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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诚信与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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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完善离不开诚信意识,诚实信用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密不可分。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社会信用透支和滥用的现象。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与市场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诚信与市场经济论文范文一:论诚信制度与市场经济

  论文 关键词:诚信危机 市场 经济  诚信制度 对策

  论文摘要:在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传统 文化中的诚信、礼仪等道德规范被一部分 中国 人所抛弃。诚信危机已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重视诚信 教育 ,建立诚信制度,是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证市场经济健康 发展 的基础。

  1.诚信缺失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

  (1)诚信缺失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诚信问题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重要性,首先表现在,诚信贯穿于市场经济的各个角落。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的信用关系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互为前提的有机 网络 ,这个网络中的某些环节断裂,必然对整个网络产生连锁性的破坏。特别是信用网络中的某些重要环节如 金融 、大 企业 间的相互信用等出现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就更为严重、影响波及面就更为广泛和深远,其实际破坏性要比表面上体现出来的大得多。

  (2)诚信缺失将从根本上制约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诚信水平的高低直接对社会道德水平发生影响,在一个诚信水平不高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水平都会扭曲。

  这就会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动摇,同时,社会诚信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市场经济的保障水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靠 法律 作保障,而法律的威严只有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其行为负责任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自80年代初开始,我国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资金渐成风气,进入90年代后,债务拖欠的规模越来越大,牵进去的企业越来越多。至今,债务拖欠涉及到几乎所有企业,整个经济领域诚实信用严重贬值。

  不良的信用导致不正常的经济和金融运作,银行作为结算中介,对企业相互间的信用监督逐渐失效,因企业间相互不信任而设置的结算障碍如现金交易、款到发货等使商品流通速度减慢,商业银行在社会信用水平过低的现实下只能苛求过高的信贷安全保障,如要求贷款的高抵押率、项目的低风险性等,使得社会资金供给总量萎缩,制约社会再生产规模的扩大等。由此可见,诚信缺失正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1)“假冒伪劣”盛行。据 统计,1998年中国市场上充斥的假冒商品总值超过1300亿元。始自2000年10月26日的“全国打假联合行动”这一规模空前的整治行动,取得了相当大的战绩,但假冒产品仍可能每年给我国政府造成成百上千亿元人民币的 税收损失。眼下,假冒伪劣类型多:第一,产品假冒伪劣;第二,经济信息作假;第三,上市公司造假;第四, 保险公司不保险;第五,广告虚假。

  (2)“欺骗、欺诈”成风。在欺骗、欺诈中,当前最突出的现象是:第一,金融诈骗。有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信用证诈骗等8种类型。第二,保险欺诈。80年代末期,全国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占2%左右;1994年末,上升至6%;到2000年上升至9.1%。保险欺诈,已经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暗流。金融是 现代 经济的“心脏”,破坏国家金融 管理秩序,就好比向“心脏”刺了一刀,轻则破坏银行信用,让银行蒙受损失,重则造成金融风险,最终酿成经济危机;同时,要知道,银行信用一旦受到破坏,将动摇整个社会信用、社会诚信的根基。

  (3)“旁门左道”得利。在市场经济还不成熟的今天,“走私”成为冲击正常贸易,助长腐败,危害我国社会公正和诚信建设的公害。自1998年7月全国打击走私 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国海关加大了反走私腐败的力度。1999年,全国海关、公安等部门共查获走私案件20 000多宗,案值达100多亿元。

  3.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信用体系的不成熟、不健全,直接影响人们的诚信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成熟,正徘徊在“信用经济”的台阶之下,人们可以选择“守信”,但当人们感觉“守信”将付出更大的代价,而“不守信”并没什么惩罚,反而获大利时,他必然会选择“不守信”。不守信、没 信誉,不仅导致个人、企业交易成本和社会总成本的大大提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而且会严重地侵蚀“社会诚信资源”。

