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因素
浅析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因素
1、建设项目目前工作仓促、深度不够,造成决策失误
公路建设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其施工过程是一个劳动力、资金、技术密集型的生产过程,不同于其他商品生产,其规模大、投资多、生产周期长、使用周期长,因此,统筹规划,科学决策非常重要,应就项目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及宏观和微观经济效益,作出科学评估,若立项不妥,决策不周,将带来很大浪费及严重后果。一是规模小,标准低,不能满足设计交通量、设计年限要求,提前进行二次投资改造,不能发挥高等公路的规模效益;二是如果路线选择不合理,人为造成行车出入不便,增加行车距离,将会造成很大浪费,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三是重大技术方案、施工工艺、主要材料的比选与审定,如果选择不当,将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2、设计经验不足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工程质量的龙头,工程质量首先取决于设计质量。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很复杂,从规划、五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规范,到招标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高等级公路建设的设计还在起步阶段,国外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产业政策明确,法律法规完善,设计程序合理,评估机构经验丰富,设计人才众多,项目库完备充实,设计使用的设备和软件先进,设计周期有的达20年以上,设计质量较高。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建立项目库,设计任务基本上是一个接一个,不能也没有时间进行多项目多方案比选,没有上述保证设计完善的条件,因此有一定差距。
3、建设管理经验不足
建设项目由于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资金来源的不同,项目管理模式各异,项目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差别,建设市场离规范化管理有一定距离。总体是重点大型项目、世行贷款项目、领导重视的项目较好,中小型项目、地方筹资项目欠规范。
业主项目管理能力欠佳,对大型项目管理没有经验,有的业主是由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临时指挥部,存在临时、松散、短期的思想观念,质量意识和合同意识相应淡薄,在目前上项目比较多的情况下局面不容乐观,无法解决。
4、承包商干高等级公路经验不足
在高等级公路项目上,一部分承包商高等级公路施工经历较少,有的中标铁路部门承包商从未干过高速公路,一无应有的筑路机械设备,二无足够的管理人员,这对质量管理来说是个难题,没有经验就容易出问题。有的工程承包商对施工前期的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现场准备不到位,在施工作业组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调度、现场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中没有能力或力不从心,致使工程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5、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不能满足要求
原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有好的材料才能出好的质量。工程建设所用的原材料不是统购统配,一般由承包商自己采购,尤其是地方材料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小。所用部分原材料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原因较多,一是因施工进度快,料源多,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足,材料检验跟不上;二是为降低成本而人为降低用材标准;三是料场管理不善,材料二次污染或标准降低;四是材料供应者弄虚作假;五是有的材料采购与使用脱节;六是有的材料如沥青,国产沥青的质量不过关,进口价格高,要外汇,形成不用也要用的局面。大部分地方材料如石料、石灰、砂子以小加工为主,没有工业化生产相应的生产标准、规范和程序,材料的等级、规格、级配、材质不稳定,没有质量保障,工程上因施工环境、价格、运距、外界干预等因素又不得不用。如安新路后期,工期紧,路用石料需求量大,即使小石料厂的石料质次价高,也供不应求,这是基层质量得不到较好控制的一个因素。
6、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我省公路建设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二级质量控制体系有待完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转,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一个过程。
6.1全省监理队伍的力量不足,素质偏低。我省现有的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远不适应交通基本建设高速度、大规模、高标准的发展现状。
一些监理单位的行为不规范,新的监理单位缺乏监理经验和监理经历。有的监理单位的资质不符合有关要求,有的越级承担监理任务,有的重经济效益,轻工作质量,严重影响监理工作质量,有的只派少数监理当驻地,其他靠临时外聘;外聘造成此局面的主要因素:一是外聘人员所占比重过大,一般工程项目的外聘监理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有的所占比例更高;这些人员的组成不稳定,只用不教难以提高素质,相互之间缺乏约束和信任,信心不坚定,高标准严要求的观念难以树立。二是监理业务培训不够,有的地方忽视培训,外聘监理更得不到培训,在工程开工时匆忙上岗,工程完工后就解散,使监理工作停留在低级水平。三是对外聘监理的资质要求不严,部分监理是水利、铁路、林业部门的人员,也有其他行业的人员。四是个别外聘监理只把监理工作当作挣钱和谋私的手段,工作敷衍了事;有的与施工单位站在一个立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计量支付、检测数据有弄虚作假现象。
6.2监理队伍制约机制尚不完善。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监理市场主要是宏观管理,多是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管理,对监理单位的行为,监理工作运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等的动态管理缺乏手段,在法规、行政、经济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制约机制尚不完善。
6.3政府监督网络,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致使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有一定难度。
6.4质量管理各方的质量检测设备、手段不完善。大部分设计、监理、施工、监督单位的检测设备、检测手段、技术力量还不能满足质量检测工作需要,有的与实际要求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7、赶工期造成工程质量失控
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是依据精确计算,科学安排出来的。在网络计划中,可以把整个计划任务按施工的客观规律严密地组织起来,各资源合理分配,时间和空间上密切衔接,协调一致,关键线路控制着工程的计划进度,工程的进度受施工过程各环节、各因素的影响,进度计划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如果违反正常施工规律,盲目提前工期,将给质量控制带来很大困难,甚至难以控制。速度和质量是一对矛盾,追求速度,就可能忽视质量,抢工是工程质量的大敌。赶工期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为提前通车造成的抢工;二是工程后期赶工,合同工期并未提前,因工程前期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计划进度严重滞后,无论各种因素造成的抢工均会给工程质量的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