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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文社会科学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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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文社会科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篇一:《浅谈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定位》

  有人主张将已往的“哲学社会科学”改称“人文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用以指称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另一大半(有关人、文化社会生活和社会历史的)科学领域,这是目前一股国际性的学术潮流。其用意在于强调哲学和各门社会学科的本性是面向人、社会、文化的,从而倡导立足于人、关心和服务于人的发展的价值导向。采用这一提法的好处是,强化这些学科的本意,它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导向。但其中有几个具体的理论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一、带有人文性质的研究和创作是否属于“科学”。

  对于这个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有争议,关键是对“科学”的理解不同:以西方一些人的标准,一个学科只有达到了对象的可重复性、描述的客观化、形式化和定量化、知识的可积累性等一些自然科学的特征,才属于科学。这种狭隘观点目前仅承认现代的经济学、社会学等少数社会学科是科学,而把政治学、史学、法学、文学、艺术、教育、新闻乃至哲学等统统排除在外(当然,这也与有些社会学科的工作和发展水平尚不到位有关),或宁肯叫“人文学科”,也不叫“科学”。这种观点影响了不少人,特别是在自然科学界有一定市场。

  按照另一种,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科学的实质在于“理性地处理感性材料”(马克思),在于通过“实事求是”(罗素)的研究去追求真理,凡符合这一实质的研究活动及其成果,就属于科学范畴。因此,哲学和各门社会科学也应该是科学,不应因为有某些形式上或程度上的差别,就否定其科学的实质。邓小平同志说“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无疑体现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一贯立场。

  二、在学理上,“科学”与“人文”两个范畴是有区别的。

  科学,是以强调事实、理性、描述性知识和真实性、真理为主旨的规范体系。科学仅以符合事实及其客观规律为根据,而较排斥人的主观意向、价值取向、意识形态,虽然在总体上,科学与人类的价值追求正相关(对人类有益);但在具体研究过程和具体观点上,则要求必须不带任何主观倾向,首先要如实地反映客观。科学的直接成果只给人提供可能的选择空间,并不直接规定或代表人的价值选择,自然科学最能体现这种特点。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科学技术活动可以没有价值导向、人文负载。事实上,科学总是要走向人文价值的,而技术本身就已经是科学向人文转化的一个阶段了。科学愈是走向发展和应用,就愈是离不开人文导向,这一点正是当今时代的一大特征。至于如何对待科学技术的问题(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则显然属于社会人文领域,而不是自然科学问题。

  “人文”这个概念,有“人的(人本的、人道的等)+文化、文明的”意思。其特点恰恰在于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人的需求和保障、人的情感和意志等价值性内容,即“人文精神”。“人文”的核心是价值,对于阶级、国家和社会利益集团来说,它们的人文倾向、价值观念体系如何,则构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人文精神”的特点在于是从一定人的立场出发,一切为了现实的、具体的人。因此,它的思考和表达方式不同于科学:反对“价值中立”,要求始终体现和维护人的价值权利、价值选择,要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性,不能停留于冷冰冰的事实描述,更不能容忍依据事实和理性而得出不利于人的结果。政治、道德、文学、艺术、教育、宗教等最能代表这种特点。当然,“人文精神”说到底也有科学不科学、合理不合理之分。完全排斥科学的“人文精神”,往往是野蛮落后的。

  因此严格说来,“科学”与“人文”的区别并不在于对象,不在于对象是自然界还是社会、不在于对象中是否包括人(科学也是人在活动)等等,而在于研究的方式、性质和直接的目的。因此,我认为,不宜以“科学”和“人文”作为外在的标准,去机械地划分学科类型,而应以“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作为一切思想和知识的内在要求,并用它们来反映各门学科的发展特点和程度,即:一切科学都应该严格遵守科学原则,贯彻人文精神。

  在历史上,曾有人(如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等)主张全部科学可以分为两类: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有人(极端的科学主义者和极端的人文主义者)则认为,把“人文”与“科学”联在一起,犹如“方的圆”和“黑的白”一样,是不成立的。从哲学上看,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这两个极端之间,有共同的毛病,就是未能全面地理解和把握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关系。

