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有哪些
对于我国道路的交通安全,你知道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吗?下面就让学习啦小编告诉你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
一方面还是道路方面。道路安全潜在风险依然存在,我国城乡道路安全配置差异是非常显著的,五年以来我国发生10人死亡的事故有126起,一次死亡3以上的事故35%,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40%是发生在弯坡组合路段。相比于城市道路,我们高等级道路、农村道路的安全设施配套落后确实还是相对严重。
第二个突出问题是机动车车型繁多,安全性能整体偏低。我国跟发达国家比有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等等,这些低性能的车辆大部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交通隐患相对突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货车的保有量达到8%,而死亡率达到28%。
第三个问题是五类车事故风险高,客运车营转非问题凸显。我们交管问题一直关注五类车的管控,也是重特大事故的管控的重中之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发生的12起重特大事故中有2起涉及到营转非的车辆,是下一步管控的重点。
第四个出问题是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依然薄弱。统计分析我国有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是怎样的的交通死亡事故跟驾驶员的因素有相关性的。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统计了处罚最多是十大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对我们交通安全形势或者是事故率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下面的远景图可以看到我国年龄在30到50岁的范围应该是驾驶人员的主要群体,所以违法的数量也是比较高的。
道路通行条件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
非交通活动。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交通事故处理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①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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