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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辱母案二审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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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官微发“于欢案”评论:民意应得到司法认真对待


(图片来源详见出处)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云南网讯(记者 邓建华)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刊登《“于欢案”热评:静待花开 是相信它一定会开》,这篇转引自《人民法院报》的评论,希望民众给司法以耐心,对法治有信心。同时也指出,尽管法学界一再警惕“舆论”对司法判断的干涉,但是裁判是否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认同,却是判断司法公正重要的方面,民意应该得到司法的认真对待。

  给司法以耐心与信心

  该评论指出,山东聊城的“于欢案”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位法律专业人士凭借自己对法学理论的了解对案件进行剖析,社会群众以自己朴素的伦理观念对案件发表看法,这都是法治社会的常态,对此既应日渐熟悉,更要秉持“耐心”和“信心”两个理念。

  评论称,引发社会热议的“于欢案”,目前正处于一审程序终结、二审程序启动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合议庭现正在全面审查案卷。审级制度的设置,就是为了能够使案件审判多一道监督的关口,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多一个程序救济的渠道。任何案件,只要进入上诉审程序,就是还处于司法效力未定的状态,依然需要我们以足够的耐心等待司法最终结论的到来。

  同时,针对社会对该案的议论,其他政法机关也正依据职权紧锣密鼓地启动调查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赴山东对该案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媒体反映的警察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已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山东省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对民警出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评论称,政法各机关多管齐下、争分夺秒,为的就是最终给社会一个公正的司法结论,既不枉曲,也不宽纵,对司法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耐心。

  另外,评论也提出,要对法治有信心,坚信司法公正一定能够实现。怀着这样的信心看待类似“于欢案”这样的社会焦点案件,就能够在关注中感受中国法治持续前进的动力,在期待中见证中国法治自我完善的努力。

  “于欢案”需要媒体与司法机关实现良性互动

  评论指出,广大民众对“于欢案”的关注,目前的舆论走向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描述还是法律规则的适用,虽然各方观点还有不少差异,但对法治的期许和正义的呼唤却是共同的。

  评论分析,这个案件之所以引发持续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其展示出传统人伦与法律规则固有的内在冲突;另一方面也彰显出司法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包容开放和成熟自信。尽管法学界一再警惕“舆论”对司法判断的干涉,但是裁判是否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认同却是判断司法公正重要的方面。

  从这个意义上说,评论认为,民意应该得到司法的认真对待。

  当然,此次于欢案中,大多数网民对于呈现出的两种态度。评论分析,大多数网民都能在舆论事件中保持理性,冷静思考,妥善发声,积极建言。但也不排除少数“吃瓜”群众,因缺乏理智的分析判断能力,极易受舆论“集体狂欢”的影响,最终成为舆论傀儡。而要让本案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妥善处理,就需要媒体与司法机关实现良性互动,正视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差异,深知网络舆论并不等同社会民意,知晓道德正义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司法正义。

  评论提倡全社会都学会用法律思维与法律方式进行思考和判断,排除个人情绪介入,不先入为主预设立场,不进行角色代入,司法虽然是社会矛盾与冲突的“集散地”,但是司法并不能让一切“皆大欢喜”,也并不是所有的冲突都可以经由“司法洗礼”归于和谐与宁静。在中国传统中,司法实践不仅被理解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手段,而且也被民众赋予德行教化的功能。如何让每一次审判在秩序恢复、社会弥合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不仅考验着广大司法人员的办案智慧,同时也考验着社会民众的等待耐心。

  评论最后称,基于“于欢案”的顺利进展,在大众叙事的正当性通往司法救赎的正义性之间,一定存在一条叫做“法治”的理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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