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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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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篇二

  《浅谈我国税收政策现状》

  摘要: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对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一种特殊分配,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笔者认为,税收关系国计民生,对我国税收政策的现状进行分析,有利于我国税收政策的完善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关键词:税收 税收政策 税制改革 税收体制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地税包括资源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个人偶然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主要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

  税收政策是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税收负担问题。税收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任务,选择确立的税收分配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它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与税收原则的联系和区别:二者都是指导税收分配活动的准则,但税收原则是指导税收行为的思想观念性的准则,具有指导意义,且较宽泛;税收政策是税收行为的指导准则,更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执行力更强。

  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了中国的税收的基本政策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此外,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包括对税收的管理要与国际惯例相衔接,以利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大,是整个税制改革过程中最主要、最重要的部分。个人所得税是现阶段中国对公民的收入政策,其内容是既要破除平均主义,鼓励多劳多得,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采取措施,调节过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避免社会贫富分化严重。按照国际标准,重视发挥税收在调节个人收入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农业税收政策方面,新中国的农业税政策是在扬弃旧田赋的基础上,总结革命根据地的经验,按照各个时期中国对农村的政策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的出现,以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原有的税收政策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对税收政策的改革便提上了日程。

  税收体制的改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1994年税制改革揭开我国税制改革的新局面

  中国财政体制初步进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轨道,是以1994年里程碑式的财政、税收配套改革为基础的。1994年1月1日,财税改革方案如期出台。开始的三四个月中,企业与社会上有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多的,主要是增值税及取消原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和国务院有关机构在约100天的时间里,先后发出80余份文件,进行补充规定或加以微调,解决急迫的或突出的问题。其后,新体制运行渐趋平稳。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外援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2)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划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3)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退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税收。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O.3%.

  二、从2004年至今的税收体制改

  2004年以后,又进行新一轮的改革,有的已经启动有的还在斟酌当中。以下是中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统筹企业税费负担,实施资源税改革;推进房产税改革和继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前中国的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存在抵扣。因此,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如果税制歧视服务业的话,是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营业税和增值税体制改革将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比例的调整。将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服务业,不取消或减少对服务业征收的营业税,那么,对服务业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营业税,服务业的负担就会更重。营业税收入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如果取消或减少对服务业征收的营业税,地方政府的收入就会减少,必须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的比例。在资源税改革方面,中国已开始在新疆试点资源税。资源税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税种,这个税种有利于资源富集地区的发展,现在的资源税征收幅度不太高,而且是从量征收的,地方政府得到的税收收入还不够多。今后实施资源税费改革之后,资源富集的中西部地区在资源税方面得到的收益会进一步增加。这项改革将有利于提高资源输出地的财政收入。中国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

  中国税收体制的改革将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也让我国逐步税制税制发达国家的行列,对于国家在新形势下履行国家的职能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孙世强编《国家税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版

  [2] 金人庆《中国税务大辞典》,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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