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验收标准
城市绿化的建设过程、功能要求和经营目的,与林业有所不同,但都是生产建设的组成部分,一个是以取材为主,一个是以环境保护为主。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城市园林绿化验收标准
1 市、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组织验收。2 监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绿化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督)。3 植物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阶段检测、验收。
4 工程中间验收项目:
4.1 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验收应在挖种植穴、种植槽前进行。
4.2 种植穴、种植槽的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6条的要求执行。4.3 种植土壤的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5条的要求执行。
4.4 草坪、花卉的整地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5条的要求执行。4.5 附属设施需要中间验收的项目按照本规范第16条的要求执行。
4.6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4.7 工程中间验收,应由监理(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5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主管和监理(监督)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5.1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都应齐全)。
5.2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5.3 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5.4 土壤和水质化验报告。
5.5 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
5.6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6 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并于一年后进行复检。
7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
。7.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7.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
7.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7.5 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7.6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 301的有关规定。8 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表9规定。[1]
城市园林绿化验收适应范围标准
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城市园林绿化验收标准绿化
屋顶
14.1 屋顶绿化必须根据屋顶的结构和荷载能力,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1
4.2 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14.3 必须采用轻质、含水率高的栽培基质,基质的厚度必须依据屋顶的荷载力和种植植物的种类而变化。最低厚度不得小于35cm。
14.4 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高大乔木不宜使用。
14.5 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14.6 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材料。
14.7 参照《北京地区城市屋顶绿化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覆土
15.1 城市绿地内地下设施覆土厚度必须在3m以上。
15.2 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15.3 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抗风的园林植物。
15.4 绿化设计应与周围绿地环境相协调。
15.5 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
15.6 参照《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垂直
16.1 城市中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围栏等有条件的可做垂直绿化。
16.2 垂直绿化宜采取“上攀”和“下垂”方式进行,高层建筑宜于每20m处加设种植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种植槽,并配有浇灌设施。
16.3 垂直绿化的植物材料应以抗性强的植物种类为主,充分利用城市小气候特点,多种类,多形式地进行选择和种植。
16.4 垂直绿化在进行植物材料栽植时,必须做牵引和固定处理。
16.5 高度为3m以下建筑物或构筑物光滑外立面进行垂直绿化时,必须加设载体。
斜坡
.1 城市中斜面护坡除根据建筑需要做硬质铺装外必须进行绿化,并加设栽植植物所需的排灌系统。
.2 护坡绿化必须根据护坡的性质、质地、坡度的大小进行适当的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固定植物材料。采用金属护网加固的地段,金属护网必须做防腐处理;采用空心砖铺装的地段必须保证土壤理化性能能够满足植物生长所需;采用其它材料做加固处理的地段,加固材料必须保证加固性能。
.3 护坡绿化的种植土壤除做一般的改良以外,必须适量加大有机质含量,弥补因以后施肥困难所带来的植物营养不足。
.4 护坡绿化的植物材料应选择根系发达、株形较低矮、萌蘖性强、耐干旱、耐瘠薄、病虫害少、绿色期较长和观赏性较高的植物。
城市园林绿化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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