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犯罪心理学问题论文(2)
犯罪心理学论文篇三:《诱思探究法在犯罪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与思考》
摘要:诱思探究教学法旨在通过教师的循循善诱,引发学生的独立思考,从而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构建以探究性学习方式为主的教学模式,融情境性学习、体验性学习、探究性学习与目标性学习为一体的课堂结构,最终达到在教师导向性信息诱导下学生独立地完成学习任务的目的。犯罪心理学的课堂教学中,技术性的教学内容适合使用诱思探究法,培养学生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能力和思维习惯解决侦查中的各种问题,突出该学科的理论性和实用性。
关键词:诱思探究法;犯罪心理学;课堂教学
诱思探究教学法是我国学者张熊飞教授创立的。诱思探究教学法旨在通过教师的循循善诱,引发学生的独立思考,从而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构建以探究性学习方式为主的教学模式,融情境性学习、体验性学习、探究性学习与目标性学习为一体的课堂结构,最终达到在教师导向性信息诱导下学生独立地完成学习任务的目的。犯罪心理学的课堂教学中,技术性的教学内容适合使用诱思探究法,培养学生运用犯罪心理学的能力和思维习惯,突出该学科的理论性和实用性。探究方法主要包括五种,即实验探究法,主要用于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学科,学生亲自动手参与实验操作而完成探索学习层次的学习方法;体验探究法,利用学生的亲身体验来实施探索层次的;经验探索法,学生学习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已有的经验事实,完成探索层次的学习;形象探索法,以形象为观察对象,完成学习的探索层次,或以形象思维为主要思维活动,完成学习的研究层次;理论探究法,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犯罪心理学教学活动不仅教给学生必要的知识,更要交给学生通过观察纷繁复杂的现象提出问题并尝试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拟就诱思探究法在犯罪心理学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体会拿出与大家探讨,以期促进犯罪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教学改革与创新。
一、诱思探究法的程序与诱思点的创设
诱思探究教学法一般遵循下面的六个步骤:(1)发现问题,提出问题;(2)进行猜想和假设;(3)设计方案验证猜想;(4)实施方案,收集数据;(5)分析数据,验证猜想和假设;(6)讨论与交流。
问题是探究的前提,更是它的核心。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问题是探究的起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是犯罪心理学教学的起点。诱思探究教学“以诱达思”,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把教学内容和知识转化为问题情境。学生“身临其境”,就容易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诱思探究教学的起点就是建立诱思点。诱思点应该是那种具有一定的思维空间和难度,需要学生认真思考和体会,但一定在学生认知能力范围内的学习情境。一个好的诱思点能够引发探究和思维的“共振”,让学生从对问题情境的感知中把握思维的走向,继而引起师生的“共鸣”,共同对问题“抽丝剥茧”,逐步还原问题的本质,实现学习的目的。因此,建立诱思点在诱思探究教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诱思点的建立应遵循三条原则:第一,诱思点必须基于学生前期知识结构“有感而发”。这要求教师必须深入了解自己学生已有的知识体系和能力水平,分析教材内容与学生已有的知识体系的联系。利用这些联系作为情境素材,创设问题情境,建立诱思点,从而诱使学生在教师建立的情境中沿着教师预设的方向进行思考,展开学习。例如,对侦查专业的学生,他们已有的知识体系中对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有了基本的知识,在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心理现场重构教学中,就可以围绕“如何围绕一系列的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结果来推定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描绘犯罪行为实施的路线图”作为诱思点。
第二,诱思点必须难易适当。学习的难度是阻碍学生学习的壕沟。学生都希望能够在学习中获得成功感,以满足“虚荣心”。桃子只有在跳一跳就能摘到的高度,才能激起学生跳起来摘桃子的欲望。诱思点过于简单,不能激发学生“思”的兴趣。问题过难,又会使学生感到力所不及,不知从何做起,可能会失去“思”的欲望。例如,犯罪心理学课堂中对于某一特殊类型的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特征的教学过程中,为了说明这些心理与行为特征是该类犯罪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时,通常是在学生有了相关的逻辑知识和知识背景下(必要时引导学生先回顾因果关系确立时的各种条件及作用)建立诱思点:“通过耳闻目睹的犯罪案例,犯有xx罪行的人通常具有哪些心理与行为特征?”随着学生的多种描述,可以引导学生运用普通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对所描述的特征进行归类总结;之后提出第二个诱思点:“是具备这些特征的人都会犯罪吗?为什么?请举例说明。”学生对这类问题都可以有自己的观察、做出思考。