  (2)政府干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用、信誉机制的形成。信用、信誉机制靠市场竞争而形成,而政府干预常常会阻碍这一机制的形成,甚至完全破坏这一机制。可以这么讲,如果企业只是凭一己之力而形成市场垄断,所能达到的结果非常有限。因此,真正可怕的是一般的行为垄断变成了法定垄断,这时候再没有人能够挑战它。政府干预、控制正是法定垄断的根源。政府的控制与干预的初衷可能是限制垄断,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将行为垄断变成了法定垄断。这种法定垄断形成后,因为没有挑战,就与其他垄断不一样,没有第三方的力量能够限制它。

  (3)企业尚未建立起内在信用责任制度,导致全社会信用关系、诚信关系的基础十分脆弱。企业是社会信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我国企业信用意识之所以淡薄,除了企业自身尚未建立起内在的信用责任制度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与社会没有对企业构成强有力的外在信用约束机制。在市场层面上,由于没有建立必要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和全国统一的信用登记制度,致使失信行为并不构成对企业信誉的损害。在社会层面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失效也是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社会诚信体系难以建设起来的一个重大原因。银行、企业信用体系的 组织创新适应不了市场发展的需要。使得市场运行具有较大程度的非理性和风险性。在产权制度上,产权是人们诚信、讲求道德操守的基础。明晰的产权是人们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追求长远利益的人才会讲求信誉。如果产权不清,人们就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自然 就没有必要讲信誉。

  4.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对策。

  (1)合理安排社会制度和利用社会结构功能的互补,为重塑“诚信形象”,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奠定基础。在一个多元化结构的社会中,有市场的力量、政府的力量、伦理与法的力量等等在起作用。多元的结构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同时又能够在功能上互补,构成社会有序的基础,否则,就会造成社会生活的紊乱。比如,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市场在利益分配上起拉大差距的作用,这是市场的性质以及所承担的功能所必需的,否则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动力。而政府要起的作用则与此不同,政府的作用是在于利用行政的手段调节由市场造成的过大的利益差距。伦理与法则不仅要维护正义、公平与公正,而且要提倡诚实守信,提倡对物欲的超越。正是这三个系统的不同取向的功能造成了社会整体的和谐。但在转型社会中,往往是在一个中心之下,不同结构体的功能取向高度趋同,并由此造成功能的变形与扭曲。市场中拉开不应该拉开的差距,政府在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伦理文化则在对大款顶礼膜拜,无视失信、欺骗等不道德现象。于是,就造成了经济社会的混乱。社会结构中不同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制度安排。制度建设首先的一点是减少信守诚信道德行为的代价和成本,使诚信者不吃亏。这就需要社会中制度安排能够保障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在公平与正义能够得到维护的时候,诚信的力量、道德的力量也会强大起来。在这个意义上说,诚信道德规范有赖于体现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秩序的支撑。其次是不能使违反诚信道德的行为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当违反诚信道德的行为往往能够带来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有害的误导。当今盛行的假冒伪劣就是这种误导的产物。假冒伪劣可以带来巨大的利益,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因此,必须通过社会中的制度安排,使不诚信者、不道德者不但不能受益,而且要付出惨重的成本与代价。  (2)建立诚信信息传输系统,促进 社会诚信制度建设。信息是 经济 与社会得以正常运作、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如此。如果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透明,或者说信息失灵,就可能给假冒伪劣、欺诈等行为造成可乘之机,这就要求建立起有效的信息传输手段。市场经济在使信息复杂化的同时,也造就了很好的信息传输手段和 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市场。

  当前, 应用IT技术建立各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网站,成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第一,建立“ 企业 资信信息网”。建立一个综合的公共性的“企业资信信息网”,既符合国际信用制度 发展 的趋势,也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制度的建设,更有利于让中外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在网上快速、准确地获取有关企业资信信息。企业一旦有违反诚信的情况,即可公之于众。这样,必将大大加强企业的行为自律。第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的经营行为大大增加, 自然 人的市场 信誉等信用情况也成为重要信息。为了防范打击种种个人诈骗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有必要建立一个“个人信用信息网”。目前,银行有关于个人信贷情况的内部查询网, 工商部门也有对私企、个体户基本情况的详细记录。我们可以通过整合这些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资源,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网”,通过“个人信用信息网”,使之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这也有利于培养个人诚信意识和信用责任感,维护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

