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生活课堂 > 安全知识 > 交通安全知识 >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

时间: 思晴925 分享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

  近年来,我国新交规进一步交强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接下来,学习啦小编为你分享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全国人大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看过“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的人还看了:

1.2017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

2.饮酒醉酒驾车处罚新规定

3.2017新交规醉酒驾驶怎样处罚

4.2015醉酒驾驶如何处罚最新消息

5.2017年醉驾罚金标准规定

272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