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规划条例
宿迁是江苏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位列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百强。城市的发展是与城市规划分不开的,那么你知道宿迁市城市规划条例是什么吗?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迁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宿迁市城市规划条例
一、城市定位与规模
(一)城市定位
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长三角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幸福田园城市。
(二)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市域常住人口约6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427万人,城镇化水平约7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1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约130万人。
2、用地规模
(1)市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020年市域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40平方公里以内;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和允许建设区范围,强化全域范围内的土地集约利用,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逐步降低人均建设用地规模。
(2)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8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6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左右。
二、区域交通设施协调
强化“四海”意识,主动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和“一带一路”、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构建“通江达海”新格局。
1、打通东向出海通道,对接“一带一路”与沿海开发战略
与连云港的衔接:包括宿连铁路、宿连高速公路、S245、S324、S326、S344以及宿连航道;
与淮安、盐城的衔接:包括徐宿淮盐铁路、新长铁路、宿淮铁路、京沪高速公路、淮徐高速公路、G205、S303、S330、S346、S347、京杭大运河以及淮沭新河。
2、构建西向货运通道,加强与西部地区的联系
与徐州的衔接:包括徐宿淮盐铁路、淮徐高速公路、S250、S324、S347、京杭大运河以及徐洪河。
与安徽地区的衔接:包括合宿新铁路、宿淮铁路、泗宿高速公路、S303、S330、洪泽湖西南线以及淮洪新河。
3、完善南北向客运通道,加强与长江经济带、胶州湾地区联系
与苏南地区的联系:包括宁宿城际、徐宿淮盐铁路-沿海高速铁路、新扬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京杭大运河。
与胶州湾地区的联系:包括合宿新铁路、宿连铁路、沿海高速铁路、新扬高速、京沪高速、宿连航道等。
4、融入区域复合通道,打造区域性交通节点城市
通过轨道交通、航道以及高等级公路与徐州、淮安、连云港等重要交通枢纽快速化衔接,使宿迁成为区域交通网络上的结点城市,实现与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郑州、武汉、成都等全国重点城市与重要经济发展区域的便捷联系。
三、市域城乡格局优化
(一)城乡统筹策略
1、政策分区,引导市域城镇差别化、特色化集聚发展
针对市域城镇发展均质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弱等问题,以镇为基本单元,通过生态重要性、环境敏感度、自然灾害危险性、水资源环境、交通可达性、人口集聚程度、非农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发展水平等多因子进行市域城镇发展潜力评估,制定市域城镇发展政策分区。通过明确不同政策区内城镇的功能定位、发展特色、管制原则,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机制,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集约的城镇用地形态,进而实现产业、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空间整合,提升本地生产要素的发展效率,促进区域之间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多规融合,保护生态基底、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融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中关于功能定位、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红线等相关内容,划分市域空间管制分区,制定管控措施,以强化生态基底保护,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二)城镇发展战略