  三、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这两个提法,我认为名词之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确以下两个方面的涵义:

  ①关于人文和社会领域(以它们为对象)的研究,应该和能够成为科学,应该使它们具有与自然科学同样的科学本质和功能。

  ②以人和社会为对象的学科,不能仅仅以科学性的描述为满足,更要充分体现人文精神、发挥人文关怀的功能,并向一切科学技术领域普及这样的功能。这一点,正是当前国际性人文学术思潮所强调的重点,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特征。

  这样,“哲学社会科学”就有了双重的身份和意义:一方面,它是科学,具有科学的本质和功能(经济学、史学、社会学、语言学等在这方面更突出)。在关于社会和人的问题上,自然科学不可能代替社会科学;另一方面,它又是人的价值观体系,有比自然科学更突出的人文性质和功能(伦理学、美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艺术、宗教、教育学等更明显)。哲学既不是单纯的社会科学,也不属于纯粹的自然科学,而是具有两方面的综合功能(把哲学列入人文科学,仅仅是对哲学精神的一种理解)。也就是说,人文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的涵盖面更广、功能更多、意义更深远。因此,从人类社会全面的、长远发展的意义上说,我们无疑应该更重视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更依靠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四、承认人文学科是科学,是就这些学科领域的总体和实质而言,不等于认为在这些领域中的任何一种观点、学说体系都一定是科学的。就像并非每个物理学家的观点在物理学上都能成立一样。“学科”与“学说”之间,不能简单等同,这一点有普遍意义。但我们以往似乎不够注意。

  同时我们也有理由认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代表了人类已取得的最高成就,至今仍是世界上最科学、最先进的学说体系。这一点已经并将继续得到历史和实践的证明。因此,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以来指导和推动我国的各项事业。

  五、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首先,必须承认: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我国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是科学,不是非科学,因此要充分理解和高度重视它们的这一社会地位。如果说,科学技术作为社会物质生产的“第一生产力”,在于它如今已经成为生产力构成中最重要的“软件要素”,那么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则是整个社会的“软件要素”,是生产力中的“软件的软件”(掌握科学技术应用的程序)。当我们考虑社会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时,决不能忘记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否则,其科学观将是不完整、不充分的。

  同时,要进一步指出:仅仅把哲学和人文社会学科当作科学还不够,它还有超过一般科学的意义和功能,即人文价值体系的意义和功能。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实现自身解放、自由和幸福的社会理想、价值观念的代表。因此,在谈论社会全面发展时,我们更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否则,其社会历史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将是不完整、不正确的。

  总之,我们需要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与意识形态、真理与价值统一的、先进的学说体系,从而高度重视我国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建设和发展,高度重视这方面成果的检验、推广和应用。在我国和世界未来的发展进程中,文化和价值领域里将要面临的变革和建设任务、将要迎接的挑战和机遇,丝毫不比科学技术上的任务更小、更简单。对此,需要有充分的准备。

  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篇二:《试谈人文社会科学为什么不景气》

  人文社会科学的不景气,似乎已经成了令人头痛的问题。当然,也有人认为人文社科形势一派大好,理由是“主旋律”得到了高度弘扬。对此,我们不加辩解。也有人抱怨,人文社科的学者太差劲,郭沫若在1949年以后的成果,就是一个例子。然而,为什么板子偏要打到学者身上呢?无庸讳言,学者有自身的问题,然而,体制和管理难道就没有责任?再进一步,即使是学者真的差劲,那么,你的制度为什么不选择优秀的学者却偏偏要喜欢那些南郭先生呢?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相比,人文社科具有自身的特点,在管理上的要求、方法、内容、措施都有所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当局对人文社科的管理不注意这些特点,而是用管理工程技术的套路来对付人文社科,恰恰是造成这种不景气的根源之一。本文不涉及学术以外的因素,也不讨论政治对学术的影响,只是就人文社科的体制和管理中的几个关系谈点看法。

