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论文范文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范文
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关注的焦点,受到各国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监管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范文篇一
《 专利审查中食品安全审查探讨 》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对于食品领域的专利审查,不仅要考虑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好食品领域专利申请的安全性审查,能够避免引起公共安全问题的专利被授权,在专利这个层面上为食品安全把关。近年来食品创新大量涌现,很多申请人在撰写申请文件时缺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有些申请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问题,因此做好食品领域专利申请的安全性审查工作尤为重要。
二、审查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食品领域而言,相关的法律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但上述法律就食品安全的内容仅做了上位的规定,具体规定通过实施条例、部门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形式发布。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但是对于食品而言,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部分强制性标准中命令禁止的行为必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即属于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并保持敏感。笔者对专利审查中常用的现行有效的法规、标准及公告进行了梳理,如下所示: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6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涉及)。《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sda.gov.cn/WS01/CL1162/。《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淘汰兽药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839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饲料添加剂安全食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需要说明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公告都是动态的,需要在审查时留意相关部门网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网站的最新规定。
三、专利审查中关于食品安全的审查思路
审查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及手段是否违法案例1:一种提高牛奶中氮含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说明书中记载了此方法成本低廉,可有效提高牛奶的蛋白质检测量。案例分析:三聚氰胺是广泛用于各种塑料、板材、涂料、电木、阻燃剂中的一种化学物质,是非食品原料,且有毒性。该案中加入三聚氰胺的目的是以次充好,且其手段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并且该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结论是,该发明创造与法律相违背,属于违反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违反法律的情形,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当技术方案中涉及不常用的原辅料或添加剂当涉及的物质是一种化合物时,对于食品,优先查阅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了解其是否属于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其允许的最大添加量是多少。如果没有检索到,可查阅《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6批)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易非法添加的物质目录》,看其是否为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对于饲料,优先检索《禁止在饲料和动物引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淘汰兽药品种目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及《饲料添加剂安全食用规范》。案例2:一种果蔬酵素组合物,其中使用的原料含有硼酸。案例分析:硼酸在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查不到,不属于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可以查到,属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硼酸能从胃肠道、浆粘膜以及损伤的皮肤被迅速吸收,可因内服或局部应用而发生中毒,因此硼酸应用于食品中,会对人体食用安全造成隐患,因此该技术方案的实施将会危害公众健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不能授予专利权。案例3:一种枇杷蜂蜜,包括重量份4%~7%的日落黄。案例分析:日落黄作为一种黄色增色剂,是可以用于食品和饲料中的,其可以在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查找到。但是,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在水果调味糖浆中日落黄的最大用量是0.5g/kg、其他调味糖浆中日落黄的最大用量是0.3g/kg;在所涉及的食品中,日落黄的最大用量范围0.02g/kg~0.5g/kg,而该案中日落黄的用量经过这算后为40g/kg~70g/kg,可见其用量远远大于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
柠檬黄、日落黄等人工合成色素是从煤焦油中提取的,或是以芳烃类化合物为原料合成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高于天然色素,消费者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或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肝脏、肾脏造成一定伤害,会危害公众健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不能授予专利权。当涉及的物质是一种植物原料时,可以优先查阅《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司专题区的“新食品原料等名单汇总”了解其是否被允许或禁用于食品。案例4:一种供炎性肠病患者食用的五谷杂粮全营养配方食品,其中用到的中药提取液中含有以为中药“罂粟壳”。案例分析:经查阅,“罂粟壳”属于保健品禁用物品。
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会产生成瘾性不良反应,损害人们的健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不能授予专利权。当食品或饲料中涉及添加营养素当食品或饲料中涉及添加营养素(尤其是微量元素、脂溶性维生素等),其添加是否超标,优先查阅GB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案例5:一种富硒口服溶液及其制备方法,权利要求1-9中“口服溶液中硒的含量为70mg/100ml~150mg/100ml”,说明书实施例1中记载口服液的规格为10ml/支或20ml/支,口服溶液中硒的含量为80mg/100ml该口服液食用方法及用量为每日3次,每次1支。案例分析:以该案中的实施例1为例,按每只口服液10ml计算,每只口服液中硒的含量为8mg。根据GB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规定,硒在各类食品类别中得使用量均不超过280μg/kg,而该案中仅仅10ml的口服液中就已经含有8000μg的硒了,超出了食品安全标准。
长期摄入高剂量的含硒食品,会引起慢性硒中毒,产生肝脏损害、肾炎、牙釉质破坏等损伤,损害食用者的健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不能授予专利权。对于标准、规定中均未涉及的物质对于标准、规定中未涉及的物质,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同时进行检索:①检索专利文献和期刊文献,了解该物质在食品或饲料中的应用情况,②检索该物质的毒副作用,可先在百度或谷歌,将物质名称与“毒性”、“毒副作用”、“致癌”、“禁用”、“限量”等词联用进行检索,对于化学物质还可以在相关毒理学手册中检索其毒性和限量,对于植物、中药还可以在中药词典中进行检索。若有证据显示该物质的使用能够危害公众健康,即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该技术方案是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的。当专利文件中记载了卫生指标当专利文献记载了产品的卫生指标,如微生物、重金属、二氧化硫、三聚氰胺等的残留量时,应注意检索相关的质量标准,以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结语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事件也会影响到行业及国家的声誉。专利审查部门虽然并不在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部门,且所审查的仅是承载技术信息的技术文件,并不等同于上市产品,专利审查的结果也不等同于产品上市的标准,但是,随着近年来专利意识的深入人心,人们对带有专利标识的食品信任度不断升高,作为专利审查员我们应该在授予专利权时严把审查关,防止有违公共利益的专利授权。作为专利审查员,一方面应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常识、理论知识,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定期登录相关网站,浏览最新标准及名单发布,同时关注社会上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和新闻,力争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降到最低,使专利审查为食品安全把关发挥更大的作用。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范文篇二
