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反腐倡廉主题的毛概论文(2)
反腐主题的毛概论文篇三:《对毛泽东“民主新路”的再认识》
建国之后,毛泽东是循着他在延安与黄炎培的“窑洞对”中指明的跳出“人亡政息周期率”的新路--“民主新路”,来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1]“监督政府”,讲明了政府的公仆地位;“人人负责”,讲明了人民的主人公地位。两方面的统一,就是人民民主的实质和核心。在历史的新时点回顾,可以明确地看到:只有循着毛泽东的这条民主新路拓展前进,才能有效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偏之离之,则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必将愈演愈烈。
一、对毛泽东的“民主新路”继承发扬不够是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初步形成了毛泽东提出的“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对毛泽东“民主新路”的继承发扬又很不够,这是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个中经验教训,值得探讨、汲取。
1.“机构监督”与“人民起来监督”谁更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从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就将“人民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放在了“机构监督”之下。邓小平重申群众监督的上述同一讲话中接着讲:“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2](332)专门机构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是必须的、重要的,但它与人民群众起来的监督检查哪个更重要?这个问题必须要搞清楚。如果说,在““””结束不久,大家对“群众运动”都心有余悸,邓小平那样讲,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随着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和社会政治心态的平稳化,就应该将“人民起来监督”的问题提到更重要的地位和日程上。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忽视了这一点,一直片面地强调与依赖专门机构监督。现在看来,离开人民监督,单靠机构监督,是独木难支。何况,我们的监督机构体系的设计也有重大缺陷,将本来应该由中央“直管”的省以下监督机构,统统由省以下党委和政府“分管”,导致监督力大打折扣,即便有“钦差”巡视来弥补,仍显监督乏力。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群众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地位下降很多,不但在企事业单位中难言监督,而且在人大政协代表委员中的比例不断下降。据统计,工农代表在第五届(1978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占47.3%,以后降到第六届的28.6%、第七届的23%、第八届的20.6%、第九届的10.8%、第十届的不足4%,十一届上升为约7.6%,十二届再上升为约12.8%[3]。而且,媒体公布的工农代表比例也可能有较大“水分”。如南京某报报道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有“工人58名”,但有好事者一一核对了代表的身份,发现“一线工人”(包含了某企业机电液压中心液压部副部长和另企业一车间电气工程师)只有7名;即便是58名,也比65名“非国有企业负责人”少,比275名党政干部就更少得可怜了[15]。这种情况下,人民怎么“起来监督政府”?
2.为什么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直强调反对官僚主义,并进行了几次重点整治。效果如何呢?我们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的现状与邓小平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所归纳的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比较,就一目了然了。
邓小平当年将官僚主义列为我国政治生活中“主要的弊端”之首,称其“广泛存在”,并“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并且概括说,其“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2](327)。
来看今天,上述现象,官僚主义已在中央层面得到有效遏制,并在地方与基层受到很多遏制。与邓小平当年所称“广泛”存在,即全面存在--不但中央、地方、基层各层次,而且党、政、经、军、学各方面都存在--的情况相比,确有很大进步,已不能再称“广泛”。但是,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在不少部门、地方和基层相当严重地存在,甚至还不时泛滥成灾。例如,在邓小平上述讲话整整20年后的2000年,江泽民指出:“现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最大的是两个,一是形式主义,二是官僚主义。”[5](132)因此,中央出台“八个坚持, 八个反对”,江泽民强调这“特别是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5](572)。又例如,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讲的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而在报告中,强调的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可见,从2007年到2012年间,官僚主义现象反弹厉害。所以,党的要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中央政治局立即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官僚主义的“八项规定”;在当选国家主席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就职演说”中,誓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中央随后强力推进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也说明,反对官僚主义仍是我们要认真面对的一个大问题。
包含着“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严重,就使得享乐主义、奢糜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很多地方、很多方面愈演愈烈,有的甚至一发而不可收拾。就以千夫所指的“三公消费”而言,“有媒体称,全国三公消费总额突破9000亿元,相当于2012年全年财政收入的10%”[7]。其中的“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元,2005年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8]。此外,公款送礼也愈演愈烈,堪称“四公消费”。其中的私宴公请、私礼公送、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占了很大比重。
官僚主义导致的享乐主义、奢糜之风在一些基层单位表现得更为扎眼。例如,有“单位要定期买好烟放在一把手办公室,每天在上班之前一定要搞好一把手办公室的卫生,要定期为一把手宿舍清洗被褥、更换毛巾、洗面露、洗发水等,逢年过节要为一把手家里买好酒水、果品、礼品等,一把手喝喜酒、私人请客、休闲、娱乐等单位要全权安排并买单,一把手有个头疼脑热的单位要安排好医院并支付好费用,一把手下乡要准备好雨鞋、雨伞、毛巾、草帽、矿泉水”[9]。此类咄咄怪事,在不少地方却习以为常。