  3、建立“行业诚信信息网”。行业自律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措施,而其中通过由地区性的行业协会来建立公布行业内各企业信用状况的“行业诚信信息网”,让行业成员共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既是纠正行业作风不正的有力武器,也是促进行业诚信发展的有效途径。

  (3)发挥道德示范作用,培育市民诚实守信的思想品德。当前,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我们还要发扬我国“诚信”的传统 文化,树立公民“诚信”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来带动全社会的“诚信”。重建诚实守信的伦理规范,需要注重培养市民的诚信品德。第一,要培育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 教育 。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 现代 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其次,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信 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 政治 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诚实守信真正成为大多数人所认同与遵循的行为准则。第二,要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从制度和法规上约束失信行为,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 法律 保障。要在制度和法规上保证诚实守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成本,不仅要对其予以舆论谴责,更要其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具有长期效益又能对改良社会信用程度发挥立竿见影的作用。只要这项工程启动,企业法人或个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就得掂量一下自己的行为,若因信用不良而被列入有损形象的“黑名单”,很多机会的大门就会对其关上,且重塑信用形象也非一朝一夕之功。有了这层顾忌,社会的内在约束机制也就自然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有了良好的、坚实的基础。

  参考 文献 :

  [1]林其屏:《规则与信用:市场经济两大基石的缺损与重建》,《新华文摘》2002年第4期。.

  [2]卢阳春:《WTO与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财经 科学 》2002年第1期。

  诚信与市场经济论文范文二:浅谈市场经济与诚信的关系

  [摘要] 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与诚信的辨证关系,对于建立诚信机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义重大。市场经济必然是诚信经济和诚信与市场经济水火不相容的看法都是不合理的、片面的。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会导致非诚信,其平等性又要求诚信,只有把市场经济发展与诚信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才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

  [关键词] 市场经济 诚信 辨证关系

  近几年来,诚信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人大代表的提案、政府官员的讲话中,都频频出现信用、信誉、信任和诚信等词汇;诚信被当作3.15晚会的主题,甚至成为高考的作文题目;一些机关单位发起设立“诚信日”,一些企业倡导进行“诚信经营”,各种形式的“诚信论坛”也红火起来。对于诚信缺失造成的危害及诚信建设问题,社会各界也是见仁见智,各执一词。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这是我们党在阐述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地把诚信作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保证条件,指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因此,深入研究诚信准则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探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规范体系的有效途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市场经济与诚信的关系,存在两种对立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必定是诚信经济,因为诚信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基本机制,一个没有诚信机制的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市场经济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诚信与市场经济风马牛不相及,市场经济是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动机的经济,只要有利可图,市场主体就会不择手段,诚信原则必将遭到践踏。我们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有偏颇,应辩证地认识市场经济与诚信的关系。

  一、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规律

  诚信作为经济伦理的要求,起源于商品交换的需要。恩格斯揭示了诚信的本质:诚信首先是现代经济规律,其次才表现为伦理性质。他认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的确,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热狂,而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368页)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和逐步完善,诚信不仅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规律 ,而且表现为一项基本的道德要求。在现代意义上,所谓诚信原则,既是指做人的基本品德和行为道德规范,更是指基本的经济伦理原则和法律原则。

  诚信在市场经济中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法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将诚信原则从经济活动的伦理要求,演变为一条重要的法律原则。1804年拿破仑《民法典》首先明文规定诚信条款,确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法律基础;德国民法典著名的242条,第一次在民法史上使诚信原则成为契约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规定“债务人应依诚实与信用的原则,并参照交易惯例,履行给付义务”。20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体系,成为信用经济的核心内容。1907年,瑞士民法典第2条,开创性地把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扩张到一切民法关系中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明显地滥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各国纷纷效仿,通过立法来确立诚信原则。

  二、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趋利性必然产生非诚信行为

  这是由市场的自发性和市场主体的趋利性特点所决定的。市场机制是一个分散决策的机制,受“看不见的手”调节,每一市场主体都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千方百计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市场的自发运行过程,客观上存在投机获利的可能性,敏锐地捕捉商机,果断实施投机战略是商人的天性;还由于市场交易各方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掌握完全信息的交易方采用蒙骗手段达成交易防不胜防。这样说,并不是否定市场交易中存在大量诚信行为,而是要揭示市场的自发过程必然伴随着非诚信行为,无视这些现象的存在是不行的,必然会造成大的危害。

