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主义诚信建设论文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诚信建设论文
诚信本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诚信社会的建设,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篇1
浅析建设诚信伦理与构建和谐社会
[摘 要]和谐社会不是一种社会形态,而是一种社会状态与价值追求,因此和谐社会具有深厚的伦理底蕴和丰富的内涵。和谐社会并不是无矛盾、无差别的大同社会,而是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探讨和谐社会建构过程中的诚信伦理的科学内涵及理性实践无疑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和谐社会;诚信伦理;实践
“诚信”伦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为人处世的视角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无信不立”;从政府信用的视角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要“取信于民”;从人际交往关系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从经济活动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诚信为本”。但是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在当代中国变得稀缺起来了,目前,国内的诚信程度普遍较低是不争的事实。显然,诚信造成的损失是不能仅用金钱来衡量的。现在不是要不要进行诚信伦理建设的问题,而是怎样进行诚信伦理建设的问题。
一、诚信伦理的科学内涵及理性实践初探
从不同的人性假设即从善性、恶性或者人的本质是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角度可以对人们提出不同的诚信要求。就当代中国社会而言,其诚信观应该从道义论和功利论的诚信观走向基于责任和权利的伦理诚信观。在诚信的类型方面,从主体角度,诚信可以分为个人(或公民)诚信、社会群体诚信与政府诚信;从社会生活领域角度,诚信可以分为人际诚信、经济诚信与政治诚信,其中的政治诚信又包括政治理念诚信、政治制度诚信与政治主体诚信,政治制度诚信主要是法制诚信,而法制诚信则包括立法诚信、司法诚信、执法诚信与守法诚信;从诚信发挥其社会作用所依靠的力量角度,诚信可以分为制度性诚信与人格性诚信。
在诚信缺失的原因方面,笔者以为,它既有制度性原因又有非制度性原因,其主要原因是社会结构的变化、逐利行为的存在、没有相应的诚信制度、对无信或失信行为的惩处不力及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不健康。在建设诚信的条件方面,建立和完善包括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在内的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测评管理和诚信奖惩激励体系,完善诚信的法律保障,加强诚信教育,启动公民自律机制,是诚信建设的条件,其中公民自律是诚信建设的根本。“诚信是经济繁荣的精神基础与客观法则,诚信是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可靠保证,诚信是道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的重要性是没有人怀疑的,当代中国几乎每个人都能体验到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信任危机: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不信任,老板和员工之间的不信任,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不信任,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不信任,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不信任,官员和民众之间的不信任,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不信任,这些在当前中国社会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企业对国家、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对消费者等市场主体之间的失信现象频繁发生,使得信用缺失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信用缺失的原因,不少论者要么归因于市场经济规章制度不健全,要么归因于个人的道德品格。笔者以为,虽然上述因素和当前的信用缺失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联,但都不是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传统的诚信伦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又处于初生状态,无法有效地规范人们的交易行为,从而导致了失信现象的频繁发生。
它凸现了培育和确立诚信伦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国传统诚信伦理是建立在前市场经济的传统社会基础上的,在传统社会里,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的交易拘泥于亲缘关系或地缘关系的群体内,其交易不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对“熟人社会”人格信任的基础之上,其交易行为会随着交易对象而具有特殊性。这就要求交易主体应该具备“诚实守信”的个人人格和德性伦理,这种作为德性伦理的信用伦理之所以能够起到规范人们交易行为的作用,是由传统社会中特殊的交易方式所决定的。与此不同,市场经济的交易行为是通过契约的方式进行的,它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不再仅仅拘泥于亲缘关系或地缘关系之内,这使得市场经济的信用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广泛化,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对个人道德人格的信任已经很难对人们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这也正是当前市场经济失信现象频繁发生的深层原因。市场经济的发展把人从身份推进到契约。
