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餐厅食品安全是餐厅经营中很重要的事情之一,因此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很有必要。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对你有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一
一、餐厅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电话:4601826)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4607920)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二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毒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三
一、 重要性及依据
重要性:
我们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早起,买两根地沟油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胺奶。中午,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再来一份人造鸡蛋和注胶牛肉,加一碗石蜡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开瓶甲醇勾兑酒,吃个增白剂加吊白块和硫磺馒头…… 2012年上半年全国食物中毒总体情况
2012年上半年全国食物中毒原因分布
2012年上半年全国食物中毒场所分布
2012年上半年全国学生食物中毒原因
食源性疾病漏报率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发达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为90%以上,发展中国家的漏报率为95%以上,餐饮行业引起的食物中毒占60%以上。
因此以上数据实为“冰山一角”,实际数据远高于统计数据。 重要性: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
(二十)提高应急处臵能力
健全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体系建设,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臵、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水平。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
法,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九条,在刑法第四百零
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罪是结果犯:
只有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渎职人才构成此罪。
只有渎职行为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严重后果不构成此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应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定罪处罚。
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
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
(二十八)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快制定关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明确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等,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制定依据
一、《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
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国务院食安办发布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原名《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5年6月1日)
附则中提到“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食品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2012年2月6日印发),原名《辽宁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6年1月24日)
预案管理与更新中要求“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县级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应当与本预案一致”。
二、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各有关部门职责
省食品安全办:参加、支持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并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臵级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指导食品安全事故舆情处臵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医疗救治、协调现场处臵及有关技术调查,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提供相关标准解释;组织开展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论结论;负责制定对外口径并发布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臵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配合省卫生厅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三、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体系建设
应急保障
应急预案
基本概念
报告主体
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
应急响应
事故现场 后期处置 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污染,指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烹调直至餐桌的整个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某些有害因素,使食品受到污染,以致降低食品卫生质量或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基本原则及分工
责任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
处臵原则:属地管理、快速启动、有效控制、依法处臵。
一、省局职责:
1.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工作;
2.II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工作;
3.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
二、各市、县(市)、区职责:
1.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辖区内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和事故处臵工作;
3.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
应急保障
1.制定应急调查车辆,并保持车况良好,保证随时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臵的工作需要;
2.做好调查处臵相关文书和记录准备:
3.配备通讯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和打印机等;
4.做好防护用品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准备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技术参考资料等。
事故报告
一、 报告主体和时限
报告内容
应急响应
响应原则:分级响应
I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II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III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IV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信息发布: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发布,餐饮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响应标准
食品安全事故等级评估
一、《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事故分级中规定“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事故分级中规定“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专家依照有关标准进行。分级评估指标按《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事故现场处臵
现场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1.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2.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
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4.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 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
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 其原料,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抽样和调查,必要时直接抽样,送交有资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对确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责令餐饮服务单位依照《食品安全法》地五十三条的规定停止经营和使用,并及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及其原料来源进行追溯;
4.为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扩散,责令餐饮服务单位召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
调查取证
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做好现场笔录。调查的主要内容:
1.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
人是否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
2.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次食品的加工场所进行卫生勘验,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流程及可能存在的食品污染环节和因素,收集违法食品经营的证据,并做好相关笔录 ;
3.了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次、食物或原料的来源和流向;产品配方、加工过程及环境卫生、加工数量及时间;储存条件、存放方式与时间、操作场所的卫生与消毒情况等;
4. 检查从业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前3天内人员变动、患病情况,有无不卫生习惯及操作规程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5.调查取证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查取证原件、原物确有
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字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符”字样或文字说明。在因证据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后期处臵
1.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2.调查结束后,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做出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臵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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