《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探究 》
食品工业作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21世纪以来,我国的食品工业规模不断壮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作用发挥的不到位,导致一些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最为严重的是2008年的“三鹿奶粉”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又出现了诸如瘦肉精、染色馒头、苏丹红鸡蛋等众多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也给我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提醒着我们应该重视食品安全监管这一环节,从多个环节保证食品的安全生产与安全流通,并提出有效的措施来改善现状。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过于分散,各部门或机构各自立法,导致了各自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比较严重。比如,出现问题之后,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执法,工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由于不同组织制定的法律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部门之间协调性差,使得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甚至变得杂乱无章、漏洞百出。比如质检部门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规定二氧化硫的残留限量上限为100mg/kg;而卫生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则明确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不能有任何有害物质残留,以免危害人体健康。
相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这不仅给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影响了相关部门的执法效率,也给了不法分子生产加工劣质食品以可乘之机,严重破坏了我国食品市场的秩序。监管目标存在矛盾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相对还不完善,再加上食品行业的生产环节繁琐复杂,管理难度大,这给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障碍,监管目标多样导致矛盾频出。
首先,由于历史、经济、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的检测项目和标准不够明确,甚至在食品安全监测过程中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检测指标,“三聚氰胺事件”就是食品检测标准存在漏洞的直接表现,这是优化监管手段难以解决的关键问题。其次,如前文所述,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食品行业的规范和标准花样百出,导致标准交叉重复,监管权力分散,责任不明,可操作性低,给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各监管部门之间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监管矛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果的基础和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频生,但是有关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的法律法规的制订仍然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时期社
会发展的要求。比如食品安全法规条例分散、标准不一致,法律法规之间协调不均、新旧重合,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偏轻等,导致了很多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抓住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的漏洞,肆意做违法犯罪的事,这些都给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带来困难。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架构,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如前文所述,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在现行食品安全体制下出现职责不清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权限配置的冲突。然而,不管什么法律都具有最基本的权威性,它是由国家司法部门或具有立法资格的部门或组织机构制定的,而不是根据某个领导人的意志随便作出的决定,并且无论任何人或任何行为都受法律的约束,必须严格遵守,依法办事。然而,目前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许多情况下与法律的规定并不一致,存在诸多矛盾,甚至出现先改制再立法的现象,由此导致了实际监管体制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各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使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产生了矛盾和冲突。
因此,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必须严格遵循先立法后改制的原则,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架构,明确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权限,使得食品市场的安全得以保障。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的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缺失、交叉和滞后是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难以切实发挥效用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国必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的标准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提供科学性和可行性。首先,我国应该充分了解目前国际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现阶段食品质量安全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应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并不断更新和完善,逐渐与国际接轨。
其次,为了从多个环节加强对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的控制,我国应该加大对食品检测行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和鼓励食品检测技术的研发,并积极引进国外相关先进技术,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国之所以经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到位或作用难以发挥,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因此,我国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加强相关立法建设,还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3结语
21世纪以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漏洞是分不开的,因此,我国应充分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对于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及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责任,落实责任制,为保证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服务。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范文篇三
《 大学生食品安全论文 》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采用自行设计的食品安全调查表对宁波大学3个校区的949名大学生进行现场拦截问卷调查。
1.2调查内容
(1)一般情况:性别、年级、专业、生源地。
(2)大学生食品安全认知得分:《食品安全法》了解情况、简单食品安全知识、当前食品安全事件知晓等方面共计14个问题,7个食品安全事件知晓每个0.5分,其他题回答正确者每题得1分,回答不知道及错误者不得分,总分10.5分,得分6分及以上者为及格。
(3)大学生食品安全关注情况:获取相关信息途径、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希望获取的知识等。