第三,诱思点建立后必须留给学生足够的思考时间。学生的“思”不仅需要教师的“诱”,还需要教师
给予充足的时间以及学生之间的相互启发。学生“思”的时间足够了,他们的想法才有可能趋于成熟和完整,而且,随着学生思维点子的不断出现,学生之间能够做到互相启发,举一反三,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自信心就能随之增大。具体时间的长短视问题的难度和学生的知识储备而定,一般在5分钟左右或更长一些时间。
二、犯罪心理学课堂教学中运用诱思探究法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 建立诱思点的方法
1.联系刑事侦查与刑事执行中的现实问题建立诱思点。
关注刑事侦查与刑事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树立学以致用的学习观。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刑事侦查与刑事执行工作中所面临的对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心理行为分析任务,以及所需要的热门科技话题建立诱思点,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可以使学生认识到犯罪心理学的现实意义,使学生感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触发学生的情感和求知欲,更能提升学生探究学习的兴趣。
2.利用实际案例建立诱思点。
结合实际的侦破案例建立诱思点,教师要提供充足的学生自主探究问题的时间,让学生能够通过自主思考、相互讨论,找到问题的冲突点以及解决的办法,让学生思维的火花有机会变成熊熊烈焰。利用实际案例建立诱思点对学生要求较高,而课堂时间毕竟有限,教师还要学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对学生进行点拨,才能让学生有全新的视角去观察和思考。让学生通过思考探究和相互讨论发现新问题的关键和与旧知识的联系,建立学生自主探究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利用对比学习法,建立诱思点。
我们经常说“温故知新”,说明新旧知识间有一定的联系。这些知识的联系也往往是犯罪心理学教学时创设问题情境的素材。教学中可以利用犯罪心理学知识的联系来引导学生对相关知识进行对比、分析推理,以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建立诱思点。例如,学习了犯罪心理的类型论之后,尝试让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的现场勘验结果推定犯罪人的动机类型。
4.利用多媒体技术建立诱思点。
通过多媒体技术再现犯罪案件的现场、侦破路径、侦破的犯罪心理现场重建等,使学生尝试对犯罪心理行为进行分析或寻找反应指标;通过观察刑侦专家的破案思路设想:“假如你是犯罪心理专家,你将如何配合其他领域的专家如痕迹检验专家、画像专家等提出心理画像的关键特征,或者如何根据现场勘验结果编制犯罪心理测试题目、实施测谎?”
5.通过模拟刑事科学技术科学家的研究建立诱思点。
通过学习前人侦破的刑事侦查技术和心理学家已经发现的知识来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学习推理的过程与方法,培养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学习犯罪心理的过程中可以采取模拟科学家的研究问题的过程,把他们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作为问题情境建立诱思点。
(二) 进行猜想和假设
对已经提出的诱思点,引导学生进行猜想和假设。例如,在把对犯罪现场勘查的结果展示给学生后,以推定犯罪动机为诱思点,请学生猜想,在这一犯罪动机下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沿着怎样的思路实施这一犯罪行为呢?学生提出各种猜想后,引导学生做出验证这些猜想的方案。
(三) 设计方案验证猜想
验证猜想的方案可以有几种类型,学生可以根据前期学过的技术进行选择,这一方面可以满足学生的选择偏好,或不同类型专家的专长,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将来工作的合作精神,即善于吸取来自不同方面的专家的技术结论。例如,学生可以通过现场的心理痕迹,提出嫌疑人与死者的关系假设,设立心理画像的方案并制定进一步取证的方向和步骤;学生可以根据嫌疑人的锁定范围和现场勘查结果,设立测谎方案,并为编制测谎题目和数据评判做出规划;还可以根据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结果,设立人物画像方案并进一步寻找目击证人,描绘出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辨认步骤等。
(四) 实施方案,收集数据
根据既定方案,按照科学程序,实施技术描绘、测量、数据分析等过程,并适时收集数据。以测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教学为例,方案实施前,我们通常要引导学生仔细查看每一样物品,并设想着作案人在现场的活动中,可能会留下哪些心理痕迹,比如:在一起投毒案中,(1)作案人怎么到的现场——走大路还是小路?骑车还是步行?从哪个门进的?走门还是翻窗?(2)毒药是怎么携带的——装兜里?手里攥着?拎着包?拿着瓶子?毒药是水剂还是粉末?(3)进去后毒药往哪里投——搅到面缸里?蒸锅水里?面板上?面粉里?发酵粉里?(4)使用哪种照明工具一开灯?打火机?手电筒?蜡烛?(5)投完毒往哪里去了——回宿舍?跳墙走了?回家了?去招待所了?……这些在设计成一个连贯的提问方案后,同步收集犯罪嫌疑人的数个生理指标数据。⑶