二、从身份到契约的诚信发展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身份社会,在社会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共同体。由于家国同构、血缘亲缘、人情社会,使社会整体成为一个交融着多重伦理关系的高度密合的社会伦理实体。在身份社会里起主导地位的是感性的“人情”而不是理性的“契约”。作为德性的信用伦理和作为制度的信用伦理培育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需要我们分析市场经济交易行为的基本特点,市场经济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市场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每个市场主体一方面把其他市场参与者当作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同时要实现这一目的又必须尊重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个体独立性和利益。因此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伦理精神就在于自由和平等,其任务就在于捍卫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权利。
市场主体的自由和平等权利是通过法制化的契约来保障的,契约关系既是市场交易活动的纽带,同时也是保障个人权利的最有效手段,从市场经济交易活动的特点可以归纳出市场经济的信用所蕴涵的基本伦理精神,即作为德性的信用伦理与作为制度的诚信伦理。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虽然也包含着对交易对象的人格信任,但是这种人格信任是和市场契约与法律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既内在地体现了市场经济诚信伦理的自由精神和对权利的尊重,同时又从外在方面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国的改革又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方向的社会和谐化过程。
和谐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的重要启示就在于:要重视利益机制的导向作用,诚信道德规范的形成不能脱离人们的利益欲求而空穴来风,它是伴随人们利益不断满足的条件下反复比较“失信”与“守信”所带来的孰大孰小的利益理性斗争的结果。只有当人们真正感受到并进而认识到诚实守信的好处的确大于失信所带来的好处时,才会真正地自觉遵守诚信美德。只有当遵从规则的利益大于无视规则的利益时,社会行动者才会遵守这项规则。双管齐下,使“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要重视“价值人”的引领作用。“价值人”在说明人的存在本性时是以主体的自我价值实现为核心,在说明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时是以个体和社
会之间的价值融合为主旨,因而它有着巨大的理论解释、理论建构和实践指导能力,是对“经济人”和“道德人”的整合与超越。要用“价值人”理论来分析和透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若干重大社会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只有确立了“价值人”这一新的理论视角和人性论前提,才有可能找到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正确思路。
三、建设诚信伦理与构建和谐社会探微
通常一个社会的信任程度越高,社会就愈有秩序。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有共同价值观与发展目标的社会。和谐社会倡导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而在人类的道德规范体系中,诚信友爱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最有价值。因为诚信友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减少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人与人之间的互信互爱还可以构筑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有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和事业的成功。诚信友爱不仅可以给社会带来功利化的物质成果,而且也具有极高的精神价值。它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感和凝聚力,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甚至激发生命的创造力。
古代社会是典型的“身份社会”,近代以来社会发展趋向是“契约社会”。市场经济的逻辑内在地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现代契约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法治社会与能力社会。而社会进步突出表现为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过程,它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来完成的。在经历了历史波折后,中国终于选择了市场经济之路。市场经济是中国人作出的理性选择。
毫无疑问,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必然引领中国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转型,“现代社会诚信体系是包括现代诚信文化、有效的产权制度、民主政体、健全的法制及社会信用服务组织等在内的一个广泛的社会系统。其中,诚信观念和文化是基础,产权制度是核心,民主政体和法制是保障,信用服务组织是工具。”市场经济的原动力是利益,是人对利益的追求。无疑,市场经济信用伦理的培育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培育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看,市场交易中的失信现象的频繁发生,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市场经济的交易成本,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的正义性,使得市场信用关系难以得到扩展和发展;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力的社会,是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得以实现、利益关系得以协调、人际关系得以和谐、人和人之间诚实守信的社会,要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想,尊重人的自由和权利就显得尤其重要,而这正是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所蕴涵的内在伦理精神。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无论是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和谐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关键是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当在大力培育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强化人们的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面对频繁出现的失信现象,部分人将原因归结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看法是肤浅的。应看到,当前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信用问题,这本身就说明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信用意识、权利意识以及契约意识都在不断增强。事实上,并非市场经济发展导致了信用缺失,恰恰相反,市场经济的不发展才是市场交易主体信用意识淡漠的根本原因。
