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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革的职称政策值得期待!

时间: 曾扬1167 分享

  职称评审牵动着每一个中小学教师的心,因为它关系着教师们的切身利益。但是,反反复复地评审也伤害了教师们的感情,成为教师心中不能轻易触动的痛。

  2018年,国家在多个文件中提及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问题。在岗位数额、评审条件、考核办法职称评审的三个重要方面都有新的精神,全面释出利好,对广大中小学教师应该是一个好消息。

  第一,增加中、高级职称岗位数额。2018年年初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指出:“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这表明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数额将增加,教师们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加职称评审,如果真能达到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的程度,还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第二,评审条件取消了许多限制。2018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要求,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将论文等从职称限制条件中取消,不但更适合中小学教师的实际,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论文抄袭和造假之风。这些条件的取消,对中老年教师更为有利。

  第三,职称评价标准更注重教育教学实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价标准,就弱化了一些明目繁多的与教育教学关系不大的名堂,对长期在一线扎扎实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将更为有利。

  应该特别说明的是这三项政策都是中央的精神,由此可见中央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还是很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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