1、全力强化区域核心
优先促进市域资源向中心城区集聚,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在区域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市域城乡协调发展。
2、着力培育区域增长极
着力培育沭阳、泗阳、泗洪三个县城和洋河镇,作为宿迁市域的增长极。
3、促进城镇与乡村地区优化发展
促进城镇的“减量提质”。适度缩减城镇数量,择优、重点培育位于重点开发区和资源条件较好的城镇,提升城镇发展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推进乡村地区的“提质保特”。对村庄布局进行有序调整,根据乡村特点引导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优化城乡空间发展质量。
(三)市域城乡空间结构
根据政策分区,结合区域交通廊道和不同区域发展特点,形成“一主三副、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1、一主
中心城区、洋河组成市域发展主中心,应充分发挥“两湖”资源优势,抓住高铁建设机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实力,引领市域集聚发展。
2、三副
以沭阳、泗洪、泗阳县城为市域城乡空间发展副中心,主动承接沿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积极参与沿海地区的产业分工和协作。沭阳打造中国重要的花木之都,泗阳打造运河之畔最美县城,泗洪打造苏皖边界最美滨湖水韵之城,形成市域发展的三个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县域范围内的城镇发展。
3、三轴
宿淮城镇发展轴——发挥徐淮城际、徐淮高速、京杭大运河等交通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加强与运河产业带、淮河下游经济带、黄河经济带、长江经济带以及沿海开发、“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的衔接,重点强调城镇综合功能的提升和集聚发展;强化“两湖两河”生态廊道建设,保护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充分挖掘楚汉文化、酒文化等历史文化特色,吸引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产业集聚,是市域最具特色的空间发展主轴。
宿连城镇发展轴——通过宿连铁路、宿连航道、宿连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重点加强与连云港的联系,积极融入沿海开发和“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产业协作,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等产业,并发挥沭阳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优势,打造现代产业发展轴。同时,加强与皖北等中西部城市的联系和合作,使宿迁成为江苏沿海开发向中西部辐射的重要门户。
宿宁城镇发展轴——向南加强与沿运河城镇轴、长江经济带、淮河下游经济带以及长三角核心区的联系,向北构建“宿迁-沭阳-新沂”城市组群,融入“一带一路”、东陇海产业带建设。重点发挥洪泽湖、骆马湖生态资源优势,通过京杭大运河、古黄河串联,构筑生态经济发展轴。并通过宁宿新铁路的建设,加强与山东临沂、青岛等胶东半岛地区的联系,打造区域性铁路交通节点城市。
4、多点
指位于市域三条发展轴线以外的重点镇和特色镇,通过发挥自身特色资源或产业优势,增强城镇服务功能,起到辐射周边乡镇和村庄的作用。
(四)市域城镇等级规模控制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规模等级结构体系。
表2:市域城镇等级规模规划一览表(2030年)
城镇等级 | 规模等级 | 城镇名称 |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 城镇个数 (个) |
中心城市 | >100万人 | 宿迁中心城市 | 130 | 1 |
次中心 城市 | 50-100万人 | 沭阳县城 | 90 | 1 |
40-50万人 | 泗阳县城、泗洪县城 | 100 | 2 | |
重点镇 | 10-40万人 | 洋河* | 18 | 1 |
5-10万人 | 来龙*、龙河、贤官、韩山、马厂、王集、新袁、双沟、界集 | 45 | 9 | |
一般镇 | <5万人 | 皂河*、黄墩*、中扬、洋北*、晓店、大兴*、新庄*、陈集、归仁、华冲、桑墟、高墟、李恒、爱园、穿城、李口、卢集*、魏营、胡集、潼阳、陇集*、颜集、新河*、钱集*、沂涛、裴圩、临河*、梅花*、龙集、临淮*、四河*等 | 44 | --- |
合计 | 427 | --- |
注:表中带“*”为特色镇,包括生态经济示范镇。
四、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一)规划目标
构建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的市域综合交通体系;整合各项设施规划,建设“快速、便捷”的客运交通系统以及“专业化、多式联运”的货运系统。
表3:宿迁市交通出行时间目标一览表
范围 | 交通方式 | 联系目标 | |
区域 | 客运 | 公路方式 | 和上海市中心区300分钟通达; 和南京中心区150分钟通达; 与省内市县城市4小时内通达。 |
