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安全生产手册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 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准则,目的都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们整理的电气工程安全生产的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电气工程安全生产的制度
第一条 电气线路作业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线路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作业。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第二条电气线路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牌制度,明确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认真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配变电所电气值班调度,一份交施工负责人(监护人)。
第三条电气线路作业前,应做好物质、器材、工具、劳保用品穿戴及安全技术设施的准备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教育。
第四条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和设置遮栏。
第五条电气线路作业时,工作负责人与安全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当班作业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第六条线路的停、送电应按工作票的规定或电力调度值班员的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必须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线路刀闸、母线刀闸全部拉开,验明确认无电压后,在所有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装接地线,线路刀闸操作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作业”的标牌。
第七条电力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人员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薄,并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竣工报告,确认所有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工作票已全部收回后,方可下令拆除配电交电所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第八条电气线路作业,应在天气良好条件下进行,严禁在雷雨、雪、雾、风力五级以上的恶劣气候下进行作业。夜间进行抢修时,要有足够的,临时照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在一般情况下都应正规安装,若生产上急需,必需安装临时线路,应经单位机动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明确使用期限,到时拆除。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三紧(即袖、裤、腰),绝缘鞋、安全带。
第十一条违章作业,要追查单位领导、监护和作业者责任。
第十二条院属个二级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本制度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安环部起草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