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解放思想心得体会范文
解放思想就是要破除狭隘封闭、片面发展观念,强化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意识,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计生工作开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搜集的2016年解放思想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6年解放思想心得体会篇一
七月份“解放思想、推动跨越”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这段时间的集中学习教育,使我更新了观念,理清了思路,政治理论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把大讨论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来。
一是通过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检察机关要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抵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及时更新。
二是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通过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的能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
三是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开展此项活动要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开展“解放思想、推动跨越”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2016年解放思想心得体会篇二
自县委组织开展“赶超周边,富民强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和局里的统一安排,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系统全面地学习了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以及市委书记赵世洪同志在市“两会”期间参加大城团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时的讲话,反复收看了县委书记高树民同志在全县“赶超周边,富民强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收获很多感想也很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这次开展以“赶超周边,富民强县”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做好本职、奋力赶超的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如何加快发展、如何服务发展,解决党员干部在发展中如何发挥作用,如何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
对于如何搞好这次大讨论,如何才能通过讨论收到实效,高树民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所作的动员报告,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在每一次电视收看后,每一次都很受震动,很受启迪。报告就大讨论活动的必要性、针对性、实效性作了深刻的阐述,既有理论的深度,又紧密地联系实际,讲道理深入浅出,谈问题入木三分。通过讨论,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的思想根源,破除工作中的陋习,增强创新发展的动力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个人思想、作风上的问题
有小进即满,固步自封的思想,自我感觉良好,沾沾自喜。于个人思想而言,人到中年,经验、阅历已经上了一个台阶,今天的成绩是多年辛苦付出的应有回报,向上进取的劲头减弱了,安于现状心态出现了苗头。精神状态不够振奋,精神面貌不如从前。党员意识、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工作责任心、主动性、创新精神、刻苦精神、实干精神有所减弱,认为自己过去几年干的还可以,再没有必要那么叫真,那么严肃,思想保守,求稳怕乱。主观上也不想过多地去“伤感情”、“得罪人”。
于个人工作而言,人口计生工作通过近年的发展,基本建设、管理水平较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再向前走困难只会越大,问题只会越多。能够保持现状,争取有所提高,成了的保守目标。于是,对于分管工作,只作与自己原来比,不作与各市县比,工作过于求稳,不敢挑担子。
不论于公于私,这种自满的情绪都是及其有害的,既不利于个人的进步,也不利于事业的发展。
二、要正确理解解放思想的内涵和意义
解放思想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和意义。当经济社会发展到新的历史时期,解放思想就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意义,就是要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切合客观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解决墨守成规、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的问题。没有任何理由安于现状,更没有理由固步自封;要以更快、更高、更强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工作质量,以不进则退、无功即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来调整我们的精神状态。所有的成绩都属于过去,我们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在实际工作中,以加快发展为取向,以赶超先进为标杆,争先创优,加速前进。
解放思想就是要破除因循守旧、自满保守、狭隘封闭、片面发展观念,强化改革创新、危机忧患、科学发展意识,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计生工作开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即破除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观念,牢固树立强烈的危机忧患意识,增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时代洪流中来,为改革发展再建新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意识,在领会科学发展观上更深一层,在推进科学发展上先行一步;破除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的观念,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敢于大胆创新、善于创新,力求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在各个领域勇争第一;破除“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观念,牢固树立时代的责任意识,增强敢立潮头的胆略、“敢为人先”的勇气、敢甲天下的精神,努力做党的政策的坚定执行者、科学发展的实践者。
三、要把解放思想和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思想解放,不是理论务虚的再现,而是工作务实的成效。把开展“赶超周边,富民强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大讨论的过程作为理思路、定措施、抓落实的过程,是确保我们的工作质量明显提高,确保全县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所以解放思想,必须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树立新思想,抢抓新机遇,制定新举措,取得新实效。特别是在新形势下,面对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发展要求,我们不仅要有好思路、好办法,更要注重好成果。坐而论道,只说不干,只能流于形式。只有善于思考,真抓实干,才能避免出现解放思想与实际工作两层皮的问题。
要率先垂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群众是最反感的。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要不为虚名所累、不为私利所诱,在脚踏实地、想干真干、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上当表率,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求发展上,只有这样,才能凝聚上下左右的力量。
同时,要真抓实干。事业是干出来的,因此必须把握工作的发展规律,创新工作理念、解除工作难题、坚持时间和质量的相统一,在又好又快上下功夫,应当敢于担当、善于谋划、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使群众感受到解放思想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把“赶超周边,富民强县”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实践中
