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提升教师幸福感的政策举措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2方面的政策举措,明确了到2022年、2035年我省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方面的目标任务。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等相关厅局负责人就公众最关心的几大问题,给予详细解答。
问:我省今后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会有哪些政策举措?
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解答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状况确实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省教育厅持续开展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文件,已经构建起师德报告承诺制度、一票否决制度、重点督办制度等工作制度,同时面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今年省教育厅网站还开设了师德失范行为曝光专栏,对查处的违反师德典型事件不断进行曝光,目前,全省上下已经形成持续震慑态势。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按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从六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把师德师风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讲好山西师德故事。加大师德模范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师德标兵”“模范教师”等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继续弘扬教师家访优良传统,推动家访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教育形象;制定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持续做好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推销教辅资料等的整治,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建立教师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意识,树立教师廉洁从教、潜心育人的自觉意识。
问:教师职称评审有什么改革措施?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新民解答
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改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创新评价机制。对此将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下放职称评审权: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教育局按程序组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从2017年已经有41所高等学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称评审工作(24所开展正高、17所开展副高),2018年,有47所高等学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27所开展正高、20所开展副高),在2019年我省高校将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是科学分类、完善评审标准条件。围绕实施“1331”工程,推进“双一流”建设和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率先发展,深化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对以教学为主型的教师,着重评价其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成果等。对教学科研型的教师,着重评价其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学水平、科学研究成果等。对科研教学型的教师,在完成一定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突破、技术成果推广的贡献等。对从事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的教师,着重评价其对学生工作的责任心、能力和效果等。对从事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教师,着重评价其提供社会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询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能力和业绩。鼓励“山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中大胆探索、先试先行。
另外,围绕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评价体系。完善“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道德培育、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实绩等教学能力和专业工作经历、技术研发服务、指导学生实践实训活动等专业实践能力。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机制,引入企业、行业人才发展标准,发挥校企联合的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将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奖”“信息化教学大赛”等纳入职业院校教师评价体系。
对基层中小学一线教师要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式、教学实践能力和育人工作成效。对从事学科教学研究的教研人员,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理念、教改成果总结推广和专业示范引领作用。对从事教育管理的教师,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管理理念、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发展、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的能力业绩。
问:教师岗位管理方面有何举措?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新民解答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省的大中小学校已经实行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公开招聘制度。下一步将加强中小学岗位管理: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范围内负责核定岗位总量、岗位设置,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进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改进高等学校岗位管理: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打通使用主辅系列岗位,自主组织岗位设置和聘用,自主设立专业技术流动岗位和特设岗位,促进高等学校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引导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到高等学校兼职任教。
问:在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紧缺问题上有何举措?
省编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郭晋明解答
为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公办幼儿园编制短缺问题,统筹编制资源,充实加强公办幼儿园编制,省编办会同省教育厅正在研究拟定统筹编制资源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有关措施,主要目的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通过统筹资源,调剂余缺等措施,将市县中小学教职工富余编制用于公办幼儿园。主要通过动态调整中小学编制、优化中小学编制结构、严格编制使用范围、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等多种措施,有效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紧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问:《实施意见》中提出,启动“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每年为艰苦边远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招聘补充1000名优秀教师,财政部门如何保障省级特岗教师计划顺利实施?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解答
为保障招聘计划顺利实施,省财政研究制定了三条保障措施:一是执行与中央招聘计划相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即每人每年31600元;二是不增加市县财政负担,每人每年31600元的补助经费全部由省级负担。按照分年度招聘计划和三年服务期测算,省财政当年安排的专项预算将从2019年的1054万元逐年增加至2022年的9482万元,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县,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及时发放;三是要求有关县要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