区域轨道方式 | 和上海铁路枢纽180分钟通达; 和南京铁路枢纽100分钟通达; 和北京铁路枢纽200分钟通达; 和合肥铁路枢纽100分钟通达 省内设区市铁路枢纽150分钟通达。 | ||
货运 | 公路方式 | 通过宿连高速公路和连云港港70分钟通达。 | |
区域轨道方式 | 和连云港港80分钟通达; 和徐州铁路货运站50分钟通达。 | ||
市域 | 客运 | 公路交通 | 中心城区40分钟通达最远县城区; 市域各县城30分钟通达县内主要乡镇; 市域各镇20分钟上高速。 |
公共交通 | 中心城区60分钟通过城乡公交通达最远县城; 市域各县城通过城乡公交50分钟通达主要乡镇。 |
(二)交通发展策略
1、交通引导城乡发展
构建多方式综合交通体系,通过交通的差别化发展引导市域政策分区的形成。
2、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
(1)城乡交通网络一体化。完善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形成各市县城区之间、各市县城区与主要乡镇之间、各乡镇之间等的多层次差异化道路交通系统。
(2)城乡交通运行一体化。合理布局转换枢纽,实现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的换乘;结合城镇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公交发展模式。
(三)公路交通
1、高速公路
规划形成“三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布局。“三横”为宿(宿迁)连(连云港)高速公路、淮徐高速公路以及泗(泗阳)宿(宿州)高速公路;“两纵”为新扬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
2、干线公路
规划主要干线公路呈“六纵八横两联”的布局。“六纵”为G205、G235、S505、S268、S245、S267,“八横”为S344-S324、S250-S324-S326、S346、S325、S347、S303、S330、S329,“两联”为通港大道、发展大道。
3、其他公路
完善公路网结构,提高公路等级。中心城区至县城之间实现一级公路联系;县城至乡镇之间实现二级公路及以上标准联系;根据村庄布点规划,优化乡村公路布局。
(四)铁路交通
1、徐宿淮盐铁路:客运专线,联系徐州铁路枢纽与淮安、盐城铁路枢纽,宿迁境内设置宿迁经济开发区、洋河、泗阳3处站点。
2、合宿新铁路:客运专线,连通合肥与新沂,继续向北可达青岛,宿迁境内设宿迁站以及泗洪站。
3、宁宿城际铁路:客运专线,自徐宿淮盐铁路宿迁站引出,沿新扬高速公路南行至泗洪,向南接轨宁连城际铁路,南达南京,宿迁境内设宿迁站以及泗洪站。
4、宿连铁路:联系连云港与安徽方向,是宿迁以及皖北地区货运出海以及客运东向联系的重要通道,宿迁境内设沭阳站、宿迁站以及泗洪站。
5、新长铁路:进行复线电气化改造,提高通行能力。
6、宿淮铁路:以货运为主,宿迁境内设置泗洪、洋河以及泗阳3处站点。
(五)水运交通
1、航道
规划形成“三纵三横一联”的高等级航道网。“三纵”为京杭大运河(二级)、徐洪河(三级)、淮沭新河(三级/四级/五级);“三横”为宿连航道(三级)、洪泽湖西南线(含洪泽湖西线湖区段,三级)、泗灌线(四级);“一联”为洪泽湖北线(三级)。
2、内河港口
以中心城市宿豫区和宿城区的港口作业区组成运河宿迁港,以沭阳港区、泗阳港区、泗洪港区三个县城港区为辅助港区。
(六)航空交通
在大兴镇东侧选址基地型通用机场1处,在沭阳、泗阳以及泗洪选址3处小型通用机场。同时,开通与徐州观音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以及淮安涟水机场联系的公路客运专线,线路由徐宿淮盐铁路宿迁站枢纽出发通过高速公路直达机场。于各市县省级医院、重点学校(操场)、城市核心商务区、体育场等设立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对重要建筑物和100米及以上高层建筑,视需要设立直升机临时起降点。
(七)客运枢纽
在中心城区、沭阳县城、泗阳县城和泗洪县城分别设置1处主要的综合型客运枢纽,重点考虑公路客运枢纽和铁路客运枢纽之间的衔接。
(八)慢行交通
规划在市域构建“三环一轴”的绿道网络。
1、三环
为环骆马湖绿道系统、环洪泽湖绿道系统、市域环形绿道(沿245省道-303省道-235国道-宿连航道),服务于以休闲、娱乐、健身、游憩、人际交往为目的的散步、跑步、骑自行车等慢行活动,串联沿湖主要景观节点以及游乐场所,注重慢行空间的景观休闲性,加强亲水空间的营造。
2、一轴
为古黄河、京杭大运河慢行轴线,串联三条慢行环线,与全省运河风景路相衔接,在注重道路景观建设的同时,加强沿河服务设施的设置,为长距离慢行出行提供必要的驿馆、驿站等休憩设施。
(九)管道运输
严格保护苏北成品油管道(扬子-淮安-宿迁-新沂干线),管道沿线防护距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要求。
五、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一)城市发展方向
中提升:中优主城,提升城市能级和首位度
北跨越:北跨运河,彰显城市魅力和特色职能
(二)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主副双城”的双组团城市形态,采用“大集聚、小分散”的片区街坊式布局结构。
1、主城组团
主城组团是城市综合发展主体。包括老城区、市府新区、宿城新区、宿豫新区、电商产业园、城南片区以及城西、城西南、城东南工业组团。
2、湖滨新区组团
湖滨新区以新站路为界划分为两个片区,以发展休闲旅游、科研教育和商务办公等功能为主。
(三)城市中心体系
规划形成“1个组合型市级中心、1个城市副中心和3个片区级中心”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1、市级中心