  一、计划和学术的关系

  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计划,包括具体的项目计划到整体的长远规划,都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计划往往距学术较远,而距政治或现实需要较近。官方所关切的,学术界不一定关切;学术界关切的,官方却不一定重视;而以官方为主体制定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计划或规划,虽然是学术界要“项目”的对象,却往往不是学术界感“兴趣”的对象(看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每年的“课题指南”,这种毛病一目了然)。学术界对计划有一种“非学术”的或“官方”的感觉,由此而导致了一种现象:许多计划和规划中的重大内容,学术界不觉其重大;而学术界普遍认为重大的研究课题,又与计划和规划无缘。

  计划之所以距学术较远,在于计划的制定依据主要是官方的政策。在计划的制定中,虽然也有专家参与,但是,参与的专家往往是有选择的。坐“冷板凳”的专家一般都进入不了制定计划的圈子,即使他们有制定计划的建议权,其建议也往往得不到官方的肯定和支持。而学术上的创新,多数是“冷板凳”专家的事情。另外,参与制定计划的专家,一般都是“权威”级人物,而学术权威(即使是胸襟十分开阔的权威),由于长期的学科浸淫,会不自觉地畛域自封,对计划制定造成相应影响。各种学术计划和规划的偏差,往往与此有关。

  学术的生命在于创新,而管理的本质在于规范。创新往往具有“标新立异”的特色,如果已经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和社会的普遍承认,那么,它的学术意义就已经在消隐,而社会意义在凸显。计划和规划是一种规范性的东西,对于创新往往不予支持,这是造成计划与学术脱节的一个内在因素。

  计划的制定如何能够与学术进展合拍,值得探讨。在学术研究中,“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情况十分多见。即使在自然科学和技术开发领域,这种现象亦非例外。美国自发形成的硅谷红红火火,而日本政府规划的筑波科技城则冷冷清清,就是明显的例证。中国各级各类社科规划的制定,应该汲取这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二、项目和成果的关系

  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和评价,存在着项目与成果的内在矛盾。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各项评价指标都比较重视项目,而这种重视,也存在一定问题。正如一个学者所言:对项目的评价,就像一个对刚刚怀孕的妇女评判她是否能生出一个天才一样难。

  项目往往是“官方”的,主旋律的,因而,项目的成果,在官方的支持下,部头大,印制好,加上足够的宣传,往往规模宏大,先声夺人。但问题在于,项目成果的本身,有许多只能根据“官方口径”,政策含量偏大,学术含量不足,外表的辉煌下面是思想的贫乏,学术界也对这种项目成果并不十分看重。

  真正在学术上有影响,具有里程碑性质的学术成果,却往往进不了所谓的项目,从研究到出成果都十分艰难。当然也有例外,部分“功成名就”的学者,可以进入项目,也可以结合项目的完成,出一些高质量、有品位的成果。但是,那些开拓性极强、极富新意的课题,本身在学术界也有较大争议,要进入官方的项目则更为困难,只有已经获得了突破,取得了“圈内”的承认,才有可能立项。而一旦取得“圈内”的承认,其学术思想的最辉煌部分也已经成为“过去式”,以后的项目,则属于“锦上添花”性质而非“雪中送炭”。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中的一大弊端,是过份重视项目。在导向上鼓励争项目,争经费,然而成果评价跟不上,致使不少项目雷声大,雨点小,然后出一些平庸之作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完成则又为主持人争取新的项目奠定了基础,以后争取项目更为有利,形成项目成果学术质量锐降的恶性循环。

  三、大和小的关系

  受自然科学重大发现推动整个科学体系发展的影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强调重大课题的研究。但是,人文社会科学中什么才算重大?这个问题也值得探讨。

  如果按照我们现行的思路,陈寅恪的《柳如是别传》,只不过是给一个妓女作传,是小得不能再小的题目,根本算不上“重大课题”;甚至如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能否进入我们的所谓“重大课题”也有问题;考古学界推崇的夏鼐先生,用来否定“中国文化西来说”的最有力的证据,只不过是不起眼的几块陶片,而这些陶片在出土时,丝毫也没有“重大发现”的迹象。类似于这种小课题做出了大文章的现象,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比比皆是。