  三、市场的博弈不断抑制和排斥非诚信行为的产生

  市场交易中的非诚信行为需要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去抑制,市场制度作为人类有效的经济制度之所以能保存下来,就在于市场力量能不断抑制和排斥非诚信行为,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市场的功能可概括为:分散的决策结构能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市场供求作出灵敏的反应,较好地实现供求平衡,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动力结构有利于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使每个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和经济组织获得简洁、清楚和有用的信息,并加以充分利用从而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以竞争为核心的协调结构,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来实现经济过程的均衡。显然,这种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要达到有效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功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排他性的产权安排,赋予市场主体独立的决策权;有明确的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的制度安排,排斥各种非经济强制手段对个人利益的剥夺;有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价格信息成为影响市场主体决策的基本信息;有公平的交易规则,市场主体之间是平等自由的交易主体,没有身份和地位高低之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利用强制和暴力,不能凭借非经济和经济优势去达到不公平交易的目的。因此,要建立和健全适应上述要求的包含诚信原则的法律制度,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市场秩序。

  四、诚信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平等性质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本质体现。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共同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从而形成一种合力,促成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竞争规律要求市场主体必须树立公平的竞争观,必须进行有序、公平、合理的竞争,否则就不能保证市场经济稳定、持久、健康的发展;价值规律要求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等价交换、平等互利的原则,使所有的交易者进入市场的机会平等,获取收入的机会也平等,从而充分调动每一个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其潜在的能力;供求规律要求商品的供应者必须提供货真价实、为广大消费者所欢迎的商品,从而才能实现自我的利益追求,否则消费者将会以不购买的方式迫使经营者失败。因此,要实现公平合理的竞争、平等互利的交换和通过利他的方式实现自利的目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赋予每个市场主体平等的权利,也就是必须遵守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对交易双方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尊重,每一个市场主体,只有讲诚信,才可能获得持续发展,否则,就会被市场所淘汰。

  五、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诚信是市场经济克服失信欺诈行为的必然要求。从有商品交换的那一天起,就存在诚实守信与失信欺诈的矛盾。不过,在早期简单的商品交易活动中,大多数交易者能够受到诚信道德的约束。然而,自步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以来,广泛的商品与服务交换关系的形成,客观上为欺诈行为提供了条件。在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表现出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出于对高额利润的追求,一些交易者往往会采取损害对方利益的交易行为,甚至以损害公众利益作为赚钱的重要手段。因此,市场经济要健康、正常的运行,必然要求克服失信欺诈行为,以普遍的诚实守信行为为前提。

  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经济。市场经济之所以能不断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就在于其信用制度的形成和维护。信用制度的产生,大大拓展了资本的空间,也加强了市场主体相互之间的联系,但信用危机将导致整个经济危机,为此,维护信用制度就成为市场经济能否迅速发展之关键。只有市场主体都能自觉维护其信用制度,才能保证信用关系的稳定性,减少信用风险。可见,没有诚信原则就没有市场经济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效率,也就没有市场经济的生命力。“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既是千古经商法则,更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内在要求。

  总之,市场经济与诚信的关系是辩证的,市场的自发性和市场主体的趋利性会导致非诚信行为产生,市场运行的平等性要求和信用关系的维护和发展又会抑制非诚信行为的蔓延。 诚信不仅仅是指人格品行上的升华,也不局限于商业文化中的延伸,更重要的是它作为一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诚信作为一种经济、文化、社会理念,现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核心理念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涉及自然人、市场主体、团体、行业乃至整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不好,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毫不夸张地说,只有把经济与诚信有机地结合,才能促使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才能加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孙智英: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北方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

  [2]齐本会:建立信用等级社会化评价体系的构想.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年8月

  [3]简论诚信文化.光明日报,2005年1月19日

  [4]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03年10月22日

  [5]石本惠:现代政府信用建设研究.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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