加快以金鹰、宝龙、水韵城为主的第一商圈建设,推动从霸王举鼎广场、凤凰街区、新盛街到原河滨新村地块的第二商圈发展,形成人气、商气的集聚中心。
2、城市副中心
在湖滨新区新站路月晓路之间、发展大道西侧布置湖滨新区中心,承担商务办公、旅游休闲、文体娱乐、教育科研等职能。
3、片区级中心
在宿城新区、宿豫新区和城南片区规划片区级中心各1处,为片区提供相应的商业、文化、医疗、体育、娱乐、办公等服务。
六、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一)绿地系统结构
与综合防灾要求和疏散场地设置相结合,构建“一环绕城、两廊入城、三带串城、绿网织城、多园嵌城”的防灾绿地系统。
1、一环绕城:指城区外围的生态绿地、风景名胜用地以及山体、林地等,形成环绕整个城区的环状生态空间。
2、两廊入城:指两条东西向的大型生态廊道,分别位于湖滨新区、主城、洋河镇之间,综合城市组团划分、城市景观及防灾等功能于一体。
3、三带串城:指中心城区内依托古黄河、京杭大运河、民便河形成的三条贯穿主城的绿化景观廊道。
4、绿网织城:是指沿城市主要交通廊道、河道形成的带状绿地,以及结合安全防灾街区设置的防灾绿化环,形成网络化的绿化隔离带,起到防护隔离和串联各级公园、广场的作用。
5、多园嵌城:主要指规划设置的各级城市公园,如氽园、古黄河水景公园,河滨公园、宿豫文化公园等。
(二)绿地与广场布局
1、公园:分别按3000米、1000米服务半径布置市级、片区级公园绿地。
2、街头绿地:旧城区在保留现有绿地的基础上,主要利用闲置、改造用地进行增、扩建;新建区域按300~500米服务半径均衡布置街头绿地,每处占地不小于0.2公顷。
3、广场:结合综合防灾避难场所、各级公园和商业中心统筹布局。
七、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一)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重要历史文化环境保护
(1)重要的历史水系:主要包括大运河、古黄河等水系,应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并分类制定保护措施。
(2)骆马湖--三台山风景名胜区:严格保护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其他建设;禁止毁林采石,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有效措施,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和地形地貌。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要求保护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编制保护规划。
3、历史建筑保护
加强历史建筑的勘查、认定和建档工作,发掘和保护不同时期的优秀代表性建筑,采取分区保护制度。参照文物保护单位标准组织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并制定相关保护措施,统一挂牌设立标志。
4、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
有序开展地下文物的考古发掘,划定并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
任何基本建设工程自发现地下文物至考古发掘结束前,不得继续施工;未经文物勘探和处理的,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破土施工;其他措施参照《宿迁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名木古树保护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确定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可结合绿线统一设定保护范围,注重树群周边环境的保护;保护范围内严禁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其他措施参照《宿迁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面普查,建立保护名录,制定保护目标。
2、组织传统文化交流和特色民间节庆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3、鼓励、支持和保障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培训当地居民继承延续传统手工技艺,树立保护宣传意识,鼓励建立私人博物馆和家庭作坊式的传统工艺店、饮食店等文化场所。
4、严格保护传统地名、老字号,不得随意更改。
5、积极探索数字化与网络化的保护方式。
6、其他措施参照《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
以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保护利用,加强宣传,增加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活动内容;积极与旅游项目开发相结合,将历史文化旅游融入旅游产品组织,合理发展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传统手工业。
八、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一)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安全、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提高宿迁市城市综合竞争力。