其次,应当大力培育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以及正确的财富观。由于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是建立在契约和法律基础上,是对市场交易双方自由和权利的尊重,这就意味着市场交易双方所签订的契约是一种合意行为,它即从外在方面规定了人们的义务与权利、同时也是人们自由意志的体现,它要求人们应当积极主动地去履行契约。可以说,“诚实守信”既是市场经济的契约关系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市场交易主体应该具备的内在品格。还应该看到,“市场经济的契约关系的根本目的在于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一旦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关系也就无法有效拓展,甚至会导致诚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收益,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真正培育和确立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的”。可见,诚信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惩罚的问题,尤其是私人惩罚的问题。
最后,努力“建立某些制度来促进人们追求长期的效益”。因为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要真正发挥其作用,还必须外化为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对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强制性规范和实行奖惩机制,增大失信行为的成本,切实维护市场诚信者的基本权利和根本利益。
总之,国与国之间的和平、人于人之间的和睦、人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我们的目标就是在诚信伦理的推动下实现和谐社会与和谐人的良性互动。
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篇2
浅谈加强社会主义诚信建设
摘要:社会的发展要求信誉的提高与之相适应,社会信誉的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信誉缺失已成为社会转型时期的一种道德病态。从社会信誉的作用入手,提出相应的对策:构建社会信誉制度,加强社会信誉的立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打造诚信政府等等。
关键词:诚信;精神文明;社会主义
社会诚信度的高低,历来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族、单位、个人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历史经验证明,当国家政治清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时,社会诚信度就高,反之,社会诚信度就低,甚至会因为社会信任危机导致国家衰败和混乱。因此,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提高社会诚信度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正确认识诚信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1.诚实守信自古便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是人类文明的精华
邓小平指出:“讲信誉是我们民族的传统,不是我们这一代才有的。”[1]诚信,即诚实守信。它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不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哪个社会,什么阶层的人,诚信的人都是社会所称赞的,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具有十分重要的分量,长期的社会实践,使中华民族形成了重然诺、守信誉的道德传统,留下了不少“千金一诺”、“君子一言,驯马难追”、“人无忠信,不能立于世”之类的美谈佳话。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这就是说,没有“信”,就像车子少了关键的零部件而寸步难行。孟子则把“信”看做大自然和人类社会最高的道德规范,形成了所谓的“人之于信,如同鱼之于水,须臾而不可分离”的思想。时至今日,“信”依然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项根本性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
2.诚实守信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基本行为准则
何谓“信”、“许之而不予,不可谓信”。“信”就是诚实不欺,答应了的一定要兑现,即所谓的“言必信,行必果”[2]。道德离开“信”这个根基必然产生堕落。社会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的种种交往,不论是政治的经济的,还是文化的生活的,统统是人与人的交往,只有讲诚守信,才能保持社会的正常秩序。一个单位、一个家庭、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有讲诚守信,才能维护团结和统一。有了人与人之间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诚信交往,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综合国力的构成因素之一,就是看国民有无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国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当然离不开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思想因素,同时也离不开道德因素。诚实守信就是凝聚人心最有效的“黏合剂”。