(五) 分析数据,验证猜想和假设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相应的分析或使用。例如,对测谎仪获取的数据,一般同步进行评判图谱分析,对参加测试的人进行区分:无辜者、无辜知情人、嫌疑人。测谎的目的是排除无辜者,区别出无辜知情者,对于无法排除的嫌疑人,应通过进一步的审讯和运用证据进行认定,对于猜想和假设,通过数据进行验证。
(六) 讨论与交流
引导学生通过诱思探究后,探讨对犯罪心理与行为的推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识别与认定的成功与失败进行讨论与交流,对所选择的方案进行反思,对技术指标的选取、技术使用中的优劣进行讨论。
三、诱思探究教学法应用中的几点思考
在犯罪心理学教学中使用诱思探究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培养学生积极解决问题的心态。但这种方法也有其局限。正如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有适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一样,诱思探究教学法在犯罪心理学教学中也有特定的适用范围,通常来说理论部分更多适用于讲授法,技术部分才适用于诱思探究教学法。
(一) 诱思探究教学法对教师的备课和讲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诱思探究教学法的优点之一是能够完整而灵活地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有机结合起来,而且能重在培养学生的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正如陶行知先生所阐明的:“我以为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把好像教师在“训练”学生,转化为学生在“亲身体验”,更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更符合素质教育的宗旨。但这一教学模式无疑对教师的备课和讲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时间把握不当,将难以完成教学任务,因此,教师使用这一方法应充分备课,严格把握教学时间。
(二) 诱思探究教学法对教师的教育和教学机智提出了挑战
诱思探究教学法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教师不仅传授知识,更要能够引导学生提出问题,运用相关技术和方法解决问题,对教师充分了解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问题太难或太易,学生都容易丧失兴趣。在犯罪心理学教学中,使用诱思探究教学法常常要鼓励学生有很强的合作精神和善于学习吸收他人成果的机智,从细微之处寻找突破口。所有这些要求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教育机智,适时点拨学生;同时因为要求学生对学科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要融会贯通,因此,要求教师首先与相关学科的老师保持联系,提高教学机智水平。
(三)诱思探究教学法对学生的推理能力、概括能力、判断能力提出了高要求
这种方法不再是汤勺喂养式灌输给学生知识,而是一直在引导学生进行或归纳或演绎的推理,对现象进行分析、判断,对多种可能进行比较,概括结论等。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无疑大有裨益。而学生本身的水平能否适应这种教学方法也还值得深思。因此,教师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注意循序渐进,在学生缺乏相关知识背景或主动探究的心向时,使用诱思探究式将事倍功半。
(四) 诱思探究教学法的应用前景广阔
诱思探究教学法不仅适用于犯罪心理学技术部分的教学,也适用于普通心理学的大部分教学内容,犯罪学的教学也部分适用,例如对于犯罪原因的因果关系推定等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完全可以吸收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研究成果进行诱思探究,帮助学生形成求证习惯,摒弃人云亦云的习惯。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在继承传统的同时提高了对前沿成果的吸收力度,提供给学生相关的数据库网址,引导学生尝试阅读。例如,在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教学中,我们通过给学生提供ScienceDirect网站⑷,请学生浏览三种英文杂志:《刑事司法杂志》(Joumal 0fCriminal Justice)、《侵犯与暴力行为》(Aggressionand Violent Behavior)、《人格与个体差异》(Personal-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和通过Sage数据库或其他数据库浏览相关的杂志如《犯罪学理论》(The-ory of Criminology)等。这些杂志体现了实证研究方法的研究成果,为培养学生学科学、用科学的精神提供感性认识。实验探究、经验探究、体验探究等多种探究方法为诱思探究教学法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综上所述,我们在本文阐述了诱思探究教学法在犯罪心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对使用这种教学方法的优劣做了比较,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们的思考,以期为促进犯罪心理学的教学工作提供新的思路,也为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