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四种配合方式和特点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紧密的联系,这种紧密联系从根本上说植根于双方政策调控最终目标的一致性。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分享的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四种配合方式和特点。下面为大家做分享!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四种配合方式和特点
(1)松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即“双松”政策
应用背景是:经济严重萧条——社会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资源大量闲置,解决失业和刺激经济增长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
政策组合是: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总需求;用扩张性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给,降低利率,刺激总需求增加,同时克服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
(2)紧的财政政策与紧的货币政策,即“双紧”政策
应用背景是:经济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社会总需求极度膨胀,社会总供给严重不足,物价大幅攀升,抑制通胀成为首要目标。
政策组合是:通过紧缩性货币政策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减少和利率水平的上升,降低总需求水平;实施紧缩财政政策,降低总需求,并防止利率过分提高。
(3)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
背景是:经济中出现通货膨胀但不太严重,政府开支过大,经济结构基本合理,但企业投资并不旺盛,促使经济较快增长成为主要目标。
政策组合是:通过减少政府支出等紧缩性财政政策措施压缩总需求,防止出现“挤出效应”;用扩张性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应量和降低利率,激励私人部门投资的增长,并促进经济增长。
(4)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
应用背景是:通货膨胀和经济萧条并存。
政策组合是:通过减税等扩张性财政政策措施刺激需求,增加供给;用紧缩性货币政策控制通货膨胀。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紧密的联系,这种紧密联系从根本上说植根于双方政策调控最终目标的一致性。两大政策调控的着眼点,都是针对社会供需总量与结构在资金运动中表现出来的有悖于货币流通稳定和市场供求协调正常运行状态的各种问题;两大政策调控的归宿,都是力求社会供需在动态过程中达到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优化,从而使经济尽可能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两大政策的紧密联系还来源于双方政策手段的互补性以及政策传导机制的互动性,一方的政策调控过程,通常都需要对方的政策手段或机制发挥其特长来加以配合策应,经济学理论对此可以作出很好的阐释。从社会总资金的运动来看,财政政策对资金运动的影响和货币政策对资金运动的影响,相互间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和连锁反应,各自的政策实施及其变动,必然要牵动对方,产生协调配合的客观要求。
现阶段进一步加强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紧迫性,源于我国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客观要求以及经济发展运行的实际状况。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无论是进出口规模,还是跨境资本流动规模都出现了迅猛增长,国民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进程迅速加快,国内外经济运行的关联度和互动性大大加强,宏观调控既要考虑外部冲击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又要考虑本国政策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及其反馈作用情况。同时,人民币汇率浮动的弹性不断提高,汇率浮动为经济主体带来更多交易灵活性、便利度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调控成本。因此,宏观调控任务的复杂性显著增加,要求两大政策在更广泛的领域达成共识,在更为复杂的环境下,对更为复杂的政策事项作出及时、合理的相互配合。
同时,我国财政领域和金融领域的变革和创新都正向纵深推进,其最终目标都是通过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在本质上有利于促进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但是,改革的过程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阶段性的脱节、紊乱和矛盾,影响政策配合的有效性,为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这些问题,加强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国内经济形势而言,2003年以来,经济运行出现了通货膨胀的隐忧,2007年下半年以来,通货膨胀压力显著增加。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组合安排由“双稳健”转变为“一稳一紧”,这种新的组合模式也对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球经济的不确定形势和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进行结构优化调整,宏观调控在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方面的任务都很严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仅要在各自的调控领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调控的互补和联动效果,而避免效果的相互掣肘和抵消。
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种观点认为,近年来,我国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配合上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改革和金融改革的进度不够协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而金融改革相对滞后,在国家宏观调控中出现了一些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不协调的现象。如银行商业性质的确定,意味着银行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但由于国有企业效益长期下滑,亏损不断加重,不少企业长期无力归还贷款,形成了坏账、呆账,更使银行对企业放贷越来越持严格谨慎的态度,自90年代就逐渐开始不再向经营不善、效益不好、无力还贷的企业贷款。
2、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配合的步调不够一致。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连续8次降低存、贷款利率。而在这期间,国家财政部发行国债与银行下调利率的步调不一致。1998年2月财政部发行国债,当这笔国债还没有认购完毕时,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25日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银行存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国债发行利率,给财政部造成很大压力。财政部不得不作出临时决定,暂停这次国债的发行工作,把国债的利率降低到与银行存款利率大致相同的程度继续发行。财政与金融配合的步调不一致,使国家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国债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国债变成了代价高昂的收入。如1997年国债发行规模为2500亿元,发债成本就在450亿元左右。
3、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中的政策不配合。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严重的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经济增长乏力的现象。为了刺激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决定实行扩大内需的政策,实施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如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亿元国债,向国有独资银行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等政策,但金融部门却很少有重大的政策出台,基本上实行的是通货紧缩政策,造成了国家财政的压力不断加重,不仅影响了扩大内需的效果和潜力,更重要的是加重了国家财政的风险。
第二种观点认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配合在抑制通货膨胀和反经济周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二者在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上的配合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与货币政策的调控分工不明,责任不清。通常情况,货币政策更适合于总量调节,财政政策更适合于结构调节,但在两种政策的实际配合中,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都没有发挥调节结构的作用,正是由于财政货币政策的这一“空档”,导致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至今仍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制定缺乏充分协调。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财政、银行之间缺乏充分的协商研究和紧密联系,使得两大政策在宏观调控中难以形成合力。三是在经济运行和体制改革的某些重大问题上,两大政策配合不够。如在公债发行、利率调整、国企改革、住房商品化等方面,均存在配合不当的问题。
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的两大政策存在着不协调,最直接、最关键的是两大政策错位:1、两大政策的功能定位不准。过去我国对两大政策的功能并未严格区分和界定,致使不明确各自功能,调控的对象、重点与方式,调控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和怎样发挥作用,导致了宏观经济运行秩序紊乱,宏观调控失效。2、两大政策相互“越位”。主要表现是:一是银行贷款充任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二用银行贷款维系亏损与日俱增的国有企业;三用银行贷款支撑着巨额“自筹投资”;四用银行贷款支付改革成本和缴纳税收;五是财政信贷严重扭曲。3、两大政策的调控功能“不到位”。近年来社会资金总量、结构与大量扭曲和畸形发展严重,其主要表现是资金总量持续快速增长;资金规模急剧扩大与资金结构严重失调、资金供需失调与资金“盲流”严重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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