更为严重的是,严重的官僚主义者滥用权力,会成为“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从而滋生严重的政治腐败。这种“家长制”腐败现象,在很多地方、部门与基层,不但屡禁不绝,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部门及基层的事权、财权、人权等权力愈来愈大,还愈演愈烈。而“家长制”现象在“用人”这“为政之要”上的进一步恶化,就是买官卖官这最恶劣的政治腐败现象的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江泽民在2002年就指责领导干部中“有的到处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造假骗官,甚至杀人谋官” [5](423)。“进入21世纪后,我国买官卖官现象比较严重。2005年爆出的‘建国以来最大的买官卖官案’--马德案中,涉案官员达265名,仅绥化市各部门一把手就有50多人。韩桂芝、马德买官卖官案涉及领导干部900多人,有多名省级干部,上百名地市级干部。”[10]2007年,湖南株洲县原县委书记龙国华为了结“一批收了钱没兑现的‘欠账’”,“分两批突击提拔了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下属和‘知己’118人”[11]。2010年,广东查处了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涉案303名干部,主要罪行就是相互买官卖官[12]。“在茂名,买官卖官早已从潜规则浮上台面,变成显规则……通常情况下,仅仅一个科级职务,不花十万二十万是不可能的,而最终鹿死谁手‘还要看谁出的价位高’……为向上级官员行贿,有人竟然将家里的房产拿去抵押到银行贷款”[13]。2012年,中央查处了山东省副省长黄胜。“自从2001年黄胜接任市委书记后,德州的干部们发现单纯靠政绩很难得到提拔了,得靠送钱……发展到后期,德州的官位差不多是明码标价了,比如,县委书记30万,县里某个局的局长10万,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14]看到此类公开报道,岂只让人汗发于背!这些滥用权力的“一把手”,其“分管”的专门机构能监督得了吗?在邓小平视为“关键”的“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中[2](331),如果有人民“起来监督”,能够“选举”和“弹劾”干部,能出现如此严重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吗?
二、要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必须重新认识毛泽东的“民主新路”
毛泽东的“民主新路”远不止是一把宰杀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类“鸡鸭”的“鸡刀”,而是能够解决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这更大历史课题的“牛刀”。因为,这条“民主新路”,是人类最伟大的民主设想之一。“牛刀”“杀鸡”,能不有效乎!
1. “人人负责,监督政府”的民主新路是多“车道”的道路体系
需要指出,毛泽东指出的这条民主新路,被他在建国后拓展为多“车道”的道路体系。这个体系对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的设计与实践,达到了历史的高点,走向了世界的前列。其中不少要点,甚至是前无古人的。兹举几例,略加说明。
例如,我国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这是毛泽东从现代中国历史和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15](14)。建国后,毛泽东主持制定宪法,比较全面地规定了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当时,毛泽东提出并再三坚持强调了一条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他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国会,我们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反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倒可以罢免主席。国家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并服从于它。” [15](324)这条原则,就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共和原则,又超越了西方民主“三权分立”的历史局限性,使人民群众能够更直接、更有效地当家作主,监督国家领导人。
又例如,在决定召开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毛泽东和党中央曾要求“进一步地加强人民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使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更加完备”[16]。为落实这一要求,周恩来提出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民主”的一系列具体建议,包括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年两次直接到人民中间去视察工作”,“使人大代表经常去接触人民”的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批评政府的制度,“把所有代表的发言,包括批评政府工作的发言,不管对的、部分对的甚至错的都发表出来”;建立人大代表“参加对政府工作的检查”的制度,“一直到检查公安、司法工作”;等等[17]。这也保证了人民群众能够更直接、更有效地当家作主,监督政府。
例如,建国后,在一些民主人士也认为民主党派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应该解散之时,毛泽东与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口号与方针,要求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要让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同工人阶级政党长期共存”[18](235),并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基本制度,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在世界民主制度中独树一帜,使中国的执政党与政府,能够得到最为广泛的各界人民的监督。而且,毛泽东还明确了“互相监督”的基本方法,并充分强调了其重要作用--“监督的方法,就是团结-批评-团结。这个方法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法,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法,是解决一切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15](680)由此,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由各界社会精英来监督政府的方式方法。
又例如,由于毛泽东认为“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 [18](235),故领导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一并列为国营企业的基本制度。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又提出了著名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19](135)方针。这个方针,使干部更容易、更直接、更制度化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的样板--“鞍钢宪法”--的主要内容,实现了世界企业管理史上的一大创新,而且成为劳动人民在企事业直接起来负责的最重要方式,成为党和国家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原则,推动了整个党和国家领导和管理社会方式的一大创新。
