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为什么会喜欢傅雷、杨绛、钱钟书
现在的年轻人比较浮夸,不太喜欢读书,但他们为什么会喜欢傅雷、杨绛、钱钟书这些作家呢?傅雷、杨绛、钱钟书有什么魅力可以吸引着他们呢?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喜欢傅雷、杨绛、钱钟书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傅雷先生的魅力
我第一次接触傅雷先生是看了他和家人所写的《傅雷家书》,之前的我以为《曾国藩家书》已经是家书中的翘楚了,没想到《傅雷家书》却更有现实意义。毕竟傅雷先生是现代人。但不是光因为书中描述的是近代的语境而觉得它了不起,而是因为在这本书中能深切感受到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浓浓深情。这本书是有傅雷夫妇和儿子的来往书信辑录而成的,主要是傅雷和儿子傅聪的书信。他们在信中探讨艺术、讨论人生、深挖爱情、研究人生哲学。这本书能学到的东西太多了,也让一个有信仰,有矛盾,刀子嘴豆腐心的傅雷呈现了出来。傅雷先生是一个傲气的文人,不然最后也不会选择自杀的方式来告别世界。
法国文学作品,傅雷翻译了三十多种,其中巴尔扎克的作品占了一半,其余是伏尔泰、梅里美和罗曼•罗兰等人的作品。民国以降,不知多少文学青年是在他开启的窗口中开始了解西方世界的,更不用提那部家喻户晓的《傅雷家书》。傅雷刚烈的性格与冷静的人生态度交织而成,杨绛在《记傅雷》一文中说:“傅雷爱吃硬饭。他的性格也像硬米粒儿那样僵硬、干爽;软和糯不是他的美德,他全让给朱梅馥了。”
1908年4月7日,傅雷出生于上海市南汇县周浦镇傅家宅。降生之时,哭声震天。长辈据《孟子》“文王一怒而安天下民”,给他取字“怒安”;因大发雷霆谓之怒,取名为“雷”。四岁的时候,傅雷的父亲傅鹏飞冤死在监狱。不久之后,傅雷的弟弟又夭折。寡居的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傅雷身上。
母亲对傅雷的管教之严近乎不近人情,一年到头,只有春节时的两三天准许儿子玩耍,其余时间都得在家学习。年幼的傅雷,功课上稍有差错,就会被母亲打得连声喊救命,邻居闻声赶来才能得救。这样的家庭环境不免造就了傅雷孤僻而又倔强的性格。
抗战爆发后,傅雷不愿待在敌占区,带着家人跑到大后方。因为和国立艺专的校长意见不合,又犯了牛脾气跑回了孤岛上海。在孤岛期间,傅雷为了免于见到日本人,基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立下了“东不至黄浦江,北不至白渡桥”的规矩,只是发奋译书。他的一生有两个阶段译书最为勤快,抗战期间算其中一个。
1966年9月3日凌晨,五十八岁的傅雷、朱梅馥夫妇决定在住了多年的上海江苏路284弄5号“疾风迅雨楼”自杀。
死前,他们留下了一封上千字的遗嘱。遗嘱没有丝毫的怨天尤人,向傅聪舅舅朱人秀交代了十三件细致入微的具体事项,包括上缴房租五十五元二角九分钱,留给保姆周菊娣两块表及六百元的存款单,家具自行处理,书画则由公家决定。最后,他们还留下了火葬费:现金五十三元三角。为了防止自缢之后尸身将上吊的凳子踢倒而吵醒深睡的邻居,夫妇二人事先在地上铺了一床厚厚的棉被。
纠结于这个细节,几十年后,慧超写道:“一个人要有何等的境界,才能够在面对死亡的时候,还能够从容地保持自己的教养,这样的灵魂是多么难得。独立意志、自由精神、君子教养,这三点该是充盈于那张棉被之中的精神吧。真正的英雄不是没有卑劣的情操,而是不被卑劣的情操所征服。”他得出的结论是:
高贵,不过是一床棉被的厚度…
杨绛先生的魅力
刚开始知道杨绛先生是因为她是钱钟书的妻子,知道《围城》著名的序言便是她写的:“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那时我就知道只有一个通透的女子才能有如此的见解。以后的日子果然如此,读了她的《干校六记》、《走在人生边上》、《洗澡》,我就瞬间被征服了,看来女子不是只有美色才能征服男人的,才华和心境也可以。
著名的谷主麦家曾说:钱钟书一辈子恃才傲物,对杨绛却是只剩一副柔骨,是因为她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博尔赫斯曾经梦想有一个女人:“既有金的炽热,又有银的柔软”,他的梦想没有成真,钱钟书无梦而得。毋庸置疑,钱钟书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杨绛先生是这世上最完美的女人。先生103岁还在写书,字字平淡,又尽得风流;她的长寿,让我误以为她是永生的人。她的离去,唤醒了我对她无限的崇敬,也让我感到无限的悲伤。此刻,为她及“他们仨”祈福祷告!
对很多人来说,杨绛是女神无疑。她有完美的爱情,幸福的家庭,杰出的成就,而她整个人自始至终都是从容优雅的代名词。作为一代名人,她的人生并不顺风顺水,如何走过战争与动荡,在长达一百年的时间里始终保持不争不慌的状态,是杨绛身上最大的谜。
也许答案,就在她自己的阐述里: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在年轻时认真经历生命的历练,方能在岁月中优雅地老去。
钱钟书先生的魅力
说到钱钟书先生就不得不说他的那部经典小说《围城》,真是在嬉笑怒骂中揭示生活的真理。记得那一次看完了《围城》,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惊叹在怎么能这么快就结束了呢?如果不是钱钟书已经先逝了,我真想写信与他出续集。当然这是瞎扯,艺术总是有缺憾才是美的。
钱钟书,字默存,我国现代著名作家、学者、文学研究家,在多文化领域都取得了极高建树,其文学作品《围城》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享誉海内外,其艺术评论集《管锥篇》和《谈艺录》被誉为“开掘不尽的宝藏”,为世人所推崇。这许许多多的头衔、光环让他在翻译界的功劳被忽视了。先生在《管锥编》、《谈艺录》、《七缀集》等著作中对所有的外语例句所做的翻译,足以让我们从一个翻译家的身份来重新认识钱钟书。
我国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翻译家金岳霖有次碰到一句成语“吃一堑,长一智”,不知怎么翻译是好,便请教钱钟书。钟书几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道:
A fall into pit,
A gain in your wit.
对仗工整,押韵也很巧妙;形音义俱备,令人叫绝。
他译英国诗人拜伦写给情人的一封信时,走笔典雅,一不留神,竟超过了原文,成了倾诉离别之苦的绝唱,同时也完美地实践了他提出的翻译的“化境”。
拜论原文:Everything is the same, but you are not here, and I still am. In separation the one who goes away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s behind.
钱钟书译文:此间百凡如故,我仍留而君已去耳。行行生别离,去者不如留者神伤之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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