  人文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研究方法往往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用小题目做出大文章。最典型的事例之一,就是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这本书所取的年代,是一个毫不起眼、也没有什么重大事件的年代;所取的史料,无非是一些宫廷和官场的琐事,鸡零狗碎。但是,作者却从这种“小”里面发掘出了“大”,写出了明代社会的深刻变化。这对我们来说,不无启示。鲁迅的《一件小事》,写出了散文名篇,没有任何“重大意义”的阿q,写出了中国现代小说史上最典型的人物。钱锺书先生的《管锥篇》,几乎都是零零散散的小事,却写出了学术阐释的新境界。就连马克思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经济学研究,也是从最简单、最一般的商品交换入手的。因此,对于“大”和“小”的关系,我们亦应重新审视。

  笔者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课题的大小只是相对而言,更重要的在于学术识见和功力。功力不够,识见不广,缺乏学术上的深邃和敏锐,“大课题”也做不出好文章,相反,“小课题”却能出大成果。从管理的角度言,我们有必要对以往的“大小观”予以调整,不再过份强调“题目”的重大,而是注重“成果”的重大,使管理行为真正起到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作用。

  四、集体攻关和个人研究的关系

  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集体攻关和个人研究的关系也值得注意。大体上,管理部门往往比较强调集体攻关,主张集中力量进行重大项目的研究,而个人研究一般得不到必要的重视。问题在于,是不是集体攻关就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最佳方式?

  管理学家西蒙,把科学研究中的因素分为两大类:事实因素和价值因素。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研究中,一般都能排除价值因素,只关注事实因素,恪守价值中立原则。而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极难排除价值因素。即使如特别强调价值中立的马克斯·韦伯,在他的历史学、宗教学以及官僚组织理论研究中,也渗透着自己的价值偏好。笔者认为,在能够排除价值因素的科学研究中,集体攻关可能是比较好的方式;而在不能排除价值因素的科学研究中,个人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众所周知,要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对事实的认定上比较容易,而要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对价值的认定上则极为困难。人文社会科学的集体项目之所以难以组织,学术观点上之所以难以统一,除了学术以外的原因外,往往产生在价值判断的不同上。一个集中了优秀人才的写作班子,可以写出很漂亮的公文,但却肯定不能写出很漂亮的小说或散文,其原因就在这里。在价值因素远远超过事实因素的人文学科,提倡集体攻关,充其量只能出一些公式化、概念化味道极浓,顶多只是教材一类的成果,而在以事实因素为主的部分社会科学(如采用数理方法研究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中,集体攻关则可以形成较为重大的成果。因此,有必要对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同门类、不同课题予以区别对待。

  笔者以为,在文史类学科不宜片面强调集体攻关(除非是编写教材),而应当以个人研究为主。只有那种确实是因为学术见解、研究思路极为靠近,完全是出于学术原因走到一起的课题,才可适当组织集体研究。即使是在集体研究中,各人的思想脉络也应明确清晰。一般情况下,“拉郎配”式的集体项目,对研究成果的质量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在接近于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部分社科类学科,则可适当提倡集体攻关,但由于其依然有一定的价值因素其作用,仍不能完全排除个人研究方式。根据不同的学科性质和课题类型,恰当鼓励个人研究,是人文社科管理工作改革的一个思路。

  五、研究和宣传的关系

  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如何评价,评价依据什么,这也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主要盛行两种做法:一是看杂志或出版社等级,二是看书评、索引、摘引和转载。除此之外,报刊的宣传介绍以及获奖情况,也对评价有着重要影响。如果稍微探究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评价,主要适用于宣传,而不适用于研究。