例如,毛泽东建国后就要求“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20](164)根据毛泽东多次的这方面要求,中央政府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鼓励人民解众监督自己的政府和工作人员”[21](322)。后来,县以上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设立了信访机构,各级领导干部亲自阅看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形成了制度。“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深知此理的毛泽东,抓住最能直接反映党委、政府工作得失的信访工作不放,将其作为人民监督党和政府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一项重大的民主创新。
还例如,建国之后毛泽东就领导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还要求“批评在报纸刊物上发表后,如完全属实,被批评者应即在同一报纸刊物上声明接受并公布改正错误的结果”;甚至要求“报纸刊物的人员对于自己不能决定真伪的批评仍然可以而且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但是只要报纸刊物确认这种批评在基本上是正确的,即令并未征求或并未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仍然应当负责加以发表” [21](192)。毛泽东强调,舆论监督是为了帮助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正错误,更好工作,而不是将其“一棍子打死”,所以特地要求:“在报纸上开展批评的时候,要为人家准备楼梯,否则群众包围起来,他就下不了楼。”[18](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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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毛泽东提出与拓展的“民主新路”,其境界之高远、体系之博大、内容之精深、要求之具体,都是世所罕见的。因为,它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结合了中国的具体实际,既汲取了西方民主的历史精华,又超越了其历史局限,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剔除了其封建性的糟粕,因此,是可以引导中国人民在民主的道路上走在世界前列的。
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领导我们沿着这条民主新路,破天荒地在中国“让人民起来负责”,监督党和政府,初步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公民,经常通过人民代表、监察机关、人民团体、报纸刊物对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常常直接用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各级领导机关申述意见。我们的国家机关,正是通过这些办法,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来改进自己的工作。”[22]这样,官僚主义就得到了相当大的遏制,以致毛泽东在八大预备会上讲党和国家的现状时,讲的是“现在我们还有……官僚主义的残余”,而且满怀信心地讲“这些东西是可能减少的”[18](103)。
2. 毛泽东的民主新路在进一步的历史探索中经历了严重的曲折
毛泽东对“窑洞对”提出的民主新路尤其是其核心精神--“人民负责,监督政府”--的拓展,在党的八大上又达到一个新境界。时任党中央的邓小平在讲八大精神时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八大强调了这个问题。毛泽东最近特别强调要有一套章程,就是为了监督,毛主席说,要唱对台戏,唱对台戏比单干好。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要领导得好,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23](270)邓小平讲到:“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即“党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要“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23](271)。
沿着八大这个更高境界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中国的民主新路本可继续高歌猛进的。然而,这一年,国际风云突变,受苏共二十大否定斯大林的影响,发生了“波及中国很凶”的“波匈事件”。毛泽东概括了其主要原因:“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工业方针错误,工人减薪,资本家简单地被打倒,知识分子未被改造,反革命分子没有镇压。”[15](607)为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避免“波匈曲折”,毛泽东决定全党整风运动,整掉一些官僚主义,促进全党的思想从习惯于战争年代的命令主义和动辄将社会矛盾看成敌我矛盾,转变到正确认识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从而化解党群、干群矛盾。为使效果更好,毛泽东采取了“开门整风”的方针,动员民主党派与广大群众来给党提意见,并将各界人士所提意见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以便“内外夹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改正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习惯性缺点。
然而,形势的发展,愈来愈出乎毛泽东的预料之外。不久,批评党和政府居然成为一种“时髦”,肯定党和国家的工作成绩的,却被一些人嘲笑为“歌德派”。而且,批评意见愈来愈尖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些发言和报道、评论,越来越给人一种强烈的印象:似乎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发生了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局部的,而是全局性的,根源就在于党委(党组)领导负责制;似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已经发生危机,快要混不下去了”[15](690)。因此,毛泽东的认识发生了改变,认为“事情正在起变化”,联想到对“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那么多反革命没有搞掉”的判断,联想到现实中“党内党外那些捧波、匈事件的人捧得好呀!开口波兹南,闭口匈牙利”等现象,就认为这是“右派猖狂进攻”,“蚂蚁出洞了,乌龟王八都出来了”;并判定“_” [15](714)。由此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并严重扩大化。
更严重的,是他因此将从八大至作“正处”报告时,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基本解决,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主题的正确认识,转变成为重新确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错误认识。后来,进一步认为党内形成了一个脱离人民的官僚主义者阶级、一个存在面“相当广泛,人数不多,但有影响”的“修正主义阶层”;认为“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认为党内的一批有意无意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其政治代表;再后来更认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认为有一批“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们是“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15](1389-1409)。基于这种错误判断,毛泽东发动了““””,将其政治实践乃至整个社会实践的重点,就从继续拓展“民主新路”,以反对官僚主义和特权现象的正确轨道,转变到了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以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错误轨道。