3.诚实守信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础
现在大家都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当然是正确的,但市场经济也需要有道德基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然成为市场经济内生的律令和规则。体现这种律令的信用是实现市场主体间商品、货币及劳务等价交换的保证和前提,市场经济需要通过契约来实现,因此,必然要制定实施有利于契约履行的各种规则。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讲信用、不守信义,再好的契约也只能是一张白纸,那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经济奉行等价交换的原则,等价交换的实质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如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甚至是坑蒙拐骗,相互欺诈,那就背离了等价交换的平等原则。这不仅同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人,即使在现代的资本主义国家中,也是行不通的。
美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安达信,由于参与安然公司的财务欺诈案,诚信失尽,导致破产;在中国像南京冠生园这样的老字号企业,因失信而破产的事例,也屡见不鲜。现实告诉我们,当今社会,“信用是金”。西方公共关系学中强调公关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其知明度和信誉度,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只有产品质量高,推销时守信誉,才能赢得用户的信赖,达到长久占领市场的目的。否则,以假充真,名不副实,不计后果,一锤子买卖,是不可能在市场上站住脚的。所以,诚实守信这一传统美德,不仅不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失效,反而会在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4.诚实守信更是个人自我完善的要求
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今天诚信的影响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范围更加广泛。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在家庭美德中要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职业生活中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社会公德中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这些规范均要求每个个体只有以内诚外信为为人之道,才能做到童叟无欺、付出真情、尽职尽责、奉献爱心、真诚地为社会和他人着想,才能使家庭生活美满幸福,职业生活取得成功,才能成为一个社会公德素养高的人。诚于中必显于外,心有诚意,口则必有言语;口有信物,身则必有慎行。一个人能够长期坚持以诚信待人处事,就会形成诚信的人格。具有诚信人格的人,就会赢得人们的普遍信赖,从而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而缺失诚信,自我价值就无从实现,个人的自我完善也就成为一句空话。既然这样,人与人之间相处就应当以守信为本,即所谓“信者,行之基也”。也就是说,守信是人际交往的基础,也是一个人自我完善的前提和客体的关系,它是通过客体对主体行为的认定机制,达到树立主体良好形象的一种评价活动。社会服务承诺制收到的良好效果就是一个实证。
二、构建现代诚信的途径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包括社会信誉的建设。由于社会信誉既是一种外在的规范、制度,又是一种内在的个人品质。所以要构建现代社会信誉,也应该从内外两个方面着手,双管齐下,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
1.政府信用体系的建设
一个国家和一种政治秩序的维系,一般来说要靠两个方面:一是道德,二是法律。前者是软性的,后者是硬性的。在这两者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基础性的东西,这就是社会信誉。社会主义国家是靠国家管理者和国家制度政令的信用运转的。一个没有信用的政府是不可能获得民众拥戴的,而不受民众拥戴的政府也难以长久存在。因此,打造信用政府,首先,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各级政府与党政领导干部应该成为履行信用义务的表率作用对取信于民的重要性。邓小平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1]又说:“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我们真正是反腐败的,不是假的……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胡锦涛同志也曾经严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个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3]因此,政府人员应当慎言敏行,言出必践,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制度有信,使法规有信。其次,政府制定的政策必须是公开、公正、公平。政策不能有歧视性和排他性,更不能为某个利益集团而特设,政策一旦制定,就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最后,打造诚信政府,还要加大政府改革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防止出现政府部门对公信力的破坏、司法不公、暗箱操作等无序状态。总而言之,要取信于民,民信则立,民信则安,民信则畅。
2.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然而,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国,今天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严重信任危机。据保守估计,由于信用缺失中国市场交易中无效成本占GDP的比重至少减少为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6 000亿元,GNP每年减少2个百分点。信用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最稀缺的资源,全方位从各方面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构成极大冲击。因此,改善企业的信用,成为重中之重。培养企业的信用文化是有远见的企业家的必修课。而企业领导者本身的道德素质,特别是诚信度,也是决定这个企业能否长期坚持信用的关键。因此,塑造有信誉素质的企业家同样是企业信用体系的内容之中一。
