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关于诚信的思修论文(2)
大一关于诚信的思修论文
大一关于诚信的思修论文篇二
《关于诚信问题的几点思考》
[摘要] 诚信作为基本的道德范畴,在人类思想史上一直有着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快速发展,社会的经济伦理却出现了严重缺失现象。本文从诚信的发生发展,特定的基础、条件,等方面对“诚信危机”进行思考和探索,以寻求摆脱危机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诚信问题;思考
众所周知,诚实信用不仅是社会交往的伦理原则之一,还是经济交往的基本要求,是建构现代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伦理基石。诚信作为基本的道德范畴,在人类思想史上一直有着重要的地位。
一、社会诚信的形成和进化
在一般意义上,社会诚信作为一种普遍的以信赖、信托和承诺、践诺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现象,其形成是一种客观的必然。它具备了两个基础和四个条件,它们的共同参与使社会诚信由可能变为现实,由潜在态变为显化态,处于进化过程之中。
首先,社会诚信的形成有其自然基础。观察发现,凡群居性高等动物,对自己的同类都有一种本能的相互趋近和相互肯定的倾向,在相近和类比的意义上,我们也可将此称为动物的“诚信”。尤其是在类属相同血缘关系相近的动物个体之间,这种“诚信”关系表现特别明显。如在猩猩、大象、狼、狗等动物群体中,母兽面临外来危险不惜牺牲生命保护幼兽和幼兽紧紧依恋母兽的行为,都不能不使我们肯定动物界确有“诚信”存在。正是这种“诚信”关系的存在,才使它们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胜出,在进化的历史链条中占有一席之地。人是动物大家庭中的一员,尽管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它获得了许多为其他动物所不具有的特质,但也仍然在许多方面与动物界保持着一致或联系。遗传机制的强制性迫使高级机体在一切方面包含着低级机体的要素和特质,因此,上述这种动物的类诚信因素也就必然构成人类诚信的自然基础或生物学起点。
其次,人类社会化机制及其日益强化是社会诚信形成的社会基础。人的本质在于社会性,社会的本质在于实践性。人类社会实践过程的存在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导致人与人间的协作配合或社会联系的强化。从原始人对狩猎对象的追捕合围,到现代人进行高自动化机械系统的流水作业,无不如此。而人与人之间的配合协作,当然少不了彼此间的利益认同、关系认同、命运认同等基本条件,它们的综合表现就是彼此的信任、信赖、信托、信用态度和趋向,就是彼此相互承诺和践诺的诚信关系的确立。如果原始人在狩猎对象转瞬即逝的那一刻,现代人在流水线上眼看配件就要从手边滑过的那一刻,还要对其他人能否有合作的诚意进行猜测的话,社会生产就根本无法进行,人类社会也根本不能存在。人类社会的这种强制性社会化机制是诚信存在的社会基础。它与自然基础相结合,使社会诚信由可能的潜在的形态转化为显化的现实形态。
再次,在以上两个基础上,社会诚信的现实形成,还需要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主客体根本利益的相近或一致。任何诚信都是建立在主客体根本利益相近或一致基础之上的。只有这样,客体才有可能认同主体的心、言、行是真诚的,也才能把自己现实的和未来的权益依靠并托付给主体,并且允许主体去进行信用活动。试想,在根本利益势不两立的社会群体、社会集团或国家之间,怎么能谈得上真正的诚信关系呢?就像中国人民对于那些亡我之心不死的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所谓“好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完全相信和信赖的。第二,主体的大量诚信事实对客体的长期的反复刺激。主客体间的诚信关系,就其发生初期,需要经历一个反复的怀疑、观望、思忖过程,但其一旦形成之后,其大部分时间,将以一种习惯性态势存在,在这段时间内,它将把大部分理性的怀疑因素排除在外了。其必须的条件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诚信事实的反复刺激。第三,主体的诚信事实对客体的刺激强度足够大。主体真诚可信的言行必然会对客体产生刺激,引起其相信、信赖、信托心理趋向的产生。而且前者的刺激强度与后者的反映强度成正比。在主体诚信事实出现的数量及频率一定的情况下,其强度越大,客体所产生的“信”的心理趋向的强度就越大。试想,当一个人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一个政党,不惜以自己成员的生命,去维护他人和人民的利益之时,后者怎么会怀疑他们的诚信品格?随之而来的诚信关系又怎能不会产生并维持呢?