我负责分管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结合学习讨论,在工作上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要依法履行程序。总体来讲要做到五及时五防止:
一是及时调查取证,防止捏造,凡发现政策外生育,执法人员要及时对政策外生育当事人调查取证,彻底了解婚姻状况、生育时间、胎次、性别等基本情况,力争做到情况清楚、违法事实确凿,以便为下达征收决定书提供法律依据,防止不与政策外生育当事人见面而捏造调查笔录,导致调查材料不具法律效果。
二是及时下达《征收决定书》,防止口头通知,在调查取证清楚的前提下,要根据《条例》规定,认真核算征收数额,认真全面填写《征收决定书》,并及时下达给政策外生育当事人,让当事人清楚缴纳数额,要防止口头通知导致当事人拒不缴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无法律文书的情况发生。
三是及时告知,防止简单化。告知时要将当事人的违法生育事实、应缴纳的数额、申请复议和诉讼的时限及缴纳的时限、逾期不缴纳的法律后果及时告知当事人。要尽量将政策讲清楚,为使当事人主动缴纳打下思想基础,防止简单粗暴,不做思想工作只生硬要求及时缴纳,吓唬当事人的做法。
四是及时催缴,防止不了了之。法律规定政策外生育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书》30日内要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在下达《决定书》后,执法人员要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催促其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在这个环节,要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经营活动,为缓缴或申请强制执行提供决策依据,防止前紧后松,时间一长,当事人拒不缴纳、执法人员畏难怵硬,不了了之。
五是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防止过期申请,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要及时完善手续,并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凡下达《决定书》超过6个月的案件,法院将不再强制执行,工作中要认真把握时间界限,防止案件过期法院不受理的现象发生。
2、依法缴入国库。社会抚养费是国有资金,所征社会抚养费必须缴入国库,在工作中要做到两个禁止:一是禁止入库不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所征社会抚养费必须上缴国库,在实际征收中,要坚决禁止拖延上缴时间,握钱不缴的做法。二是禁止坐收坐支。在征收过程中,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纳入国库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坐收坐支社会抚养费,否则将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杜绝“以罚代补”或“放水养鱼”。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政策外生育当事人给社会带来人口压力的一种经济处罚措施,是一种事后行为。主要目的是以经济手段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是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渠道,而不是创收的方法。当前个别地方出现了“以征代补”(政策外怀孕时不要求补救只征费而放生)或“放水养鱼”(未怀孕时收费允许超生)的问题,这种问题是以牺牲计生基本国策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是一种事前行为,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此类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按规定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在工作中,我们必须以对基本国策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社会抚养费征收是一项严肃的执法行为,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依法履行程序,依法征收、足额征收,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杜绝“事前收费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社会抚养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学习,提高自己。我要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守规遵章,促进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促进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服务,大胆创新。善于总结工作的得与失,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出改进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努力推进全县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胆工作,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尽自己全力保证我县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宗旨观念,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承认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征求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以获得更多的批评帮助,达到改正错误、共同提高的目的。
4、严格要求,努力奉献。始终把自己的职位看作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看作是一种责任,看作是一种奉献,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和奉献精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争取做勤学致用、用有所成的模范,服务发展、一心为民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严以律己、甘于奉献的模范,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
2016年解放思想心得体会篇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是与我们党始终不懈地进行解放思想密不可分的。最近,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吹响了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新的跨越的号角,也为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有利契机和前进方向。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团的十七大和省十三次团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的要求和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踊跃参与,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热潮,努力推进团的事业实现新发展、再铸新辉煌。
一、坚持解放思想的正确方向,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
解放思想是推进工作的总开关和“金钥匙”。但解放思想不是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而要做到有备而来、有的放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要通过解放思想,来促进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因此,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必须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避免步入误区、事倍功半。
1、树立大局意识。树立牢固的政治观念,是各级团干部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也是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基础。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广大团员青年尤其是各级团干部要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与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做好共青团工作。要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全面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把正确的理论内化为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和创造性。
