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车限行处罚相关规定
北京对外地车限行的制度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是不少外的人还不知道限行处罚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北京外地车限行处罚规定,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外地车限行处罚规定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8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
二、自2015年11月27日起,北京将对长安街及周边道路、二环路等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其中,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国贸桥之间路段、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处罚:北京对外地车闯高峰限行采取罚100元扣3分的处罚
北京禁限行规定
外埠号牌载客汽车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的相关规定,载客汽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说的通俗一些,普通的私家小客车、大巴车、中巴车、面包车等,都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3.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4.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不受限行限制的机动车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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