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如何计算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法律对于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对于医疗期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医疗期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对于医疗期的法律规定
何为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
(四)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
(五)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公式和案例
201x年1月,因为连续加班,小A过度疲劳,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住院治疗数日,医生建议小A休医疗期,并开具了相关诊断证明。小A想知道,医疗期的时间,以及期间的工资该如何计算?
点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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