从民主政治基本理论上分析,毛泽东一直认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矛盾,民主只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和手段,专政则是解决敌我矛盾的方针和手段。这本来是正确的。但由于他后来将党内外关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矛盾这个人民内部矛盾之一,当成了敌我矛盾,所以将程序化的“人民负责,监督政府”的民主新路,引导到了用无序化的“大民主”,包括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农民打扁担、工人示威、学生闹事,乃至群众造反等等,去对付官僚主义和特权主义者,对付“修正主义者”的“专政新路”。这就导致了严重的曲折。尽管如此,这段曲折的弯路,并非毛泽东提出与开拓的“民主新路”的“主车道”和大方向。从其“主车道”和大方向上看,毛泽东提出与开拓的“民主新路”,确实是人类最伟大的民主设想之一。
三、要有效反对官僚主义必须明确地继续拓展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
在毛泽东“窑洞谈话”68年、诞辰120周年之际,总结建国64年来建设民主政治、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经验教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要有效地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必须明确地继续拓展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
1. 把握民主主客体的统一,强调实践意义上的民主,是拓展“民主新路”的重要前提
明确地继续拓展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的所谓“明确”,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首先要高举毛泽东“窑洞谈话”精神的大旗,更加响亮地提出“让人民起来负责、监督政府”这个毛泽东的历史口号,更加深入持久地宣传“群众监督是改造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24]这个毛泽东的重要思想。从而,使我们在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问题上,也能运用毛泽东的一个基本方法--“两条腿走路”。在这里,就是既要坚持和完善专门机构监督,更要实现和突出人民群众监督,而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只要机构监督,忽视人民监督。
明确地继续拓展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的所谓“继续拓展”,就是要像邓小平当年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搞改革开放那样,“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当然……还要继续发展”[2](300)。而在“继续发展”上,从一个特殊角度对“民主”概念的界定,有特殊的意义。我认为,可以将民主界定为“特定的民主主体与特定的民主客体的统一”。也就是说,任何民主,都是民主的主体--掌握民主权利、具有民主素质的特定阶级和社会集团,与民主的客体--某种类型的特定民主制度--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如果没有民主主客体两方面的统一,那么,即使将民主原则叫得再响、将民主制度订得再细,这种民主仍然是潜在的而不是现实的。而民主主客体统一的基础,就是民主实践。在民主实践中,一方面,民主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另一方面,民主主体的民主素质不断提高。这样,民主政治就一步步得到发展。所以,讲到民主,我们就应该分清:是在讲原则意义上的民主(民主主体有哪些权利)呢,在讲制度意义上的民主(民主客体有哪些条款),还是在讲实践意义上的民主(民主主客体在哪些方面实现了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强调实践意义上的民主,是毛泽东民主思想中的一大亮点。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地位》之“党的民主”专节中,毛泽东集中地从实践意义上的民主角度,论述了“党的生活的民主化”问题。他讲:“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大批能干人才的创造,也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有可能”;“要使党员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要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25](528-529)……这些论述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揭示了一个道理--实践意义上的(党内)民主,有着较原则和制度意义上的(党内)民主更广泛、更深刻、更重要的涵义和意义。
依照对民主概念的上述界定,也可以说,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就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这个民主主体,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个民主客体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后来毛泽东在对其“民主新路”的探索中经历曲折的教训之一,就是脱离了人民民主主客体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将党和国家的“阴暗面”看得太重,故在民主制度还不成熟的时候,让民主素质亦未成熟的人民群众,起来搞“无产阶级“””这样的群众运动,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包括民主新路的探索,遭受严重挫折。而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则出现了另一种片面性,确实加强了民主的基本制度建设,但是忽视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民主生活、民主实践,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限制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民主生活、民主实践,如上所述,使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2.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民主主客体的统一,全面拓展毛泽东提出的“民主新路”
从民主的主客体统一这个角度,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上,再来理解毛泽东提出的“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的民主新路,就可以明确,要继续拓展并走好这条民主新路,就必须努力实现这种新型民主的主体--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与这种新型民主的客体--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这种统一的体现,就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监督党和政府,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民主实践。具体而言,要推进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实现这种民主主客体的统一,根据毛泽东“民主新路”的要点,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不但要健全完善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像毛泽东强调的那样,“使权利完全在代表们手里头”[7](108),而且,既要积极地组织人民群众主动地有序地对人民代表“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26](221),更要积极地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对各级人大要任命的干部根据“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27](40)。以避免人民群众、人民代表只是被动接受的现状。为使人民群众和人民代表能够有序参与,就应像毛泽东在推进党内民主时所说的“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员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25](528)那样,在人民群众及其代表中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他们懂得什么是民主权利,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从而成为合格的人民民主主体,确实能够负起国家和社会主人公的责任,通过其代表选举、监督、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从而有效地“监督政府”。
