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
由于国情不同,世界各国的交通规则和交通管理规定也不同,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是发生交通事故,总是不好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相关内容,欢迎查看。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截止到2008年,中国大陆的这一冠军头衔才终于让给了印度。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8月中国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1亿辆大关,仅次于美国的2.85亿辆,位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1亿辆汽车保有量中,包括近2000万辆三轮和四轮低速货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用车。扣除农用车后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超过日本的7000万辆,仍然居世界第二。
然而数据显示,2011年,在严格禁止酒驾后,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的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高达62387人死亡。而汽车保有量在7000多万辆的日本,虽然2011年共发生690907起交通事故是中国的3倍,且受伤人数为852094人,但是造成的死亡人数只有区区4611人。汽车保有量2.85亿辆,大大超过我们的美国,车祸死亡人数也只有4.2万人。因此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与这些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许多方面,包括:交通法规制定和执行力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事故发生后的自救互救能力、社会的救援体系建设等,这些都能够预防和挽救交通事故带来的死亡威胁。希望政府、社会、个人能更多的关注道路交通安全,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建设任重而道远。
中国历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官方统计整理:
199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1万人
1995年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271843起,造成71494人死亡,15930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
1996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4万人
1996年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287685起,造成73655人死亡,1744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2亿元
1997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4万人
1997年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304217起,造成73861人死亡,1901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5亿元
199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8万人
1998年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346129起,造成78067人死亡,2227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3亿元
199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4万人
1999年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412860起,造成83529人死亡,28608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2亿元
2000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4万人
2000年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616971起,造成93853人死亡,4187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6亿元
2001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6万人
2001年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754919起,造成105930人死亡,54648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
2002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
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2003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4万人
2003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4941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在2002年机动车增长1674万辆、道路增加4.6万公里的情况下,全国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出现了10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因“非典”的发生造成期间的事故下降明显。
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7万人
2004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4808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9亿元。因机动车驾驶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435787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89.8%、87.4%和90.6%。因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9万人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8亿元。
2006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9万人
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6.2。
2007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万人
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5.1。2015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00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3万人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4.3。在奥运期间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使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
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6.8万人
经济损失9.1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3.6。2015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010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6.5万人
2010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
2011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6.2万人2015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011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分类:
按责任分
1. 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由于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 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由于非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按后果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按原因分
1. 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分别对应思想方面的原因、心里或生理方面的原因以及技术生疏、经验不足的原因。
2. 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和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对于客观原因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因此在事故分析中往往忽视。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
按对象分
1. 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指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等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和转弯碰撞等;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 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指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碰撞和碾压常导致行人重伤、致残或死亡;刮擦相对前两者后果一般比较轻,但有时也会造成严重后果。
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
4. 车辆自身事故
指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情况下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
5. 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指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工程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灯杆、交通标志等。
按地点分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一般是指哪一级道路。在我国,公路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共五个等级;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另外,还可按在道路交叉口和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