3.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
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内在的个体道德约束,即个体的自我的道德修养,也就是用传统伦理精神的丰富养料来完善自我的道德品质,以此来规范自我的言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出了“道德人”的概念。“道德人”理论主张自我行为的约束,也就是通过个体自我的道德修养来达到自身净化;同时,要通过外在的制度安排,提高各种不诚信言行的成本,比如,借钱不还、不履行义务、偷盗、违约、说谎等行为,不但要给予道义上的批评,还要加上经济和法律的双重惩罚。只有这样,才会重视个人信用,才会为维护个人信用而不敢铤而走险,心存侥幸。
4.加强信用立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实施“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方略。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失信行为的发生取决于其带来的收益和失信成本的大小,由于一些失信者付出的失信成本太低,因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失信成本太低,又诱使许多人产生失信行为。鉴于此,要加大打击力度和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提高失信行为的经济和社会代价。这是尽快建立信用体系的最有效途径。总之,只要我们努力探求外在制裁和内在制裁相结合的途径,坚持不懈地开展制度建设和道德教育,社会诚信的建设就大有希望。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孔子.《论语・子路》 [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
[3]胡锦涛.全民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篇3
试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其对策
【摘要】社会诚信如今已成为不容忽视的时代课题。然而,我国当前却出现了严重的诚信危机,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商业企业、公民个人均面临着诚信危机。诚信危机的深层原因在于组织制度和公民个人两个层面。破除诚信危机产生的根源需要具有广阔的全局视野,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相关路径与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重要基石。
【关键词】社会诚信;危机;诚信建设;和谐社会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中共进一步强调诚信体系的建设,报告中六次提到诚信问题,并对诚信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并将诚信提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为更好地推进诚信建设,只有重新认识诚信的含义和功能,正视当前存在的诚信危机,这样才能对如何推进诚信建设有较为清醒的认识。
一、诚信的含义及其社会功能
中共报告把“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积极倡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可见诚信对于推动我们社会和谐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已经得到我们国人的广泛共识。那么诚信究竟是什么?传统文化如何看待诚信和使个体保持诚信?它具有怎样的社会功能?这是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诚信的含义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就是信守诺言,就是言必信、行必果。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诚信”二字具有极其重要的分量。儒家将诚信等伦理道德价值内化到人的内心,使诚信伦理成为行动者的内心信念,从而推动社会正常运转;墨家认为,“诚信”要求人们言行一致,是主体的价值取向和外在行为方式的统一;法家认为,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必须通过制定惩罚制度和行动规则才能有效保证个人诚实守信;道家认为,只有不为外界事物所约束、诚实地对待自己的内心,才可以称得上对自己内心的诚信。可见,诚信不仅只是指个人道德问题,也涉及到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涉及到社会团结问题。
(二)诚信的社会功能
诚实守信是政府的公正公信之源、企业的兴旺发达之道和公民的安身立命之本。
诚信具有无穷的政治功能。诚信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维系和支撑,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进动力和可靠保证,是人际互动的根本依托。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前提,更是政府权威确立的基石。
诚信有着重要的经济功能。诚信是各行各业必不可少的原则,也是沟通个人、企业、国家良性运转的重要因素之一。诚信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经济资源,它既维系着复杂的市场交换和有序的社会秩序,又是企业的道德底线和进入市场有效的通行证,还能降低交易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增加社会效益。
二、我国诚信危机的状况及其根源
当前,我国正遭遇严重的诚信危机,这场危机已波及到包括政治、经济和生活在内的社会各个领域、各种交往主体。造成这场诚信危机的深层根源是复杂的、多层面的。
(一)我国诚信危机的基本状况
当前中国社会诚信度在下降,形势相当严峻。国内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于2011年2月在选取了国内5个大中城市的1007个有效样本,对我国社会诚信状况开展调查(本文其他相关数据均出自此调查结果)。调查显示:高达46.6%的被访者认为社会诚信状况“差”甚至“很差”,仅有4.8%的被访者认为中国社会诚信状况为“好”。我国的诚信危机可以概括为以下4个方面:
1 政务诚信危机。政务诚信是最大的诚信,其他诚信都是基于政务的推动和发展。政务失信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和执政效果,使腐败现象滋长蔓延,使法律制度缺乏稳定性,从而逐渐形成民众不信任政务的环境,无法建成诚信社会,直接威胁国家政权的稳定,动摇执政基础。在具体工作中,政务失信的主要表现为:
一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说到做不到。在招商引资问题上,有的地方政府在政策多变、吸引投资前许以优惠政策,投资以后却不兑现承诺,甚至于“吃拿卡要”:部分地方政府热衷于基建投资等经济类投资,民众对政府民生政策的期望长期无法兑现;在涉及民生的问题上。有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或不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违法违规,或不按规定落实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或不及时处理群众的利益诉求,假装承诺以欺骗群众,或处理方式简单,作风粗暴,上访即进行截访,甚至设置黑监狱,违法限制上访群众的个人自由等,逼使一些受害当事人铤而走险,采取以命相搏、自焚等极端措施,严重损害政府诚信。
二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办事不透明,在经济和人事领域实行暗箱操作、财政收支不清楚、执法程序不透明等。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类价格听证会中,因为程序不够透明、代表性不强而逢听必涨,因而屡遭公众质疑;政府控制的群众组织和慈善组织的经费使用不透明。广东省人大代表周广荣曾指出2012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下“其他支出”项目占本年度省级支出的比例达11%,因此强烈质疑财政收支“其他项目”存在的合理性,认为这将使政府难以赢得公众信任。
三是一些政务部门与相关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和形式主义思想严重。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务部门及其公务员对中央决策变通执行,乐于当无所作为的太平官,甚至处理关涉群众利益的问题时违法违规、以权谋私、专横跋扈:大搞“文山会海,公文旅行”,搞形象工程,欺上瞒下、虚报成绩,向上报假数字,向下压高指标;有的领导干部只当官不做事,只是口头上宣称加大督查力度,却很少深入群众和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2 商务诚信危机。这里主要指商业信用缺失,包括不守合同契约或合同诈骗,制作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逃税等。在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调查的10大行业中,45.4%的被访者认为,“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是当前社会上最为常见的失信现象:高达70.5%的被访者认为医药卫生行业诚信度最低。整个商业领域的信誉度在老百姓心目中几乎全军覆没。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所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
3 司法诚信危机。在所有社会信任关系中,危害最大的莫过于社会对法律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如今,我国民商审判和行政审判的司法公信力越来越糟糕;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也常常出现公权联合的现象。司法经常无法守护社会公平的底线,在案件受理环节、审判环节、执行环节中存在很多的司法不公。比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聂树斌案、龚刚模案,都是因为存在大量的刑讯逼供现象,才使司法公信力下降。
4 个体诚信危机。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的驱动,有不少的人不以诚待人,以至社会失信现象严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越来越低。部分学者和专家逐利化思想严重,专家信任危机事件的频繁出现使相关的组织信任也出现重大危机:救人反被告、捡钱成被告、传销骗亲友等现象的频繁出现,使人们不但对陌生人抱有一种普遍的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也使熟人间的信任日益消失,信任危机已侵蚀到最基本最坚固的层面,社会信任度降到了最低点,信任危机正全面扩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
(二)我国诚信危机的深层根源
有学者针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折射出的社会诚信危机的根源进行深入分析,认为是由于生产经营者诚信道德缺失、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于违法行为惩罚较轻、法不责众、食品安全平台尚未统一、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缺乏等原因;也有学者指出,我国社会诚信缺失有其深刻的文化根源和历史根源,也有现代社会的重要影响和叠加效应,传统社会行之有效的对人际博弈弊病的约束和引导被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所摧毁。传统文化的优势因而难以施展闭。可见,造成当前诚信危机的原因十分复杂,概括说来,可从组织制度和行为个体两个层面进行分析探讨。
1 就组织制度层面而言。目前中国爆发的这场社会诚信危机除了历史积累的结果,很大程度是与制度相关联,因为制度是社会信任的基础,制度转型意味着社会信任基础的转型。因此,这场社会诚信危机的爆发既是由外在灌输的,也是由我国强制性的制度转型所直接引发,更主要的是由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制度转型中社会信任制度的有效供给不足。
第一,货币化思想对组织制度的渗透。一个组织如果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奉行利益至上,而罔顾他人利益,甚至损害和掠夺他人和其他组织或群体利益。这个组织灵魂就不可能再以诚信作为其价值规范,其成员的思想也逐步被货币化。金钱占据了组织的灵魂,并渗透到组织的每一个细胞,组织文化造成的这样一种结构性力量,对诚信文化的伤害是很大的,也使组织成员讲究诚信变成不合理的存在。
第二,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管。政府是否能有所作为直接关系到制度执行的好坏和监督管理的公正。政务诚信危机通常是因为权力缺乏有效的内外制衡所致:市场失信行为的频频发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政府监管部门没有以身作则;监管的缺位成为商业信任缺乏的直接根源;“重终端抽查。轻过程监管”的不合理的监管方式也给失信者规避监管提供了机会。
第三,法律制度不够完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进入利益博弈时代,利益博弈成为社会运行的一个新的机制,而利益博弈如果不以诚信为基础,社会就将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这需要一个容纳利益博弈进而使社会逐步建构起诚信机制的制度和平台。于是,刚性规则对诚信的约束提到了重要的地位。刚性的规则是社会柔性运行的润滑剂,法律制度就是这种润滑剂。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但针对诚信方面的立法仍不完备。缺少与诚信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尤其是地方性信用法规规章有待我们加紧制定和完善。