2、树立先进意识。保持先进性,始终跟随党走在时代前列,是共青团组织履行庄严使命的重要条件。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具备世界眼光,开阔视野,把当地的共青团工作与国际青年工作、发达地区的共青团工作相比较,善于借鉴一切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具备开放的胸怀,积极发动青年群众开动思想机器,踊跃出谋献策、防止闭门造车、坐而论道。要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发青年创造的热情和进取的精神,鼓励青年理性地剖析问题、多提建设性意见,切忌不着边际地乱发牢骚、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避免出现悲观、丧气的气氛。
3、树立创新意识。继续解放思想、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增强创新精神。要在继承基础上,建立团的品牌工作的长效机制,使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等那些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的品牌工作焕发新的活力,产生新的作用。要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机制,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团的工作模式和建设模式,使团的工作永葆生机。
二、注重解放思想的有效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剖析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解放思想的源泉和主体。共青团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解放思想的广度和实效。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一切来自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也是共青团事业对团干部的必然要求。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各级团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和群众打成一片,与青年交朋友,虚心向群众求教,问计于民,充分集中群众的智慧,努力学习和吸收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在调研中,要防止形式主义、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要尽可能地多到基层去,多到青年中去,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呼声。
2、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参与。青年人充满活力,善于接受新事物,也敢于奇思妙想。因此,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各级团组织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青年参与大讨论,为他们解放思想搭建平台和提供条件。要通过开展座谈会、演讲比赛、征文、网络对话等途径,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手段,引导青年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推动团的工作取得新发展而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对那些具有真知灼见的好建议和“金点子”要给予表扬和褒奖,切实营造人人解放思想、个个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3、善于查找分析问题。谦虚使人进步,知耻者勇。在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过程中,总结成绩和经验固然重要,但查找分析问题更为可贵。目前共青团工作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但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必须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下大气力查摆问题,平心静气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要反对那种谈成绩滔滔不绝、说问题遮遮掩掩的做法,敢于面对不足,勇于解决矛盾,切实通过大讨论活动发现问题、克服困难、推动工作。
三、突出解放思想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问题、创新机制
解放思想为新时期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有效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好地来推动工作。
1、着力解决团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团的思想建设是团的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青年思想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如何用先进的是思想道德文化影响青年、正确引导青年的思潮,是团组织面临的新课题。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育人功能,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掀起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热潮。要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广大青年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要探索新时期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途径,提高思想教育的实效性。
2、着力解决基层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问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团的基层组织是共青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得以巩固的重要基础之一。各级团组织应当按照胡锦涛的要求,把组织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抓住党建带团建的有利时机,下大力气把基层组织抓好,进一步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要认真研究新时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律,根据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主动调整组织设置模式和工作活动方式,积极构建新的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扩大团组织对青年的覆盖面。特别要注重加强在社区、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关键领域的建团和团建工作。
3、着力解决团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自身建设机制问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创新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机制。
一是创新团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探索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制度。可由党委分管、政府联系的领导亲自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题,协调好各个方面关系,为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要创新团的工作运行机制。要顺应党在执政条件下的领导方式,遵循政府依法行政的管理方法,努力把团的工作纳入党和政府的制度范畴或法律框架,使团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完善青年志愿者的立法工作,建立规范的维护青年权益机制,争取党和政府在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上对共青团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要创新团的自身建设机制。要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由党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党委、政府主要部门和团委负责同志参加的共青团工作例会,听取团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度。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考核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对下一级党组织、团组织的“党建带团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给予适当奖惩。要建立健全团的工作联系点制度。团组织的主要领导要带头示范,每年抽出一定时间驻点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以点带面,来实现团的工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