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自考驾照怎样报名考试
社会呼吁多年的驾照“自学直考”在很多城市已经实现了。通过自学自考驾照,省了高昂的学车费用。那么自学驾照怎么报名考试?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自考驾照报名考试方法,希望对你有用!
自考驾照报名考试方法
打算自学自考驾照的学员需要到所在地车管所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1、身份证明;2、身体条件证明;并且通过互联网预约科目一理论考试,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亦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纸质或者下载电子版学习驾驶证明)。
同时自学用车应当为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需要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车辆需要加装辅助装置,副制动、辅助后视镜,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应当取得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吸食毒品记录、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有驾驶证被吊销记录的、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的不会通过。
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需要一同提交:1、《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2、自学人员、指导人员身份证明;3、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4、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5、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6、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并且通过交验机动车合格后,会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驾考改革的十条信息
1、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
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2、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划下了红线: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同时明确,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交通运管机构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3、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舞弊教练有时充当掮客,教得不好也与教练有关。《意见》还为教练言行戴上金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再聘为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的、培训质量差的教练员也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
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5、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国家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通过民间与政府的合力,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现在,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你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
7、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自学直考的考生对场地不熟悉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8、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
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9、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
从现在起,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10、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自考驾照落地还需过几关
“安全关”
“马路杀手”会否增多?
此前,安徽、广东等地已开展自学直考试点。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介绍,这些试点的模型是参考国外设计的,一开始很多人担心教学效果,但实践证明,在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方面,通过自学直考与驾校培训出来的驾驶人基本持平。“这说明制度是可行的,百姓接受程度也比较高。”应朝阳说。
为保证安全,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三个限定”:限定训练车辆,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法律关”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针对自学直考,许多人产生法律方面的疑问。其中之一,就是上路学车是否会被认定“无证驾驶”?
根据意见规定,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
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表示,上路自学的车、路、人都有严格限定。只要驾驶合规教练车,在公安部门划定的自学道路,且在有教练资格人的陪同下开车,就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自学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责任认定?
意见明确,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学车中因过失引发事故,教练员应承担法律上的主体责任,因此要强化教练员安全责任意识。”余凌云说。
亲友“教与学”,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余凌云说,一旦答应教别人开车,就形成了口头约定。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约定,因此最好在承诺前,就学车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明确细化,避免纠纷。此外,意见将自学直考明确为非经营性活动,也是为了防止产生新的非法培训市场。
“供需关”
考试积压现象能否缓解?
近年来,我国考驾需求非常旺盛,每年增长15%以上。有人担忧,在自学直考进一步放开后,迅速增长的考驾需求能否得到满足?
刘钊表示,意见提出了“三个增加”的解决办法:
一是增加考试场地。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公开招标,依法选定,补足考场缺口。
二是增加考试人员。拓宽选用渠道,从公安机关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从社会上聘用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人员,提高考试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是增加考试网点。推行省内异地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余凌云认为,意见中对优化程序方面的规定也将帮助提升管理效能。例如,允许考生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可直接参加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改革后,考生最少只需往返两次即可考完所有科目、领到驾驶证。“简化考试流程等多种举措,将有效缓解考试积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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