第四,违法失信成本太低。一直以来,我国的企业或个人违法失信的成本太低、代价太小。比如《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条款不足以威慑失信企业,过低的赔付成本以及一对一的诉讼赔偿方式,给违法失信者造成可乘之机和侥幸心理。使违法失信者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其因失信造成的社会危害严重失衡,从而使失信者不能得到应有的约束和惩戒。因此,必须依靠严刑峻法来切实打击违法失信,对于违法失信者追究其法律责任,让其失信成本远大于失信收益。
第五,民间监督力量过于薄弱,公民社会发育不够成熟。互联网作为民间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已经初步显现其巨大威力,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视之为洪水猛兽,一旦负面事件爆发,即一味本能掩藏事实真相而不是澄清真相,粗暴删帖而不是积极回贴,以堵代疏而不是以疏导为主,压制第三方调查力量而不是积极支持其参与,从而使事件越闹越大。使自己失去人们信任。
2 就行为个体层面而言。很多实例表明。诚信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个人的道德滑坡。有研究者在“信任是理性还是非理性的”争论的基础上,提出“三因素模型”,认为“诚信是一种复杂的人格特质。任何信任过程都离不开信任者、信任对象以及情景特征三个因素”,利益的驱使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是极其重要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2年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犯罪案例。都是由于违法失信者在特定的社会社会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而罔顾诚信道德,漠视法律规则,放任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而失信者一般都有其存在的组织,是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力和道德品性也将极大地影响到其所在组织的信任度。
三、新时期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多维路径
诚信危机问题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综合协调、内外结合,既要解决表面问题,更要从根本上加以治理。因此,诚信体系的构建内容复杂,任务艰巨,涵盖了个人、企业和政府等多层次、多方面的诚信建设。有学者认为。建立利益的约束机制是提高社会诚信最切实际的方法,因为“广泛的诚信存在是利益约束的结果,而非仅仅是个人道德所为”,这需要执政者对于制度设计的高度智慧,不断地进行诚信制度创新,使诚信行为能在制度的庇护下获得短期和长远的利益。因此,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不仅要发挥市场经济的力量,还要充分发挥政府规制的作用:不仅需要进行道德建设来加以引导,更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来予以控制。从大的方面来说。诚信体系的建设一般遵循下列路径。
(一)以政务诚信为重点,推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詹姆斯·福里斯特尔曾经说过:“政府工作的困难在于,它不仅必须干得很好,而且必须让公众相信它干得很好。”可见,政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在于取得民众信任,在于政府的社会公信力的高低,这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强化政务诚信建设,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地、有计划地提升政府信用。具体办法包括:
1 以强化政府诚信为主要内容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及组织部门选拔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要以德才兼备为前提,将“破格提拔”制度化、规范化,绝不用人唯亲;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要更新观念,率先讲诚信,做到言行一致,绝不出尔反尔。政府主要官员要做民众的表率,诚信做人、公平执法。这样,才能在诚信教育上树立自己的威信,才能在言语和行为上对民众的诚信思想和行为产生正效应。
2 打造法制政府,政府带头讲理。只有政府部门带头讲理了,政府自身的所有行为都置于法律法规监控之下了,为全社会树立诚信榜样了,公职人员行贿犯罪有档案可供查询了,违法犯罪成本增加了、代价更大了,行贿犯罪行为才可以得到很好的防止,公职人员受贿犯罪的现象也才会相对大幅度减少,才能真正地促进政务部门逐步走向清正廉洁,社会公众和市场参与主体也将会认识到讲究诚信才是符合自己的长远利益的。
3 构建透明政府,强化信息沟通。打造透明政府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政府要将任何一个重大决策通过各类新闻传媒都公开到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媒体上,接受广大民众和媒体的监督;严格执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把各级官员置于媒体的监督之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遏制腐败。广东肇庆市5000多个党的基层组织近90%实行了党务公开。党委决策过程的透明性极大地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4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度和问责制度。将内部监督和外部多种监督形式相结合,尤其要发展与扶持第三部门加入权力监督,加大对政务失信者的监督和惩罚力度,最终形成一个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的社会诚信机制。中共报告强调保持党的纯洁性,就是要维持一个执政党的肌体健康,尤其要把好权力监督关,体现出一种对诚信危机的自净自警能力。比如广东在省、市、县、镇四级党政机关创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这对于建立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地方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均收到非常显著的成效。
(二)以信用建设为抓手,推动赏罚分明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随着传统社会转变为现代社会以及“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信任模式也由以人格信任为主随之转变为以系统信任为主。而构建系统信任模式的重要途径,主要是要通过一系列的信用制度设计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个人、行业、企业的征信系统及其监督机制,尤其要注重打造公共联合征信平台和加强行业领域信用制度建设。
