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象在思维中的作用
表象(representation)是客观对象不在主体面前呈现时,在观念中所保持的客观对象的形象和客体形象在观念中复现的过程。人们在头脑中出现的关于事物的形象。从信息加工的角度来讲,表象是指当前不存在的物体或事件的一种知识表征,这种表征具有鲜明的形象性。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表象在思维中的作用,希望大家喜欢!
一、表象在思维中的作用
表象不仅是一个人的映象,而且是一种操作,即心理操作可以以表象的形式进行,即形象思维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表象的心理操作、形象思维与概念思维可处于不同的相互作用中
1、表象思维(形象思维),就是凭借表象进行的思维操作。"心理旋转"研究是一项有说服力的证据。在一项心理旋转的实验(R.Shepard,1973)中,每次给被试呈现一个旋转角度不同的字母R,呈现的字母有时是正写的(R),有时是反写的(R)。被试的任务是判断字母是正写的还是反写的。结果表明,从垂直方向旋转的角度越大,作出判断所需的时间越长。对这一结果解释为:被试首先必须把呈现的字母在头脑中进行旋转,直到它处于垂直位置,然后才能作出判断。反应时所反映的进行心理旋转--表象操作所用的时间上的差异,证明了形象思维--表象操作的存在。实际上,企图用其他方法,如通过用例题去描述字母的位置,是困难的。
2、表象与词在心理操作中双重编码,在更多情况下,信息在脑中可以进行编码,也可以图像进行编码。在一定条件下,图像和词是可以互译的。具体的图像可以通过语言提取、描述和组织,例如,电影剧本作者通常进行图象编码,最后通过语言存储起来,这就是剧本;同时,导演按照剧本再生图像,这就是表演,也就是通过语言使图像恢复。
3、表象是词的思维操作的支柱,词的思维操作所需表象的参与和支持,甚至表象操作在思维操作中是否出现,可因思维任务之不同而异。例如,几何学在运算中,很大程度上依赖图像操作的支持,图形操作是几何运算的必要支柱。但是,代数学、方程式,只用符号概念按照公式进行演算,完全排除了形象操作。
二、表象、事物、物体间关系
表象、事物、物自体之间不能划等号
表象与生活中的事物、生活中的事物与物自体三者是有区别的,下面用一个桌子的实例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
表象
一张桌子
我们对于一张桌子大体会有三种情况:
1,在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的桌子。
2,在我们去看它、用它时的桌子。
3,我们在镜子中看到的这张桌子的镜像。
下面来分析一下:这张桌子,在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是一个自在之物;当我们去看它、去用它的时候,是一个事物;当我们在镜子中看到它时,这个镜子中的桌子就是桌子这个物自体的一个纯粹的表象。这就是三者的区别。
有人可能认为作为自在之物的桌子与作为事物的桌子没有区别,也就是这张桌子在我去看它的时候与不去看它的时候是一个样子。这种看法是一种常识信念,其错误在于:物自身在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没有"样子"--也就是没有表象,只是物自身,只有当我们去看它的时候才生成表象,它才呈现给我们,它才有"样子"。对于这种常识信念,休谟早已在《人性论》中分析了人们的持有这种信念的心理依据,在休谟看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般把感觉中呈现的东西当作外界的对象,在常识看来,感觉(表象)和对象是不分的,感觉就是对象,对象就是感觉,常识对外界物体存在的信念就是感觉持续存在的信念。这是因为人们总是把感觉看作是恒定的和连续的,感觉的这种恒定性和连续性是由心理的联想造成的。人的心理有一种将相似的感觉当作是同一的事物和不同的感觉看作变化的事物的心理倾向,这样把分离的感觉构造成为一个同一的东西。外物持续存在只有心理的依据、没有客观的依据,把不同的感觉构造成一个同一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去看它时认为它仍然存在。这样就会更好的抓住外物,得到心灵的安定,因此这种信念适应人的利益的需要而产生。
镜子中的桌子是桌子(物自身)的一个镜像,也就是桌子的一个纯粹表象。作为一个纯粹的表象我们来看一下它的特点:1,镜子中的桌子与作为事物的桌子有几乎一样的"样子",2,我们能看到它,它是一个意识的对象,3,我们不能直接作用它,它是不能到手的,它是虚的,不能成为一个实践的对象。
4,它是没有独立性的,不能离开实在的桌子、实在的镜子和看它的人,当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它就不存在了,在瞎子的世界中没有镜像,但有镜子、桌子和人。
再来看作为事物的桌子:它是有"样子"的,我们能看到它的样子,它是一个意识的对象;它是我们能使用的,我们能再上面写字,我们能推动它,是一个行为的、实践的对象;它是实的、不是虚的;它同时兼有作为自在的桌子和作为表象的桌子的特征,那么,它与物自身和表象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作为事物的桌子是表象的桌子与自在的桌子的一种构造之物。从自我来讲,表象与自在之物是一个东西,我无法把它区分开来,二者是同一的,这正是哲学的一个古老命题: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从理性上来分析,表象与物自身是一种对应关系,自在之物变化了,信息就会变化,表象相应发生变化。对于自我来讲,我看到的东西与我作用的东西是一个东西,意识的对象又是行为的对象;但实际上我看到的是表象,作用到的是物自身,我作用不到表象,看不到物自身,由于二者在自我中实现了统一,所以事物作为一个构造体,我就能既作用到它,又看到它,它既是实践的对象,又是认识的对象。事物是表象与物自身的统一体,这种统一从人类来讲是在进化中实现的,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是从遗传中带来的,这种统一只是在自我中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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