二、诚信丧失所带来的危害:
诚信丧失所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
第一,诚信缺失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损害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危害了社会经济发展。诚信理念的缺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尤其是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在社会诚信度高、信息沟通坦诚有效的情况下,交易过程中的信息搜索成本、谈判成本,以及监管成本都会比较低。诚信水平较低,交易过程中契约的有效性时刻面临挑战,为应付失信可能性的生产经营成本急剧上升,更快捷更现代化的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得不到发展,就会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从而制约企业发展。诚信度降低使银行“惜贷”,企业发展必需资金得不到保障。企业的信誉本身就是无形资产,也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一个企业不守诚信规范,损害的是自身的竞争力,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第二,诚信缺失使企业风险向银行转移,加大了金融风险。信用是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目前不少企业的恶意欠债、逃废债务行为,使企业的投资、经营风险集中到银行,造成了两种后果:一是银行为减小风险,尽量不向诚信状况不明的企业贷款,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二是银行迫于竞争压力或其他方面的压力,贷款后形成了大量难以收回的呆账、坏账,不良资产率居高不下。这两种后果都会加剧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增加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第三,诚信缺失加剧了社会道德风险,助长社会分配不公,影响社会稳定。在社会生活中,不守诚信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负面诱导作用。当一种失信行为未受到应有惩罚反而获利时,就会起到负面的示范效应,将对社会道德体系形成强大冲击,同时也会加剧社会分配不公,进而影响社会稳定。诚信伦理的缺失带来的社会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决不能掉以轻心。
第四,诚信缺失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政府宏观决策,阻碍了市场化进程。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失信行为,使市场秩序受到极大干扰。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如何,与这个国家的诚信度直接相关,只有诚信作为一种经济资本最大程度上参与经济运行,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才可能建立、健全。诚信的缺失,将减缓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诚信的缺失,还将影响政府宏观决策的有效性。统计数据和经济信息的真实性是宏观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数字虚假、信息失真,轻则削弱政府政策的应有效果,重则可能误国误民。
第五,诚信缺失有损于我国的国际形象,不利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也不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一个国家的整体诚信状况是其国际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尺度。我国社会存在的种种诚信缺失问题,加大了吸引外资的成本,加大了企业和产品参加国际竞争的成本。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企业和产品要想在全球化浪潮中赢得挑战,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遵守诚信的理念和规则。否则,不仅我国的企业和产品将会丧失竞争力,还会影响我国政府、企业和人民的国际形象。
三、加强诚信建设的对策
重建诚信理念。提高社会的诚信程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每一个公民、企业、政府以及执法机关共同努力。从治标上说,当务之急,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清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欺诈拐骗的违法乱纪行为,遏制失信的势头。从治本上说,要加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经济伦理,弘扬诚信理念。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诚信理念的舆论氛围。教育是根本。要真正树立诚信的道德规范,必须切实按照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方针,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从整体上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平。要通过广泛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和理论研究,认真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倡导言行一致、有信无欺的道德情操。要建立起一整套以诚信为核心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伦理体系,既要吸收古今中外文化积淀中的合理因素,又要结合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既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又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正当权益;既要提倡竞争意识,遵循效率原则,又要发扬协作精神;既要肯定和允许追求个人和局部利益,又要强调社会责任和全局利益,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商业道德评价标准。
第二,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为诚信规范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要加快诚信制度的相关立法和修订,积极推进包括金融信贷、知识产权保护、中介机构执业规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使不守信的市场主体无机可乘,为信用资本的有序运行提供良好的法制基础。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守信的企业得到可靠的保护,失信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第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诚信的确立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要切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企业治理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要坚决克服和纠正一切地方和部门受利益驱动而实施的保护主义,彻底打破条块界限,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为不同主体的市场行为创造充分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要按照国际惯例,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
第四,尽快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机制,发展资信评估行业。市场经济伦理的建立,必须充分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这就要建立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的社会信用体系。这种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机制,它把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和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与发展,以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要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体系上的经验,尽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信用管理体系。要通过大力发展我国的资信评估行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建立起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以及规范的信息传递和披露机制,增强经济主体诚信状况的透明度,使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状况真正成为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五,强化监管,建立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诚信监督体系。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度,必须进一步形成对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体系。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给失信行为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监督约束机制,如企业决策层与经营层之间、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等等,使任何不守信行为都受到多重制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资信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会计、审计的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和信息传递机制,增强市场行为的透明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制度,理顺监管程序,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促进市场有序运行,同时建立起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建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体系和信用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只要我们坚持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精神,充分发挥法制以及市场机制的作用,就一定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市场的选择和历史的发展终将证明:诚信是诚信者的通行证,虚假是虚假者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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