  杂志和出版社的等级,确实和论文著作的质量有关联,一般来说,高层次的杂志(如所谓权威杂志、核心杂志)发表的文章,多数质量较高,高水平的出版社(如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等)出版的著作,多为上乘之作。但是,普通杂志和一般出版社所出的东西,也不乏学术上的创见。特别是因为高层次出版机构的规范性要求,一些非常活跃的创见,往往受到限制。例如,前些年的《读书》在学术圈内的影响,可能不比《中国社会科学》差,但在杂志排名中,《读书》却上不了“档次”。科研管理中按杂志和出版社等级的排名,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与学术见解无关,对于推进学术思想的发展没有起到预期的积极作用。

  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篇三:《浅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现状》

  摘要:一流大学在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包括政府及学校制定的各项政策与办法。政策与办法的合理制定与实施,能够促进大学的良好发展,继而使得大学促进社会的进步。本文以“985”高校人文社会科研奖励办法作为研究对象,对人文社会科研奖励体系及办法进行研究,找出其中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奖励体系与办法进行补充与完善。

  关键词:“985”高校 人文社会科研奖励办法

  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性

  “知识就是力量”,培根在其《沉思录》中庄严宣告了科学研究与人类理性的伟大与光辉。毫无疑问,科学与理性不仅推动并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也将照耀和指引人们继续阔步前行。最近,麻省理工学院的一项研究报告发现,在近30年的时间里,MIT通过科研所创造的收益相当于世界第十一大经济体的收入,这无疑彰显了科学研究巨大的造富能力。虽然,较之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文与社会科学不能直接创造经济财富,但它启蒙大众思想,狂掀社会思潮,再造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

  同样,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国家政策的引导

  1986年11月颁行的《国家教委科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而后由国家教委社会科学研究与艺术教育司在1992年下达了《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从而保障了我国人文社会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此后,国家教委在1996年、2002年、2006年2011年分别颁行了旨在发展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相关文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分别在1993年、1997年、2001年、2007年颁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效的规整了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与发展。另外,教育部在2003年、2008年分别颁行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极大的提高了研究项目的质量和推广率。

  参照相关统计数据,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标课题有135项,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共2136项;[1]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共受理申报课题25243项,比2011年增加4061项,增幅为19.2%,共有3291项课题获得立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160项,一般项目1806项,青年项目1325项。今年立项总数比去年增加408项,平均立项率为13%,比去年降低了0.6个百分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资助强度均为15万元。在所有立项课题中,高校系统共立2861项,占总数的87%。[2]

  尽管如此,但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人文科学研究还处于落后地位,研究领域单一、科研实力薄弱、发现与创新不足,这就需要加快人文科学领域的改革与创新。在2000年第一期的《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了由众多专家、学者参与的一篇笔谈,题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社会科学》,其中包括夏勇、贺卫方、袁行霈、林非、谢冕、茅于轼、孙立平等人。他们分别从自己的学科领域分析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各学科在新世纪需要开拓的新领域、新课题;值得研究、借鉴和采用的新方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当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学术研究应遵守的学术规范。这些都切合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的实际问题,意义非凡,任重而道远。

  据此,国家教育部在2002年5月21日颁行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3]其目的在于表彰先进,鼓励创新,进而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教育部在2009年3月12日又重新颁布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4]在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奖项设置及评选等内容上作了修改与补充,使得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奖励方式与方法更加科学化。

  另外,为贯彻中央精神,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举措,教育部、财政部自2003年开始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调动了高等学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进一步繁荣发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奠定了坚实基础;在2004年1月5日年中共中央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5]《意见》中共提出六点,分别就任务、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建设工程、体制改革、科学队伍建设到等方面作了说明,随后在5月29日胡锦涛同志发表题为《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重大紧迫的战略任务》的讲话,[6]他强调要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其后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 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于2011年11月7日制定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 年)》。[7]这些充分显示出国家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日益重视。

  三、结论

  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成绩的背后也存在着问题。我国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资源分配不均、资源利用率不高、项目与课题至上等问题,这与国家人文社会科研奖励政策的出发点相违背。高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案与奖励措施,没有让相应的科研奖励资源发挥最大效用。所以,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奖励方式、方法乃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领域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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