全、无破损、褪色,固定牢固。
(2)工作区域、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以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灯电池无匮乏、无破损。
(3)设置EPS应急电源,应有明显标识,处于工作状态,明确管理责任人。
(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灯或反光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标志不应当被遮挡,且保持完好。
7、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2)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3)消防控制室应设直拨市内的消防专用电话;如单位设总机,消防控制室专用电话应可直拨市话、本单位各部门及岗位分机电话,应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4)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对讲机移动通讯设备,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5)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保存监控、运行和检查记录。
(6)消防监控室应上墙设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以及本单位消防平面示意图。
8、专职消防队(站)及微型消防站管理:
(1)专职消防队(站)应配备能与当地消防部门消防指挥中心联通的通讯设备;每辆执勤消防车宜配备1台能同所属的公安消防中队联通的无线通讯设备。
(2)消防队(站)配备的消防车辆、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救护器材等配备应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
(3)每月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保养维护和外观检查,并保存记录。
(4)每半年对消防车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包括需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的相关设施检测,并保存记录。
(5)消防人员救护器材应定置摆放,并设置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并保存记录;应按其使用周期和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6)消防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消防设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并定期检查,相关制度上墙。
消防安全相关的名词出处
1、三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是指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2、消防宣传“七进”、“六进”
依据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教育部、民政局、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工作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七进”是指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六进”是该指导意见出台前的提法,指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3、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公消〔2014〕13号),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包括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两个一级指标,通过计算机抽样调查统计。一级指标又细分为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知晓率、对家用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灶具等的检查习惯等10个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为: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分=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得分×0.4+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得分×0.6。
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规定,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5、注册消防工程师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6、“三合一”场所
依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也即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依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公通字〔2010〕16号),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8、“微型消防站”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是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
9、区域联防组织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2016年司政后防部门工作意见的通知》(公消〔2016〕19号),是指结合重点单位行业类别和区域位置合理划分联防小组,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10、城中村
狭义上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都市里的村庄”;广义上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11、火灾高危单位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是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
12、区域火灾隐患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是指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13、高层建筑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根据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14、超大城市综合体
依据部消防局《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号),是指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建筑。
15、小型消防站
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是指为加快消防队第一出动到场时间,适应快速扑救火灾的实际需要,解决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队难以在5min到达辖区边缘,以及用地紧张、建设普通站落地难的现实问题,建设的独立建制、独立辖区,建筑面积小、车位数量少、车辆装备数量少的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