2、效率目标
表4:中心城区交通联系效率目标一览表
交通方式 | 联系目标 |
公共交通 | 以公交为主的出行95%的单程时间耗费在30分钟以内,高峰小时不超过40分钟,乘客平均候车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
道路交通 | 主城快速路内环以内地区路网平均车速达到25~30公里/小时,其他区域达到30公里/小时以上。 |
静态交通 | 公共停车设施周转率停车限制供应区达到7~9次/日,平衡供应区达到5~7次/日,扩大供应区达到3~5次/日。 |
3、结构目标
表5:中心城区客运出行方式结构一览表
交通方式 | 公共交通 | 个体机动 | 步行 | 非机动车 | |||
中运量公交 | 常规公交 | 出租车 | 小汽车 | 摩托车 | |||
出行比例 | 7% | 23% | 1% | 18% | --- | 21% | 30% |
(二)规划策略
加强城市对外交通系统以及客运换乘枢纽建设,便捷内外交通联系;优化城市客运交通方式结构,制定合理的交通发展政策,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慢行交通友好发展,小汽车交通安宁发展;划定城市交通分区,制定区域差别化的路网、公交、停车发展策略;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功能结构,优化主次干路系统,加强支路网建设;建设城市中运量公交系统,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重视停车设施的建设,发挥停车设施的调控作用,实行差别化的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策略;营造良好的慢行交通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三)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网呈片区式方格网布局,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4个等级。
1、快速路
规划快速路呈“两横两纵一连”格局。“两横”为宿支路以及北京路,“两纵”为迎宾大道以及宿新路--西楚大道,“一连”为开发区大道(连接新扬高速公路宿迁南出入口)。规划快速路长78公里,密度为0.55公里/平方公里。
2、主干路
规划主干路呈方格网状布局,分为交通性主干路和生活性主干路。规划主干路间距800~1800米,密度1.8公里/平方公里。
交通性主干路:呈“四横两纵”的格局,“四横”为学成路、洪泽湖路、古城路--阳澄湖路--项王路以及南京路,“两纵”为通湖大道以及发展大道。
生活性主干路:呈“八横八纵”格局。“八横”为青墩路、玉兰路、新站路、青海湖路--西湖路--韶山路、隆锦路、厦门路--黄山路、苏州路--华山路、上海路。“八纵”为莫干山大道--科创路、阳明大道--科兴路、振兴大道、世纪大道、三台山大道--黄河路、长江路、江山大道、张家港大道。
3、次干路
次干路承担快速路与主干路交通的集散功能,以各片区为单元自成网络。规划次干路间距400~700米,密度2.4公里/平方公里。
4、支路
旧城区支路网系统以完善为主,重点改善支路道路条件,提高道路连通度;工业区的支路网规划不易过密,提倡弹性控制,保留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其它区域支路网密度应适中,须高标准控制,以缓解干路系统压力。
(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发展目标
中心城区居民公交出行比例不低于30%,公交车万人拥有率不小于20标台;公交线网平均密度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平均达到70%以上,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中运量公交
规划在中心城区布设3条中运量公交线路,串联城市各片区中心和主要对外交通枢纽。
1号线:主要沿发展大道设置,预留向南延伸至洋河镇通道,线路长约24公里。
2号线:沿徐淮路--阳澄湖路--项王路--宿豫大道--洪泽湖路布局,线路长约20公里。
3号线:沿振兴大道--洪泽湖路--江山大道布局,线路长约19公里。
3、常规公交
在中运量公交形成公交主骨架的基础上,构建常规公交干线、支线两个层次的系统,进一步完善公交线网。干线是城市公交线网的主体组成部分,支线是公交快线及干线的辅助,承担接驳作用。
4、客运枢纽
规划设置3个城市A类枢纽(城市对外交通枢纽)以及6个B类一级枢纽(城市内部交通枢纽)。
(五)静态交通系统规划
1、规划目标
建设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设施为补充的等级合理的停车设施供应体系。规划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不小于城市汽车拥有量的120%,其中建筑物配建泊位供应为主体,占城市停车总泊位的80%;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助性设施,占城市停车总泊位数的15%;路内停车控制在城市停车总泊位的5%以内。
2、停车设施规划
规划公共停车设施按照人均0.8~1平方米的总需求进行设置,其中机动车停车设施用地占80%~90%,自行车停车设施用地占10%~20%。
(六)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构建“六核九带”的慢行交通系统。
1、六核