(4)大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现状看法:当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满意度、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原因等。
1.3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3.0软件2次独立录入,应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以α=0.05为检验水准。
2结果
2.1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97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949份,回收率为97.84%。949名大学生中仅有240人得分在6分及以上,即合格率为25.3%。大学生中仅有332(35.0%)人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较为关注。获取食品安全问题相关信息途径。
2.2不同类别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情况分析
不同性别、年级、专业、生源地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率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情况影响因素分析
将食品安全意识较多关注与不关注分别赋值为1与0,作为回归方程因变量y,将性别、年级、专业类别(以文艺类为基础设置为哑变量)、生源地、食品费用、选课情况、宣教次数、买到不安全食品频次、认知及格否、学习意愿(以不愿意为基础设置为哑变量)等因素作为自变量x,进行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筛选出对y有显著意义的因素。自变量的引入水准取α=0.05,剔除水准取0.10。由表3可知,仅食品安全认知及格否与学习意愿对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关注有影响。食品安全认知及格的学生比不及格的学生关注度高(OR=1.496),非常愿意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学生比不愿意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高。
2.4大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看法
大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及满意度统计见表4。对7个典型食品安全事件知晓统计显示,有62.5%的调查对象知晓6~7个的,32.5%知晓3~5个。知晓率最高的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96.6%),其次是地沟油(92.9%)、瘦肉精(90.3%)、苏丹红(85.8%)、肯德基(82.1%)、红心鸭蛋(73.8%)、石蜡火锅底料(39.7%)。大学生对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原因的看法及相关措施的建议。
3讨论
食品安全可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人身安全及国家形象,关系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及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足以可见食品安全的重要。然而调查结果显示,因为现代大学生大部分住校,离开父母独自学习生活,没有家长的安排和管束,再加上自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不多,所以很容易忽视食品安全的隐患并且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本文针对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情况进行调研,并积极探索有效的干预措施。
3.1不断提高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
本调研发现仅35.0%的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较为关注,食品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其合格率为25.3%,大部分学生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表示担忧和失望,但是食品安全事件知晓率还是比较高的,同陈淑丽结果类似,这说明高校学生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问题有潜在的关注意识,但受到一些负面新闻的影响,对当前国内的食品安全状况明显缺乏信心。影响大学生关注度分析显示,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及态度是其主要因素,正好印证了知信行理论:卫生保健知识和信息是建立积极、正确的信念与态度,进而改变健康相关行为的基础。
因此,大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利用互联网、电视、手机、报纸、书籍、宣传栏等传媒涉猎有价值的食品安全信息。与此同时,建立积极的态度和信念,要对国内的食品安全形势有信心,相信了解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对自身及亲朋好友健康有益。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学校资源,选修相关课程,听取相关专家讲座,使大学生在充分了解食品安全重要性的同时,激发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引导学生正确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3.2逐步完善大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教育是国家的希望,健康教育能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改变不安全的食品卫生行为,进而达到增进身体健康的目的,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进入社会后对更广泛的人群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全社会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长久之计。然而调研结果表明,大学开展的食品安全宣教、相关课程的开设、相关学术会议及讲座等较为缺乏,同时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合格率普遍较低,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较低,由此可见,学校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
因此,学术界及教育界要针对大学生的需要及现实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多样化的途径提高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并使其积极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例如开设相关课程、举办讲座或报告、发放宣传册、利用网络平台及宣传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让大学生从中锻炼坚强的意志、训练人际交往能力、培养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其中更要注重食品安全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以改变人才缺乏的局面,更好地改善国内食品安全形势。
3.3积极发挥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作用构建一个协调、有组织、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离不开社会大众共同的参与与努力。首先政府应加强国际合作,借鉴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做法,根据国情建立全面系统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法律法规及应急体系,本着透明、诚信的原则,利用多种渠道特别是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传媒发布真实可靠的食品安全信息,以正确引导公众。
同时加强监管部门、企业、媒体和学界等的沟通。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及卫生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以起到有效地规范、管理、打击、惩罚的作用。食品行业必须加强自身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企业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引导和约束企业和从业者诚信守法经营。
大众媒体应对食品安全有关报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真实现状,避免引起消费者的恐慌与不安,可大力宣传优秀企业、专家客观解读评价和政府治理防范措施等正性信息,恰当地揭露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职能部门监管失职等负性信息,同时注重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推动科学的食品消费习惯和方式的形成。
学术界专家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迅速做出反应,及时为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应急科普知识。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利用各种资源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以倡导健康的消费行为习惯,并科学正确地引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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