当前,我国应积极创建诚信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建设包括政府官员、各级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在内的个人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把个人诚信状况以及司法信用等整合进个人诚信档案,把企业纳税、合同履约、所获荣誉、银行信用等级、企业交易记录以及法院判决执行情况等整合进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并建立诚信查询系统,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以及各行业协会相互之间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不诚信的企业,通过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的结合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如湖南国税局创新纳税诚信的一系列制度建设,分门别类建立纳税信用等级数据库。同时与交通银行联合推行“税融通”信贷业务。评定纳税单位或个人的信用等级,等级相对较低的或取消评定资格或需说明原因,等级高的则给予3-8倍的授信额度。并实行稽查分案选级管理。这种赏罚分明的纳税诚信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湖南国税部门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三)以法制建设为基础。推进公平正义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中共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府诚信与法治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政府诚信的产生、发展与法治密不可分,政府失信也多因法治缺失。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认为,我国一些制度的失败不是因为制度本身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基础秩序”的塌陷,因此。需要重建社会基础秩序。这个“基础秩序”与社会诚信以及政府法治有着密切关系。
公平正义是政府法治建设的灵魂。中共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和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是为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重要保障。必须尽快进行信用管理系列的立法和执法,尽快推进诸如《政务信息公开法》《政府信用法》《企事业单位信用法》《公民信用法》《公平交易法》等法律的制定和颁布,把社会信用牢固树立在法律基础之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履行安排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发行债券融资、审核企业上市、发放银行贷款、提供企业信用担保等职能时,要考察企业信用状况,优先考虑诚信企业,在全社会范围形成有利于企业信用建设的体制机制。
推进公平正义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必须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地方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真正履行政府应有的职能与职责,改变重税收不重监测的监管方式,保障诚信者的利益不受损害,依法严惩各种不诚信行为,使失信者承担必要的经济和刑事责任。这要求政府部门务必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以道德建设为核心,加强开放包容的诚信文化建设
诚信属于道德的范畴,而道德属于文化范畴。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形成讲诚信、讲责任的社会环境,恢复社会诚信。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公众的共同规范取向。
1 深入挖掘和重新阐释传统诚信文化。虽然传统文化有种种不尽人意之处,但是儒家等传统文化思想中蕴含的诚信做人、以诚交友、诚实执政的相关理念和诚信思想很值得我们后辈人去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提倡的“言必信,行必果”的做人理念、“言而有信,以诚相待”的交友理念、“诚实无欺。取信于民”的为政理念都是我们当前进行公民诚信道德教育的丰富资源。由于我国传统社会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诚信随人际关系的亲疏而有所差别。这就体现出讲求诚信的对象范围过于狭窄且显现出层次的高低和程度的深浅。这需要我们在吸取传统诚信文化思想的同时。借鉴建构在自由平等原则基础上的西方诚信思想,也就是诚实守信不因关系亲疏和远近而有所分别,强调对于所有人都诚实守信,诚信度不在层次上有高低之别。
2 加强诚信宣传培训教育,增进社区参与,提升全民诚信意识。第一,要求大众讲诚信,首先是执政者要讲诚信。政府官员要讲诚信。现阶段尤其要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诚信教育。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第二,诚信教育不仅有助于实现传统诚信文化的当代转型,而且能够辅助推动诚信文化的法制化,也能推动社会成员的行为社会化进程朝着健康方向发展。因此。要大力开展信用宣传和信用培训,支持、鼓励信用研究机构的创立以及信用研究期刊的创办。第三,由于当今社会成员的流动性加快,生活的环境也由相对熟悉、稳定、封闭走向相对陌生、流动、开放,信息控制相对传统社会更加困难,体制约束力减弱,加上人际关系约束力也相对减弱,对失信者实施惩罚就变得更加难以实施。基于此,建立对于更广范围的其他社会成员的信任,则必须通过社区居民更多地参与社团,从而可以增强社区居民对社会上一般关系的人的信任度。第四,要让全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意识到诚信建设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制度建设,不讲诚信不仅损害个人信誉。而且也会加剧社会道德风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甚至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进而使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和“美丽中国”成为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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