分别为旧城区商业区、市府新区商业区、宿城新区商业区、宿豫新区商业区、湖滨新区生态旅游休闲区、宿迁铁路枢纽商贸区等地段的慢行核。
2、九带
包括四条休闲观光带和五条通勤带。其中,休闲观光带有民便河滨河休闲带、古黄河滨河休闲带、大运河滨河观光带、湖滨新区滨湖观光带;通勤带包括发展大道、三台山大道--黄河路、洪泽湖路、青海湖路--西湖路--韶山路、苏州路--创业路--华山路。
九、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一)总体防护要求
按照以人为本、宏观控制、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基本形成宿迁市综合防灾防御体系和城市应急救援体系框架,使城市抗御灾害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1、当遭受相当于工程抗灾设防水准的突发灾害影响时,中心城区防灾救灾功能正常,城镇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防灾工程设施有效发挥保护作用,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宿迁中心城区整体功能,重要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2、当遭受相当于预定抗灾设防水准突发灾害影响时,中心城区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防灾工程设施不垮塌,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应急服务设施可有效运转,救灾功能正常或可快速恢复;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潜在危险因素可以在灾后条件下得到有效控制;无重大人员伤亡,受灾人员可有效疏散、避难并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3、承担应急救援和疏散避难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和应急服务设施应保证在预定设防水准下不发生危及重要救灾功能的破坏。
(二)防洪排涝
1、防洪标准
外围防洪屏障达100年一遇;内部骨干河道堤防达20年一遇。
2、河道排涝标准
一般为10年一遇、重点城区河道和低洼易涝地区抽排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三)消防
1、消防重点区域
湖滨新区龙王庙行宫(含御码头)、陈家大院、合善堂;宿城区极乐律院、项王故里、孔庙大成殿、三皇庙碑亭、大王庙、耶稣堂、道生碱店、灶君庙等文物建筑;市府新区、宿城新区等行政集中区;旧城区、发展大道两侧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区;经济开发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区。
2、消防站布局
构建三级消防指挥体系,建设消防指挥中心2座;按照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沿的原则,规划设置22座公安消防站(含现状保留消防站6座)。
(四)抗震
1、设防标准及工程抗震
宿迁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设工程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相关道路、绿地建设应满足震时避难、疏散、消防、救护的要求。
2、选址定点要求
进行用地规划、工程建设、加固改造时,应制定相关防灾对策和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并符合本规划中有关用地功能布局、绿地设置和道路控制等要求,不得乱建。
3、疏散场所规划
严格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以及《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J11842-2011)的有关规定进行疏散场所的选址和建设。中心城区共划分为5个一级避难疏散分区,20个二级避难疏散分区。各疏散分区应均匀布置疏散场所,并与绿地系统、生态空间相协调,形成避难网络。
(五)人防
1、建设目标
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布置地下各项设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规划人防工程人均建筑面积为1.5~1.8平方米。
2、指挥工程
保留现状四等指挥所;建设1座市人防基本指挥所,按三等指挥工程建设;1座区级指挥所,按四等指挥工程建设。
3、医疗救护工程
逐步建立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三级医疗保障体系。中心医院结合地面综合医院建设,急救医院结合各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建设,救护站结合社区卫生院或居住区医疗配套设施建设。中心城区配建1座中心医院、4座急救医院和14座救护站。
4、人员掩蔽工程设置
一等人员掩蔽工程主要建在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的防空地下室内,一部分建在平战结合工程内;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则主要利用多层住宅的6级防空地下室。
宿迁市城市规划条例
上一篇:新疆城市规划条例
下一篇: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