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实施船舶定线制的航道宽度设置
长江中下游实施船舶定线制的航道宽度设置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总结已实施航路改革河段通航宽设置情况,对长江中下游安庆至宜昌未实施船舶定线制河段将来实施船舶定线制的航道宽度计算方法进行了初步探讨,计算提出了所需的航道宽度,以期能为有组织地延伸船舶定线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长江 定线制 航道宽度
2003年起,长江干线江苏段,三峡库区,芜湖至南京段、上海段、安庆至芜湖段先后实施了船舶定线制,目前,长江中下游安庆至宜昌段尚未实施船舶定线制。实施船舶定线制的航段除具有良好的航道条件外,还必须依靠航标标识出清晰明了的航道界限,才能使船舶遵循定线制的原则和过错责任追究的依据。因此,航标配布的尺度相对固定,位置不宜调整频繁。
下面根据《内河通航标准》航道宽度的确定方法和参照船舶定线制的形式,对内河航道中顺直与弯曲河段,进行了两种形式的航路改革定线制所需航道宽度确定方法的研究。
顺直河段航道宽度的研究
1、分道通航定线制的航道宽度确定
对于顺直优良河段,航道条件较好,可以考虑在航道中分别设置上、下行航行通道及隔离带(线),以分隔相反的交通流和使大、小船分流,即分道通航。实施分道通航定线制的航道宽度计算应考虑双向双线的交通流。
2、分边通航定线制的航道宽度计算
3、限制通航的航道宽度确定
对于航道条件不能满足船舶对驶会让的航段,可视为限制河段。其航道宽度按照《内河通航标准》附录A“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和宽度的计算方法”中单线航道宽度计算公式确定。
B1=BF+2d
BF=Bs+Lsinβ
4、桥区河段实行船舶定线制的航道宽度确定
桥区河段是特定的水域,有特定的管理办法,对于通航密度较大的水域,多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式。对于单孔双向通航的桥梁水域,可按照船舶分边通航定线制确定航道宽度;对于单孔单通航的桥孔,可按照单线通航定线制来确定单向航道宽度之和。
在实际工作中,凡采用弯道加宽的地方都需要做大量工作,如流速、流向测量,船模试验,实船试验以及必要的对比分析等,不能单凭公式计算确定。
船模试验成果表明:弯曲航道航行试验中,弯道半径越小、流速越大、船长越长、航速越低,偏航距和附加船宽就越大,航道占宽也就越大。在弯曲航道船模试验中,船队航线不仅有明显的横漂,而且,船队在克服斜向水流的同时还要转弯,船队航行比直航时有更大的漂角,从而产生了较大的偏航距和附加船宽。
实施船舶定线制所需航道尺度计算
对于弯曲段,其航道所需宽度值,应按有关计算公式适度增加。从计算结果可见:
宜昌至武汉河段实施船舶定线制若采取分道通航方式,至少需要280m航宽,若采取分边通航方式,至少需要150m航宽。宜汉段弯曲河段较多, 航宽还要适度放大。
武汉至安庆河段实行分道通航所需的直线段航宽应不低于400m,实行分边通航所需的直线段航宽尺度应不低于200m;同上考虑及与安庆至芜湖河段航道尺度统一,实行分道通航所需的航宽可定在500m,目前亦可暂定450m。同样实行分边通航所需的航宽为200m。
结束语
本文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选取不同代表船型对长江干线各段实施船舶定线制所需航道宽度进行计算,从理论上提出了安庆至宜昌段实施船舶定线制所需的航道尺度,但实际尺度还需通过调研和对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