(2)不但要健全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且,要创造并保持和谐的政治氛围,使各界社会精英能像毛泽东提出并希望的那样,在政协“协商国际问题”、“商量(人民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候选人名单”、“(给党和国家的工作)提意见”、“学习马列主义”[20](385-387),以便“各党派互相监督……互相提意见,作批评”,尤其是“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18](234);还要能像邓小平进一步提出并希望的那样,“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相互监督,发挥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2](187)。这些工作做好、做实了,就能使人民群众中的各界精英负起国家和社会主人公的责任,有效地“监督政府”。
(3)不但要健全完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和完善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像毛泽东提出并希望的那样,扎实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采取平等态度待人;一年、两年整一次风;进行大协作;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19](135)。从而,让“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增强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讨论企业生产、管理和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同贪污浪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欺骗国家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斗争,实行政治、生产、财务和军事四大民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8]。结合改革开放新的实际,把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做好、做实,就能使企事业单位的广大职工群众能够直接负起企事业主人公的责任,监督其领导人,使各界群众能够通过工、青、妇这些党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来负起国家和社会主人公的责任,来监督党和政府。
(4)不但要健全完善人民群众信访制度,而且既要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更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像毛泽东要求的那样,“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20](164);像毛泽东提出要求后中央政府作出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规定的那样,“各级人民政府对于人民的来信或要求见面谈话,均应热情接待,负责处理”[29];甚至还可以像毛泽东提出的那样,让“群众来信可以登一些出来”[18](262),以引起各方重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还应该像中央要求的那样,“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26](714),以“大力加强群众信访工作,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变上访为下访,抓紧解决突出问题”[27](490)。这样,使广大群众能够通过正常的来信来访,直接负起国家和社会主人公的责任,监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5)不但要健全完善舆论监督制度,而且要在坚持六项政治标准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像毛泽东提出与希望的那样,“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判与自我批评”[30];“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20](253)。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还应该像中央要求的那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工作,正确运用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善于通过舆论监督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和改进工作。”[31]这样,使党和人民的舆论工具能够通过反映广大群众的心声,监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在追求人民民主主客体统一的民主实践中,坚持与拓展毛泽东提出的“人人负责,监督政府”的民主新路,达到社会主义实践的开创者列宁指出的目标--“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把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斗争进行到底,直到取得完全的胜利。”[32]
参考文献:
[1]《毛泽东年谱(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10页。
[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 参见南天北狼:《工农代表比例的数据困惑》,《北京晨报》2013年2月28日A6版。
[4] 参见云淡水暖:《为工农代表比例“增加”而吃惊》
[5] 《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6]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17日第1版。
[7] 余樵夫:《不必纠葛于三公消费是否达到九千亿元》,《济南日报》2013年3月27日第2版。
[8] 访谈:《上百个红头文件为啥管不住一张嘴》,《人民日报》2012年3月17日第9版。另据2006年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引用的数据,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款为3700亿元。
[9] 何根生:《关于当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思考》,中国江西新闻网纪检监察频道。
[10] 王春:《买官卖官治理》,《廉政?望》201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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